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时期,当王爷遇见大学士,他们谁向谁行礼?
答案似乎一目了然,王爷是皇族血脉,高人一等。大学士们虽然有宰相的名义,但仍然是皇族的高级“打工仔”。当“打工仔”遇见老板,自然应该是“打工仔”向老板磕头请安。
然而,这是错的。在清朝初期,大学士不需要向王爷磕头请安。
这里有一个故事。
1688年,孝庄太后病逝。王公大臣在永康左门外商议丧事礼仪。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人环坐于上。内阁大学士王熙等人跪在地上回话。会议开得很久,一直过了晌午还没结束。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李之芳已经66岁高龄,年老体衰,加上没有及时吃饭,饿得头昏眼花,摔倒在地上。
王爷们没有体恤老臣之心,反而指责李之芳不懂礼仪。
吏科给事中高层云怒不可遏地说:“是非国体也。”会议结束后,高层云给康熙皇帝写了一道奏章,称:“天潢贵胄,大臣礼当致敬。独集议国政,无弗列坐,所以重君命、尊朝廷也。况永康左门乃禁门重地,太皇太后在殡,至尊居庐,天威咫尺,非大臣致敬诸王之地。大学士为辅弼大臣,固当自重,诸王亦宜加以礼节,不可骄恣倨慢,坐受其跪,失藩臣体。”
意思是,永康左门是禁门重地,不是大臣尊敬王爷的场所。大学士是辅弼大臣,固然应该自重;王爷也应该懂得礼仪,不应该傲慢地坐着接受大学士下跪。
这道奏章送上去后,大家都为高层云捏了一把汗。毕竟,一个小小给事中,怎么能与王爷们相抗衡呢?随便一个王爷站出来,都能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康熙皇帝倒是很开通,他说:“朕召大臣议事,如时久,每赐垫坐语。今大臣为诸王跪,於礼不合。”康熙皇帝觉得,大臣们为王爷们跪着,的确不符合礼仪。于是,他将此事交给宗人府和礼部、吏部讨论后决定:“凡会议时,大臣见诸王,不得引身长跪。着为令。”
这就意味着,大臣在开会时遇见王爷,不需要引身长跪。
到了嘉庆时期,嘉庆皇帝再次发布上谕,称:“嗣后凡见亲王、郡王,如有仍蹈前辙,长跪请安者,即着王等自行参奏。如大臣等遇见时,亦即指名参奏。至侍卫、部院司员,於本管堂官接见礼仪,自有定分,遇有公事,只应侍立回堂,毋许屈膝请安。”
这就是说,包括大学士在内的大臣,见了王爷,一律不必磕头请安。否则,还有可能会遭到参奏。
其实,在清朝初期,王爷见了大学士,还得向大学士姓半跪之礼。《清史稿》记载:“向例,亲王、皇子与大学士相见,行半跪礼,称老先生,如兼师傅者,或称老师,自称或门生或晚生。”这是说,王爷见了大学士,行半跪之礼,同时尊称为“老先生”;如果大学士还是这位亲王、皇子的师傅,他还得尊称大学士为“老师”。王爷在大学士面前一律自称“门生”或者“晚生”。
是不是很有礼貌?
不过,后来随着王爷们介入朝政,掌握了权力,这种现象发生了变化。此前,王爷绝对不可以直接称呼大学士的官职,到了恭亲王奕忻执政后,就直接称呼李鸿章为“李中堂”,左宗棠为“左中堂”。这时候,大学士在王爷面前,反过来自称“晚生”了。
到了清朝末期,大学士的地位再次下降,醇亲王载沣甚至直接称李鸿章为“少荃”,可以说,这是相当地不尊重大学士了。
【参考资料:《清史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