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推《婚无谱》作者:廿乱,不是爆笑文,但会不时给你惊喜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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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本合集] 强推《婚无谱》作者:廿乱,不是爆笑文,但会不时给你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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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dffgg

ZxID:7989038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8-15 0
— 本帖被 沉蔹 从 品书评文 移动到本区(2011-01-28) —
【文案】
雷亚诺:魔王的弟弟,脾气暴躁,易怒,还很暴力
他有傲人的权力与骇人的脾气。
魔界的各王公大臣都想把自家女儿下嫁于他,可是都不怎么敢,原因是雷亚诺眼光太高。
于是,魔王决定给自己那位快两千岁还娶不到妻子的弟弟来一场‘抛绣球’大赛……

漆璃:魔界最低等的公民,不会哭,不会笑,更没有脾气,卑微的魔人。
只因他是魔族与人类结合的后代。
为了祝自己十六岁的生日,决定到魔城给自己买份唯一的生日礼物。
不幸的是,他接到了一个大红球,上面还绣着花……





此文的开头设置即是感觉取自中国某一传统故事,文章的背景也是比较普通的魔界,但文章的亮点在于漆璃单纯、可爱、执着、倔强,他说出的话语总是给人惊喜,他和雷亚诺的生活温馨,漆璃遇到雷亚诺之前的生活是孤单困苦的,嫁给雷亚诺后他依旧是那么简单、纯净,那样的孩子,谁都会疼的吧!但是感觉结尾太仓促,文章其实再长一点,情节再虐一点,也许会更完美,作者的文字功底很好,写得细腻又很出彩!

http://www.paipai.fm/read.php?tid=5259399&keyword=%BB%E9%CE%DE%C6%D7
[ 此贴被路小透。在2010-08-21 13:2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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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夏尛陌

ZxID:11770005

等级: 略知一二
嗯嗯嗯。。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8-15 0
恩,感觉还不错,瞅瞅去~
风舞微微

ZxID:10576766

等级: 小有名气
配偶: 惜爱
好颓废啊!好颓废!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8-15 0
温馨的?
不错~~~抱走看看~~~~
千千万万个人里,偏偏是遇见了你。
mouse_j2001

ZxID:10096583

等级: 家喻户晓
淡定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08-16 0
哈哈哈,不错啊,感觉,多谢推荐
拼音:dàn dìng
英语:poised
解释:指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镇定程度~称之为淡定
yitiande

ZxID:10414190

等级: 牙牙学语
吃着锅里的看着碗里的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09-25 0
看了作者的~娶个农民媳~  不错  继续看
人间正道43

ZxID:11047640

等级: 牛刀小试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09-26 0
温馨的,必须看看~~~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东来之兰月

ZxID:12506093

等级: 热心会员
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眼中的星辰月光,消失在心中的光年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0-09-26 0
说是温馨的,为什么要说再虐点更好呢
群子10

ZxID:10299871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0-10-19 0
我就只看到了虐字啊!!
我不要虐文啊
ssqqq

ZxID:9381500

等级: 职业撰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0-11-01 0
很不错的书,喜欢
cs519

ZxID:10884750

等级: 博览群书
哪能直接下载啊????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0-11-01 0
真和娶个农民媳是一个作者???
那我要看看了~~~
长夜舞

ZxID:6428166

等级: 热心会员
来时花铺满路,去时已荒芜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0-11-02 0
看了一半爬上来吼下,真的不错,漆璃真面瘫的可爱,毒舌的可爱
O(∩_∩)O~
  
irir-42

ZxID:731428

等级: 博览群书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0-11-23 0
感觉不错,去看看
林紫绪

ZxID:10868581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0-12-20 0
不错
1097624356

ZxID:12226426

等级: 博览群书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0-12-20 0
文字功底很好吗?
我觉得挺一般
只能说写得还算通顺的
仔细看的话,还有病句在里面呢
刘小奇

ZxID:10251305


等级: 热心会员
希望你杀了我用我的血肉煮成粘稠的浓汤连肉带汤喝下去骨头也别剩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1-01-08 0
此作者的文萌点好多的~
霜雪覆满头,谁人共白首
Lennevi

ZxID:13503644

等级: 牛刀小试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1-01-16 0
同推荐~此文甚妙!
加 加

ZxID:6592110

等级: 才华横溢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1-01-16 0
介绍很有意思,去看看了~~辛苦了,楼主
daowenkechi

ZxID:13920168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1-01-28 0
文本首发于晋-江原创文学网,此处为盗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收集、调取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中“以营利为目的”等问题。

明确网络侵权定罪量刑标准
  此次公布的意见的重点之一,是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从非法经营数额、传播他人作品数量、作品被点击的次数、注册会员人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打击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
  意见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 (部)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前项规定标准, 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认定营利更明确具体
  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问题,《意见》根据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中,有些是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特点,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相较以往的一般性规定更加明确、具体。
  意见规定,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除销售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的。
  据介绍,意见另一个新亮点是规定了商标犯罪未遂的问题。尚未销售的、查获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达到了一定的数量,就要依法定罪判刑。意见对这种“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具体的规定,并规定按照犯罪未遂依法处理。
fei_0910

ZxID:4971631

等级: 脱颖而出
冯冯我回来了O(∩_∩)O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1-02-10 0
看了推荐决定去看看不错的样子
ranfeng

ZxID:617650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xsp8679556
年纪大了,肝不动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1-03-02 0
本攻就喜欢不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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