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解释权在签字的人嘴里,
一句话可以这么理解, 也可以那么理解,
签字的人怎么理解你就怎么做,你的理解不重要,
举个例子:
GB/T1499.2-2018里,第9.3.2.2条: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但实际上,这样操作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因为检测公司的报告只会显示你写的那一个批号,不会显示混合批,这样导致会有某些批次‘未检先用’。
不是发牢骚,
只是在一个群里,
大家在讨论这个问题,
其实工作中,有很多类似的问题,
都只有一个解决方式,
搞不定问题,就搞定提出问题的人。
依然懒得回礼,自曝欢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