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马褂”曾被赋予特殊象征,清前中期穿戴者较少马褂其实是清朝一种特殊的服饰,而黄马褂就是用明黄色绸缎或纱(冬用绸缎,夏天用纱)制成的马褂,本没有什么特殊象征,但因隋唐之后“明黄色”成为了帝王专用色,就连贵族和嫔妃也最多只能使用“金黄色”,因此颜色的特殊性,因而使得黄马褂也被赋予了一种极高的荣誉象征。
按照清朝的规定,黄马褂被分为四种,通常只有四种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可以穿。
1、行职褂子。皇帝出行时,随驾的内大臣、御前大臣、御前侍卫等,必须穿黄马褂以壮行色。不过,这是他们作为皇帝同行者的特权,出行前临时领取,一旦离职,或者不与皇帝同行时,根本不允许穿。正如《清会典事例·侍卫处·仪制》所载“后扈前引大臣一二等侍卫升级新补者,岁于十二月行文内务府,支领缘貂朝衣端罩,豹尾班侍卫支领蟒袍;恭遇巡幸,支领黄马褂。”
2、行围褂子。也就是在皇帝举行围猎、校射(射箭比赛)时,因表现出众或向皇帝进献猎物之人,皇帝照例一般都会赏赐黄马褂。因咸丰以前的清朝皇帝,每年都要举行行猎,因此这也算是清朝的一种惯例。不过,这种黄马褂只有在跟随皇帝行猎时才可以穿,平时是不允许穿的。
3、武功褂子。这种“黄马褂”通常只有在立下特殊功勋时才会赏赐,不过在嘉庆以前少见于史书,因而推断应该是在道光或咸丰年间才开始出现的。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为了镇压起义,很多在与太平军作战时立下战功者都被“赐穿黄马褂”,不过也仅限于高级武将。此外,如果能够讨得皇帝或太后欢心,有时也可能会被赏赐。而这种黄马褂通常只有在隆重场合才可以穿,平时则要被供奉起来,但可以复制一件较原物简单的黄马褂,以备公务需要时穿用。
4、特使赏赐。这种黄马褂通常只被赏赐给特使或宣慰中外的官员。同时,被赏赐的官员在诏书宣读之后,还要穿着黄马褂骑马绕紫禁城一周,以示荣耀。
这四种虽然都被称为“黄马褂”,但因其功能用处不同,因而形制上也有所区别,例如侍卫及打猎与比武赏穿的黄马褂的纽绊为黑色,而武将和文官穿用的黄马褂的纽绊则为黄色。
清末时期黄马褂泛滥,已经到了烂大街的地步从清朝关于黄马褂的规定可见,在中前期,能够被赏赐黄马褂的要么是天子近臣或有功之臣,有这个资格的人其实并不多。然而随着清朝的没落,尤其是慈禧临朝称制时,黄马褂则已经开始呈泛滥之势。
在太平天国运动和捻军起义爆发之后,清朝赏赐黄马褂的标准其实已经降低,但要求仍然相对较为严格,不仅要求战功较高,且通常只赏给高级武官,而且一旦他们违背皇规或犯错误,皇帝还会将黄马褂收回,以示惩罚。因此,这一时期黄马褂的含金量还是比较高的。
然而随着鸦片战争的爆发,清朝国力每况愈下,尤其是清朝财政在后期开始陷入困境,朝廷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可以给功臣和封疆大吏极为丰厚的赏赐,只好将成本较低,但却具有特殊意义的“黄马褂”作为主要赏赐物品,于是湘军、淮军的主要将领和地方总督、巡抚等封疆大吏,几乎人手一件“黄马褂”。
而到慈禧垂帘听政后,更是进一步放宽了“黄马褂”的赏赐条件,凡是能够让自己开心的人,不论是大臣还是太监宫女,乃至于普通的戏子艺人都会被赏赐“黄马褂”,例如为其开火车的司机、在清朝任职的洋人都被赏赐过“黄马褂”。
此后,随着清政府的多次战败,面对巨额的战争赔款,更是将“黄马褂”赏赐给了捐款的商人。到了最后,清政府为筹集资金,甚至公开拍卖“黄马褂”,而价格也从一开始的几万两白银,一路降低到几千两、百十两。如此低廉的价格,自然导致曾经象征着荣耀的“黄马褂”开始烂大街了。
正如“市井穿黄马褂者多矣,如草绳系腰,绰绰令之试色,百姓多有诟言”所说,市井之徒都可以随便穿着“黄马褂”了。传闻在江宁府,竟然有屠夫穿着黄马褂在卖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