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诗与美学的亲缘关系(二)
(上)
一、学习美学知识,构建写作美学和诗歌美学等
(五)十七世纪的美学家
十七世纪美学家,有培根(1561——1626)、霍布斯(1588——1679)等。
(1)培根,出生于英国,他是哲学家、散文家,其主要作品有《论说文集》、《新工具》等。他与大多数经验美学家一样,认为:理想的人格美是外在美与内在美的统一,这是对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本主义审美观的继承。他认为:世间人的外在美与内在美,多半是分离的,那些容貌很美的人,往往无才无德,因为他们追求的并不是内在心灵的善。才德如果是在一个容貌虽不娇丽,但形体优雅、气质庄严的人身上,才是完美的。
关于内在美与外在美的关系上,他说:“假如美落在人身上,落得适当的话,它会使美德更光辉,而丑德更加汗颜的”。他认为:内在的灵魂美高于外在的形式美,正如拉丁俗语所言:“美人的秋天也是美的”。
培根的人本主义美学观点,是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美学家的共同观点。美在形式上合乎比例,这是西方美学家,自毕达哥拉斯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的美学家,所共有的信念。但培根与他们的认识不同。培根认为:一种至上的美,总是在规模之中有奇异之处,是不合比例的,而且这种美是图画所不能表现的,也不是我们一眼就可以领会的……他主张画家不应该凭借某种公式,而应该凭心灵的巧运和创造的想象力来完成艺术的创作。这是他对艺术创作的更高要求和境界而言的。培根研究专家余丽娥说:“培根这里所讲的话,是针对着比例说的,针对着形式艺术追求的;他所要突出的是艺术的无迹可求,难以从逻辑上加以规范,不可按机械框框创作的意思。”
所谓比例与组合是用分析的方法,把美的事物分为几个可以分解的部分。培根认为:美并不在这些个别的部分,而在各部分整合成的一个整体。……美在整体而不在部分,美与比例无关。在美与比例的关系上,培根的观点,其实更强调人的内在精神的整体,只有外表体现出内在完整自足的精神心性才是美的,而比例等形式规律,只能带来状貌美和颜色美等外在的非根本性的显现。他认同人的灵魂的完整自足,肯定“人是世界的美”。培根的人本主义审美观,是对中世纪基督教神本主义审美观的超越。
(2)霍布斯,出生于英国,政治哲学家,气其主要作品有《论政体》、《论社会》、《论人》等。他继承和发展了唯物主义经验论,对英国经验论心理美学的形成,起到了开拓作用。在英国经验论美学中,培根第一个科学地论述了诗歌与想象的联系,指出诗歌产生于想象,想象是诗歌区别于历史、哲学的根本特点,因而显示出想象对于诗歌创作的重要性。
霍布斯在培根美学思想的基础上,强调了诗歌创作中的想象,比判断更为重要,更为突出,这也就是肯定了诗歌乃至一切艺术的创作,主要在于形象思维。同时,他又指出想想需要有判断的帮助,在诗歌长做中,想象和判断应当兼备和结合,这就说明,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并非绝对对立的,性幻想思维中,也有理性和逻辑性,也需要理性的指导。这些美学思想的形成,显然和霍布斯既重视经验理论,又浑含着哲学理论的思想密切相关。
在西方美学史上,从苏格拉底开始,关于美与善关系问题的讨论,一直持续不断。其中,既有认为美善是同一的,也有认为美善是不同的,还有主张美与善,既有一致也有区别的。在霍布斯,美丑和善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美“是某种表面迹象预示其为善的事物”,是“与预示善的外表”。美以其外在表现形式预示着善,善是美的体现内容,美是善的表象形式。从体现内容上看,美与善是相联系的,从表现形式上看,美与善又是互相区别的。丑与恶的关系,也可以类推。霍布斯的独特见解,不仅在于他既看到了美与善的联系,又看到了美与善的区别,更在于他提出了美是以鲜明的、外在的形式,体现出了可预示,指出了美的内容这一新鲜思想,从而丰富和深化了人们对美与善相互关系的认识。
(六)十八世纪的哲学家和美学家
十八世纪的哲学家和美学家,有鲍姆加嘉通(1714——1762)、康德(1724——1804)等。
