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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
个人还真是之前没怎么关注这类新闻。去网上搜了一下,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有说是“远洋捕捞”的,有说是犯罪被抓的。
我觉得,如果是异地执法,理由和法律依据充足无可厚非,都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应该支持。如果将这作为一种创收手段,那就是动机不纯了。
至于网络作者,由于国内没有实行分级制度,创作中打擦边球的现象本来就是屡见不鲜的。监管不严时,可能就是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但是一旦严管时,作者就需要自证清白。所以,从作者本身来说,对于自己的行为也需要一个预判,不能为了流量而踩线,要有一定的自律。
从我个人来讲,即使是看网络文学,也更多关注作品本身的文学性,所以觉得作者更应该在这方面下功夫。尽管竞争日益激烈,读者要求也越来越高,那么作为作者更应该在作品本身的内容和深度上下力气。过于猎奇或者过于蹭热点,可能都做不长久。
从网络平台来讲,其实真可以考虑引入分级制度。这样不同读者,可以满足不同口味和需求。也能让作者的尺度更精准一点,避免风险,保护作者的写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