国家从来就是制定法规,但是从来不管制定的法规是否有落实到实处,中国人太会了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道理了,企业的老板太会在法规里面找漏洞,用尽一切的办法来规避自己的责任,来拖延逃避应该执行的法规,而作为员工,就现在的失业率,在25-28岁再找工作就已经被嫌弃年纪大的现在,有多少员工敢和领导公司对着干的,所有偏向于员工的劳动法,只有在员工不干了,彻底和公司撕破脸了才会去劳动局告,但是现在的公司还来一个入职前的背景调查,那就更完蛋了,至少为了下一个公司的入职顺利,就不能得罪前公司的领导,所以假期什么的都是把控在领导手中,是不是给假要不要给假,还不是直属上司说了算,我们小职员有什么置喙的余地吗,完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