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279年3月19日,在崖山海战中,左丞相陆秀夫背负小皇帝蹈海,宋朝的末代皇帝赵昺夭折在海上,宋王朝最终被崛起于漠北草原的蒙古人推翻。三个月后,另一位大臣张世杰在他的船队遭到飓风摧毁时溺死,一些忠臣逃到占城,他们计划恢复力量并对蒙古在中国的统治进行挑战,但他们无能为力。最终,蒙古人在他们的薛禅皇帝忽必烈的领导下粉碎了南宋的残余力量,统一了全国。
元史•地理志•序》谓:元之幅员"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又难以里数限者矣?quot;忽必烈及其继承者是如何经营这个幅员辽阔的帝国的呢?一些史学家认为元统治者重武而轻文,以"马上"的天下的精神治理这个国家,这是元速亡的原因。我不这样认为,虽然元的科举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以至从1315─1366年只取了1139名进士,平均每年只有23人,但不能否认元还是有一套较健全的官僚机构,其主要代表即忽必烈于中统元年(1260年)即位后采用中原官制所设立的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又称都省,用它来总理全国政务。
史载:"中统元年,世祖即位,问以治天下之大经、养民之良法,秉忠采祖宗旧典,参以古制之宜于今者,条列以闻。于是下诏建元纪岁,立中书省、宣抚司。朝廷旧臣、山林隐逸之士,咸见录用,文物粲然一新?quot;(1)
其实,早在成吉思汗时代,蒙古国家就设置了最早的政务官──断事官,蒙语为札鲁忽赤。它的最主要职务,就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惩罚一切敢于有违统治秩序的人;对于维护新兴的封建阶级的利益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成为和万户并列的重要官职。在建国初期,他的管辖范围相当广泛,不只局限于掌管刑狱。《元史》卷八七《百官志》大宗正府条下云:"大宗正府,秩从一品。国初未有官制,首置断事官,曰札鲁忽赤,会决庶务。(2)按"会决庶务"这四个字,通常使用来形容丞相职务的,所包含内容很广泛。《元史》卷八五《百官志》在中书省掾属下有这样的话:断事官,秩[正]三品,掌刑政之属。国初,尝以相臣任之,其名甚重。
蒙古建国以后,首任大断事官是失吉•忽秃忽。《蒙古秘史》卷八记载成吉思汗曾这样交待他:如今初定了普百姓,你与我做耳目。但凡你的言语,任谁不许违了。如有盗贼诈伪的事,你惩戒着,可杀的杀,可罚的罚。百姓每分家财的事,你科断着。凡断了的事,写在青册上,已后不许诸人更改。(3)而雷纳•格鲁塞的《蒙古帝国史》中还增加了"失吉忽都忽不但将各种判决和刑罚记录在青册上,成为一种判例汇编,而且他还把分配给蒙古贵族们的户口也记在上面。"(4)从上述文字看,失吉•忽秃忽除审理词讼外,还担负着分配领民、纪录法令及作大汗耳目的重要任务。我们可以说,元世祖忽必烈以前,大札鲁忽赤是蒙元的最高行政官,实际行使了宰执的职权。
忽必烈改订官制以后,中书省成为最高行政机关,原有的断事官机构改为大宗正府,这时的断事官虽品秩不低,但职权大为缩减。《元史》卷八七《百官志》称:大宗正府,秩从一品。国初未有官制, 首置断事官,曰札鲁忽赤,会决庶务。﹒﹒﹒﹒﹒﹒至元二年,置十员。三年,置八员。九年,降从一品银印,止理蒙古公事。
元世祖忽必烈以前,除了札鲁忽赤以外,大汗的怯薛组织中还有必阇赤一职,掌写发诏令及其他宫廷文书事务,设有分掌畏兀儿文、汉文、波斯文等各种文书的必阇赤。随着蒙古统治区域的扩大,在中原与西域各地区颁布政令以及征收贡赋、任免官吏等事,都需要文书传达,必阇赤机构在行政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高级必阇赤得以参与管理政务,成为仅次于大札鲁忽赤的辅相之臣。1231年,窝阔台汗南征驻跸云中(今山西大同)时,仿中原官称,将耶律楚材、粘合重山、镇海三位高级必阇赤分别称中书令和中书左丞相、右丞相,同时将必阇赤机构称为中书省。但这只是为适应统治中原汉地的需要而权宜使用中原官名,并未成为蒙古国的定制。
中书省的实际建立是在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后,其最高长官中书令。"中书令一员,银印。典领百官,会决庶务。太宗以相臣为之,世祖以皇太子兼之。至元十年,立皇太子,行中书令。大德十一年,以皇太子领中书令。延佑三年,复以皇太子行中书令。"(5) 中书省的实际长官是右丞相、左丞相(元制尚右,故右在左上)各一员,总领省事,率百司。"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六官,率百司,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6)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掌机务,贰城乡,凡军国重事,无不由之。(7) 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为执政官。"右丞一员,正二品。左丞一员,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务,号左右辖。参政二员,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8) 中书令、右丞相、左丞相、平章政事、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统称为宰执,与侍从、台谏等构成了以皇帝为核心的中枢权力机构。
元朝为何要用中书省一省制来替代沿用已久的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制呢?其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封建国家的统治效能。元初本来要拟用三省制,侍御史高鸣谏阻曰:"臣闻三省,设自近古,其法由中书出政,移门下,议不合,则有驳正,或封还诏书;议合,则还移中书;中书移尚书,尚书乃下六部、郡国。方今天下大于古,而事益繁,取决一省,犹曰有壅,况三省乎!且多置官者,求免失政也,但使贤俊萃于一堂,连署参决,自免失政,岂必别官异坐,而后无失政乎!故曰:政贵得人,不归多官。不如一省便。"(9)元世祖采纳了高鸣提出的一省制更便于统治的建议,从此中书省变成为元的中枢机构。但元朝并不是不存在尚书省。据记载:元曾于至元七年至八年,二十四年至二十九年,至大元年(1309年)至四年先后三次设尚书省分理财赋,亦置丞相及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宰执官。(10)这除了财政上原因以外,也有新贵企图用尚书省同中书省分权的因素。
中央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的丞相,通常"必用蒙古勋臣",色目人仅个别亲信得任该职。世祖初年曾以汉人史天泽与契丹人耶律铸为丞相,但至元四年(1267年)之后,右相、左相均不用汉人。(11)这可能于1262年山东行省大都督李璮发动的叛乱有关,李璮的岳丈王文统时任中书平章政事,因牵连而处死。
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建立明朝,派徐达、常遇春率明军北上,于七月逼近大都。顺帝和皇太子及群臣仓皇北逃,命淮王贴木儿不花监国,拜蒙古康里部人庆童为左丞相,辅佐淮王。八月二日,大都被明军攻破,淮王与庆童慌忙从齐化门出逃,被明军追杀,元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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