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完善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的要求,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了2023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认定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5家。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10家,包括中国光大银行(3.090, 0.01, 0.32%)、中国民生银行(3.830, 0.01, 0.26%)、平安银行(11.240, 0.19, 1.72%)、华夏银行(5.680, 0.02, 0.35%)、宁波银行(27.910, 0.06, 0.22%)、江苏银行(7.160, 0.00, 0.00%)、广发银行、上海银行(6.180, 0.00, 0.00%)、南京银行(8.040, 0.02, 0.25%)、北京银行(4.640, 0.01, 0.22%);第二组3家,包括中信银行(5.800, 0.06, 1.05%)、浦发银行(7.180, 0.08, 1.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5.780, 0.04, 0.70%)、招商银行(33.340, 0.97, 3.00%)、兴业银行(16.370, 0.22, 1.36%);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4.740, 0.05, 1.07%)、中国银行(3.790, 0.03, 0.80%)、中国建设银行(6.280, 0.03, 0.48%)、中国农业银行(3.590, 0.03, 0.84%);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的要求,共同做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工作,督促系统重要性银行按规定满足附加资本和附加杠杆率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损失吸收能力,发挥好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不断夯实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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