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洲最南端的火地岛上,居住着全世界最抗冻的族群“火地人”。几百年来,环游世界至此的麦哲伦、库克船长,还有达尔文,无不被他们的生活所震惊。火地岛上的密林中,一种极为耐寒的山毛榉树是优势物种。它们的树干上多寄生有一种球形真菌,颜色明黄,汁水微甜,也是火地人的重要食物,它最早由达尔文记录,被命名为“达尔文菌”,俗称“印第安面包”。
达尔文深入火地岛腹地,发现除了海产,森林中的菌类和浆果,也是原住民的重要食物。森林也为他们提供充足的燃料和手工业原料。他们会造独木舟,编织篮筐,用石头、兽骨制作箭簇和渔叉。而当初麦哲伦和库克船长看到的众多篝火,除取暖烹食外,也是一种联络方式:每当发现外来船只或鲸鱼尸体,火地人就点起烟火相互告知,类似中国古代的狼烟。
达尔文也记录了火地人的部落生活:他们没有酋长,也没有任何阶层划分;主要以小家庭为单位生活;十来个小家庭聚居在一起,就组成一个40—50人的部落。部落内人人平等,部落外则皆是竞争者,所以发现食物等资源,一定要想方设法争先获取。这在岛上原本是天经地义的自然法则,然而一旦与外界接触,就难免产生冲突。
与火地人交往,达尔文的感受是他们“看见什么要什么,能偷则偷”。与达尔文一起登岛的,还有一位英国传教士。他在岸边一处居民区安家落户,准备传教。没想到考察队离开后,火地人邻居一群群接踵而至,拿走了传教士的每件东西,甚至将每块布都撕碎平分(布条用来绑在头发上作装饰),还打算“帮”他拔光脸上和身上的所有毛发,就是一个原始“大同社会”,平均分配一切。9天后,达尔文一行归来,传教士已经一无所有,只得随队回船。
火地人一家人共住一个棚屋,达尔文形容其“如田间草堆,不到一个小时就能盖好,最多也就使用几天”。他们不断迁徙游猎,棚屋随建随弃。火地人没有任何农作物和大型家畜,却驯化出一种独特的“火地犬”(已灭绝)。世界绝大多数家犬都是狼驯化的,而动物学家惊奇地发现,火地犬却是由南美洲的山狐驯化而来。它们个头不大,基本不会看家(好在火地人家里也没什么需要看护的财产),但是能帮主人狩猎水獭,岛上的巴塔贡人还拿它当暖宝和“活被子”取暖。不过火地人各个部落的习俗不同,有些部落就有良好的物物交换和礼尚往来观念。达尔文曾经赠送大铁钉(对其价值极高),并未要求回报,但是对方立刻选了两条鱼作为回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