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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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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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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
中文名:印第安人
外文名:英语:American Indian 西班牙语:Indio Americano
别 名:美洲原住民
分 布:北美洲、南美洲
语 种:上百种,但统称印第安语
代 表:玛雅人、阿兹特克人、印加人、易洛魁人、苏族
人种类型:蒙古人种-美洲类型
印第安人(英语:American Indian;西班牙语:Indio Americano),是对除因纽特人外的所有的美洲原住民的统称,并非单指某一个民族或种族,印第安人分布于南美洲和北美洲各国。在拉丁美洲,印地安人与欧洲人混血。
为掠夺土地和资源对印第安人实施种族灭绝,是美国罄竹难书的殖民罪行之一。16世纪,到美洲的欧洲殖民者大量奴役甚至屠杀印第安人。
美国联邦法律称呼这些少数族裔时,将不再使用“印第安人”等具有“歧视性”的词汇,而由“美洲原住民”取代。
简介
“印第安人”这一称呼本是欧洲人对美洲原住民的统称,后来通行于世界。
印第安人是除对因纽特人外的所有美洲原住民的统称,并非单指某一个民族或种族,印第安人分布于南美洲和北美洲各国。他们所说的语言有上百种,一般统称为印第安语或美洲原住民语言。印第安人的族群及其语言的划分情况均没有公认的分类。
玛雅人
玛雅人是古代印第安人的一支,是美洲唯一留下文字记录的民族。他们构成了多样的美洲土著人民族,生活在墨西哥南部和中美洲北部。“玛雅”是为了方便而起的他们的一个集体的称号,这包括为该地区贡献某种程度的文化和语言遗产的人。但这之中也包括许多不同的人口、社会和种族群体,他们中谁都有自己特殊的传统、文化和历史的特征。
21世纪初,玛雅人约有七百万。墨西哥南部和尤卡坦半岛、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还存在着大量遗留的古代文化遗产。一些玛雅人已经相当地融入了现代文化,另一些人还在继续着更传统的习俗,这些人以玛雅语作为主要语言。
当代玛雅人大多数生活在墨西哥的尤卡坦州、坎佩切州、金塔纳罗奥州、塔巴斯科州和恰帕斯,和中美洲国家伯利兹,危地马拉,洪都拉斯的西部和萨尔瓦多。
主要从事农业,种植玉米、蚕豆、南瓜、可可、甘薯、辣椒、烟草、棉花等。
土地公有,分配给每个家庭使用,每3年重新分配一次土地。西元后,出现了自由人和奴隶的划分,统治者称为“大人”,职位世袭,掌握军政大权。
古印第安人
阿兹特克人
阿兹特克人又称阿兹台克人或阿兹特卡人,是墨西哥人数最多的一支印第安人。中心在墨西哥的特诺奇,故又称墨西哥人或特诺奇人。主要分布在韦拉克鲁斯、莫雷洛斯、格雷罗等州。属蒙古人种美洲支。使用纳瓦特尔语。
阿兹台克人最先居住在墨西哥西部的海岛上,11世纪开始迁移。1325年,他们在首领特诺克带领下,在特斯科科湖的两个岛上建立了特诺奇提特兰城(Tenochtitlán,今墨西哥城)。
印加人
印加人(Inca),或译印卡人,南美洲古代印第安人,使用克丘亚语。“印加”(Inca)的意思是“太阳的子孙”。主要生活在安第斯山脉中段,中心在秘鲁的库斯科城。
印加人是南美洲安第斯山区克丘亚族的一支,讲克丘亚语,他们的“王”称为“印加”,早期西班牙殖民者与其接触时,错误的把他们“王”的称号来称呼这个部族,因此,印加人这个名字就延续了下来。与阿兹特克人一样,印加人也是一支相当年轻的部族,他们在13世纪起开始向外扩张,并建立起历史上习称的“印加帝国”。
分布
北美洲
北美印第安妇女(雅克玛人)
西部大平原和北美东部的古印第安人(Paleo-Indian),尽管环境不同,却有类似的经济活动。在美国西部──从俄勒冈州到墨西哥北部,从太平洋海岸区到落基山东边──散居着沙漠文化的印第安人,以狩猎及采集果实为生,但已有原始农业技术发展。
