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布在中国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及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与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5个地区。不丹、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四个国家,也有人说藏语。藏语主要分为三大方言:卫藏方言(即拉萨话)、康巴方言(德格话、昌多话)、安多方言。
早期描写语言学的产生和发展时期:这是在记录和分析藏语言语事实的基础上,确立和巩固本土化现代语言学的尝试阶段。以根登群培为代表。他在英国的亚洲皇家研究院服务起,接触并尝试把现代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引进藏学领域,对七世纪藏语语音系统、藏文的起源、断代复辅音特征、标准藏语的形成和书面优势、藏语方言的分布等进行初步和零星的分析,以开拓本族语言研究的历史比较手法及共时语言描写,但因其早年逝世(杜永彬先生的著作,为不懂藏语藏文的读者了解这位西藏人文主义先驱的传奇故事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确实值得一读。),后无从者,故这个新领域的成就不及传统文法研究。
在迄今的1300年里,藏文经历了四次改革。此四次改革分别发生在公元7世纪、公元8世纪、公元8世纪和公元1070年。四次改革先后整理规范了藏文字和语法、统一了用词用语、确立藏文字的书写法。
西藏和平解放后,为促进藏语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国家和政府历时近20年的研究,于1987年制订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1988年西藏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兼任领导。各地市均成立了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与此同时,藏文编码国际标准于1997年获国际标准组织的通过,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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