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集团再次优化“H21旭辉3”的展期方案。
11月1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集团”)发布公告,11月3日至11月6日,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H21旭辉3”)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H21旭辉3”起息日为2021年9月14日,债券余额为18.75亿元,期限为4年期,附第2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3.90%。
会议将审议《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期债券兑付安排、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延长宽限期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此前,“H21旭辉3”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过六次延期仍未能通过展期方案,但债权人同意给予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2个自然月宽限期,即宽限期至11月14日结束。
旭辉最初的方案是展期三年。2023年9月1日支付2%,2024年1月14日支付2%,2024年4月14日、2024年7月14日分别支付3%,2025年1月14日、2025年4月14日分别支付2%,2025年7月14日和2025年11月14日分别支付3%,2026年9月14日支付80%。
此后,在今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方案改善为展期两年。旭辉方面称,如持有人通过《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和《关于调整本期债券兑付安排、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展期方案改为展期两年,最后两期改为2025年7月14日支付2%、2025年9月14日支付剩余84%。
旭辉集团在11月1日公布的最新展期方案再次缩短展期时间,和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方案相比,最后一期的支付时间提前2个月。2023年11月20日支付2%本金及对应的利息;2024年1月14日、4月14日和7月14日,分别兑付本金的2%、3%、3%和对应的利息,9月14日则兑付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未偿付的本金年度利息;2025年1月14日、4月14和6月14日,支付2%本金及对应的利息,7月14日支付剩余的84%的本金和对应的利息。
旭辉集团称,针对本次回售资金兑付日,宽限期截止日为2023年11月14日。提请债券持有人针对本次回售资金兑付日,同意将宽限期延长2个自然月,即延长后的宽限期截止日为202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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