(1)鲍姆嘉通,出生于德国,它不仅是美学学科的创造人,而且在美学史上,提出了一系列值得注意的美学问题。他的美学思想,对当代实践美学的建构,也有一定的启示。他是德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哲学家、美学家,被誉为“美学之父”。
他的《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和未完成的巨著《美学》,此外《形而上学》、《真理之友哲学书信》、《哲学百科全书纲要》,也谈到美学问题。他的思想,对康德、谢林、黑格尔等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发生过重大影响。
1750年,他出版了《美学》第一卷,系统地论证了“感性说”的理论构思。他说:“美学作为自由艺术的理论、低级认识论、美的思维的艺术和与理性类似的思维的艺术是感性认识的科学。”“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美(完美感性认识),而这完善也就是美。”“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是美的艺术的理论。”他所建立的审美与艺术,却是占有一席之地。他的研究的落脚点,归根结底是人的主观感受。
1751年,他37岁时,健康状况恶化,坚持写作《美学》第二卷,1758年,《美学》第二卷发表,1762年,久病11年逝世。
他认为:美是完善的思想。在他对诗意的分析中,充分地展现出来。他说“凡是有助于一首诗的完善者,谓之富有诗意。”诗歌描绘的是一种感性表象,达到完善的美的艺术作品,必须具有丰富性、真实性、鲜明性:丰富性取决于知觉的丰富程度及其多样性;真实性即是对感性事物把握的真实可靠程度的要求;鲜明性是对事物的混成表象的充分描写;这种混成的表象往往呈现出极深的诗意。
他认为:实质上,“诗就是一种完善感性谈论。”而“混成”就是“诗意”所需要的丰富性。栩栩如生的感性表象,显然不是通过定义和推理,而是通过“混成”的表象,进行艺术处理获得的。诗意正是通过混成而又明晰地感性表象的完善的表现。
他还谈到诗的措辞、寓意、音律、辞藻等,在诗歌中的作用。而对于那些在艺术欣赏过程中的人们,他认为:必须有天赋的洞察力、感觉力、想象力。
(2)康德,出生于德国,他是哲学家、天文学家、星云说的创始人之一。他被认为现代欧洲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也是启蒙运动最后一位哲学家。其主要作品有《判断力的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想批判》。
在美学思想方面,他区分了“纯粹美”和“依存美”。“纯粹美”指的是形式美;“依存美”则不是纯形式美,它包含着理性的内容。显然,“纯粹美”所坚持的是一种形式主义的立场;而“依存美”所显示的是一种表现主义的立场。这两者在康德的美学思想中,并不是对立的,形式主义和表现主义,正是康德美学思想的一个根本特点。
康德认为:花、鸟、贝壳、图案、无标题音乐等,便是“纯粹美”,这是美的事物的很小的一部分,大多数的艺术都是“依存美”。任何“依存美”,都不能离开“纯粹美”而独立存在。任何艺术的内容都离不开形式,没有形式上的美(纯粹美)内容便不再是艺术的内容,也就不存在所谓的“依存美”了。
康德说:在“依存美”中,存在着“趣味与理性的统一,即美和善的统一”,美的形式决定一件作品是不是艺术品,而涉及理想的内容,决定一件作品是不是好的艺术品。
康德坚持了形式主义,任何一种对象的审美性质,都是由“纯粹美”构成的;任何艺术都必须具有“依存美”,才具有价值。
康德认为:任何艺术欣赏,都不是单纯的审美,它同时引起人们多种愉快和不同的兴趣,主要和道德本体有关。他说:“理想则不是适合于理想的个体存在的表象”,而美的理想,“与我们的理想相结合的道德的善联系着,理想在于道德的表现……”,“诗人试图把不可见的存在的理性理念,天堂、地狱、永恒、创造等等实现于感性”,“依存美”的鉴赏,远比对“纯粹美”的鉴赏丰富,而且具有更大的意义。
2016年11月初稿,12月1日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