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纪念浅谈了一下买房归属的问题,正好小鱼缸不知道写啥好,去网上搜索看看婚前买房好还是婚后买房好,还有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的归属的问题,看看法律是啥解释的。
搜索到的说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共同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现在的法律还是蛮完善的,之前看到别人说还是婚前自己买房好,这样房子的归属就是自己的,如果婚后买房就会变成共有财产,看法律解释就是这样,婚前买房了,写的是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这部分是个人的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就是共同财产了,所以说这个房子归属还是有另一个人的部分。
所以我是觉得自己能买就买,最好还是全款买!这样房子所有权就是自己的,不会存在任何争议。
还有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三种过户方式。一是赠与过户,二是买卖过户,三是继承过户。
第一个是赠与过户,赠与房产转让产权的时候会产生对应的税费,税费一般有契税、公证费、登记费、房屋评估费。然后契税是全额收取的,房屋的面积没有限制,契税是房屋评估价格的3% 。还有公证费用,是在赠与的过程中,公证赠与合同产生的费用,一般是按照房屋评估价的1%至2%收取公证费用。然后是房屋评估费,进行赠与房产的时候,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来作为缴税的标准,所以就产生了评估费用,这部分费用是房屋评估价的0.5%。登记费是80元,就是简单的工本费。赠与房产再次出售的费用,除了个人所得税不同之外,其他的费用基本差不多。赠与房产再次出售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比例是差额的20%,税及附加税是房屋成交价的5.5%。其他的房屋评估费、房屋交易费、登记费是双方自由协商由谁交付的。
第二个是买卖过户,用买卖的方式过户,是最直接干脆,不留麻烦的方式。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与普通的交易方式完全相同,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也与普通房产买卖方式毫无二致,且直系亲属间,不需要讨价还价。优势:最常见的过户方式,无需太多繁琐的手续,操作便捷,安全省心。劣势:买卖过户,需缴纳较多的税费,造成额外的经济支出。
第三个是继承过户,继承需要等到产权人过世才行。如果满足继承过户条件,继承过户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过户税费的。
对比一下,如果不涉及以后再次卖房子,继承过户是最划算的,不需要交税。然后是买卖过户,当然,需要房屋满两年,免增值税。最后是赠与过户,赠与过户虽然免交个税和增值税,但是契税不能优惠,契税的税率是较高的。
但是赠与和继承所得房屋未来转让就会有其他的费用。如果子女的房产是通过赠与或继承所得,在转让时需要缴纳20%的差额个税,差额指的是转让时房屋的价值减去赠与或继承时房屋的价值,还会减去相应的税费成本,得出的金额为差额。个税需按照差额20%缴纳。也就是说我们取得房屋时价格为50万,转让时价格为100,减去相应的税费成本,算下来也需要将近1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这还不包括契税和增值税。如果房屋是子女家庭的唯一住房,并且满了五年,可以免交20%的差额个税。
所以房屋转让的话还是买卖过户比较好,以后再次出现房屋买卖的情况就不会有其他的费用了。
还是学到了蛮多的,之前知道最好是买卖过户,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就知道了,都是为了以后房子再次买卖方便,要不然再次买卖就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费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