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graph][align=center][table=560,#8E8E8E,,1][tr][td][align=center][b][size=4][u]“和者,从容不迫之意。”[/u][/size][/b][/align][table=550,#BEBEBE,,1][tr][td][table=540,#E0E0E0,,1][tr][td][table=530,#FCFCFC,,1][tr][td][align=center][attachment=13280912][/align][list][li][color=#366092]《论语·学而》中记载了孔子弟子有子一句被后世广为流传的话:“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一直以来,我们认为这句话是中国“和谐”思想的重要体现,认为“和为贵”所体现的就是现代人所说的“和谐”的精神。而和谐,在现代政治的语境中就往往意味着平息矛盾和纠纷。和谐是我们今天的社会管理者所追求的最高的社会价值,为了达到所谓的和谐社会,几乎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不惜以牺牲正义和公平,扭曲法律的尊严来实现和追求个案的和谐,以为和谐就是当事人满意,就是没有上访,零上诉。当然,这些都是今天我们对和谐的最大的恶用。我们所理解的和谐与有子所说的“和为贵”是否有什么不同?古人所理解的“和”是什么含义?[/color][/li][li][b][color=#ff0000]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解释“和”字的定义时说:“和者,从容不迫之意。”[/color][/b][color=#366092]过去我们一直认为“和”就是和谐,就是一种使矛盾化解的社会状态,然而,朱熹却引用古注,指出“和”字的含义应该是从容不迫的意思。从容不迫与和谐之间,其中的内在意涵相差很大,值得推敲的地方也很多。朱熹继续解释“礼之用,和为贵”的意思说:“盖礼之为体虽严,而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而不迫。”中国古人的思想中强调体与用的关系,“体”即是事物的本体,是体现事物规律的道,而“用”则是道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应用,是具体操作层面的器。“体”决定了“用”的形式和内涵,有什么样的“体”才能有什么样的“用”,从“体”与“用”的关系上来看,“和为贵”只是礼在“用”的层面的体现,而礼的本体则是“敬”。礼的本体虽然要求“敬”,但是在儒家看来,礼是天理与人事的共通准则,必须是发乎于自然,而本诸于人性的,因此,礼的本质要求在应用上就表现为顺应自然的“和”,意在使人从容不迫。[/color][hr]
[/li][li][color=#17365d]PS:我们的老师曾在课堂提到“和为贵”的含义是他之前面试学生的考题,故提此为大家补充知识。[/color][/li][/list][/td][/tr][/table][/td][/tr][/table][/td][/tr][/table][align=right]——侵删歉[/align][/td][/tr][/table][/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