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单位推行了弹性工作时间,通过了职工大会和政府的审核,开始试行了一段时间,哎,真的是一言难尽。
首先先介绍下弹性工作时间,弹性工作时间即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出勤时间,需要在核心工作时间(10:00-17:00)必须在岗即可,其余时间自由安排,不需要打卡,工作任务多时可以加班,加班时间可以在后面自行安排调休。如果每个季度末,加班时间没有调休结束,还可以按照1.5支付加班工资。
这么一看感觉特别好,早上爬不起来,可以多睡会儿,晚上晚点走就可以,不用绞尽脑汁想请假理由,想不去上班就不去上班。我原来也是这么想,后来发现才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坑。
我本来排班8:30-17:30,到点下班了,起身一看,同事都还在干活,下班总有种心虚的感觉。硬着头皮干了一个月,领导找我谈话了,话里话外的意思我工作不积极,总是提前下班,对周围同事影响也不好。我可是上满了全勤,但是就因为走得比领导早,所以就被约谈了。所谓的弹性时间,依然不能偏离大家的时间,不是很自由。
弹性工作时间以后,同事们到岗的时间有早有晚,时常我要下班了,突然跑来一个同事要谈工作,这个时候走也不合适,只能再上会儿班,这样慢慢的每天总要多上大半小时的班。
另外一个让人感觉不好的就是加班了,本来很辛苦的加完班,如果可以调休自然很好,但是加班太多了休不完,也被领导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绝支付,那种感觉真是太差了。但是领导总有理由,可以接着调休啊。而且拿不到考勤数据,又没有加班单,根本维护不了自己的权益。
套用我朋友的一句话,弹性工作时间就是变相的让员工加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