太古晚期在工具技术上有了进步的发展,诸如有沟槽的石斧及石锤等,而且在不同地理区域的部落间有贸易制度。公元前3000~前2000年,气候变得温暖,于是有些印第安人跟在吃草的野牛之后,进入萨斯喀彻温(Saskatchewan)河与亚伯达(Alberta)地区,亦有更北进入北极冻原。
前2000年前后,美国西南部原住民已开始种植玉米。公元200~700年,是一个寒冷时期,阻碍了农业发展。700~1200年,密西西比河谷中发展出以村落为基础的文化,特色是进步的农耕方法与复杂的宗教仪式。此时期在西南部各处散居的原住民,如阿纳萨齐(Anasazi)、莫戈隆(Mogollon)及霍霍坎(Hohokam)等均属前普韦布洛(pre-Pueblo)社会。莫戈隆的农业技术是阿纳萨齐加以改良的,利用雨水与引导河水来浇灌作物;亚利桑那南部的霍霍坎文化是以灌溉来维持其农业经济。公元后第一个1,000年期间,普韦布洛文化发展出用石块建造居室的技术,并在制陶方面有重大进展。1300~1700年为退步的普韦布洛时期,由于居民向东、南方迁移,许多石屋因此荒废。现代普韦布洛时期始自16世纪后期,西班牙人前来定居之时。普韦布洛文化与农耕方法的某些特色犹存。
在殖民时代,欧洲各国采取不同的政策来对待北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吸收原住民成为基督徒,并使其居于指定地区。法国人与印第安人建立贸易关系。英国在1763年宣告将阿帕拉契山以西地区拨给原住民,有效期至英国统治结束而终止,接着由美国予以采行。1848年在加州发现黄金后,众多白人向西迁移,遂爆发欧洲白人与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长期战争,包括1876年苏族(Sioux)、夏延族(Cheyenne)进行的卡斯特(Custer)大屠杀。1887年多数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地,是年《道斯土地分配法》(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使印第安人丧失了近348,100平方公里(134,400平方里)的土地。1934年的《印第安人重新组织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施行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措施。1950年代以来,由于新的政策以及社会上对民权的关心,印第安人成立了许多组织,并引起全国注意到他们的问题。
中美洲
万余年前,印第安人进入尼加拉瓜与墨西哥北部地区之间的中美洲,耕种技术的发展可追溯至公元前4500年左右,由于农业技术的稳定进步导致前2000年前后建立农业社会,由于粮食供应渐趋稳定,使小的居民点演进为大市镇,并刺激了陶器与其他艺术品之成长。公元后第一个1000年称为古典时期,有玛雅文明兴起,当时人们由僧侣阶级统治。他们最重要的神是丰收神克特拉洛(Tlaloc),其标志是美洲虎,是现存雕刻品中常见的主题。在后来的文化中,以传统上更为好战的鹰来代替美洲虎,同时,以人作牺牲也成一种常见的宗教行为。公元1000年前后,托尔特克(Toltec)与阿兹特克(Aztec)两帝国取代了这些以宗教为基础的社会型态,直到16世纪西班牙入侵为止。阿兹特克帝国在巅峰时期,几乎控制了整个中美洲。
最早移民来的种族依居住地区可区分为几个不同的文化分支。其中之一在墨西哥西北部的海岸、沙漠与多山地区谋生。另一支塔拉斯科人(Tarasco)定居在米却肯(Michoacan)山区。玛雅人则占居危地马拉、犹卡坦半岛及墨西哥的恰帕斯(Chiapas)等地的一部分。阿兹特克人则集中在墨西哥中部的高原地和墨西哥城。第五个分支在墨西哥南部海岸和高地。中美洲印第安人的文化特色,是以小型社区方式定居,而以个别家庭为基本单位,男性与年长者居领导地位。社区活动以市场为中心,另一中心为政府机关,政府官员同时亦主持宗教仪式。虽以西班牙人引入的天主教为主要礼拜方式,但精灵崇拜、迷信及占卜依然存在。
欧洲工业的技术与工具随天主教与西班牙人的征服传入中美洲,后来矿藏、农场、牛群成为殖民社会的经济中心。1821年的革命,使墨西哥与危地马拉当地出生的西班牙人与其他混血后裔脱离欧洲人之控制并组成新的共和国政府。1910年墨西哥发生另一次革命,扫除了排他性的社会与经济政策,开始认同印第安人在政治、文化与经济方面的贡献。20世纪后期,在墨西哥城市与农村社会中,对印第安人有更完整的无差别待遇出现。
南美洲
秘鲁印第安妇女(盖丘亚人)
据考古纪录,南美文明开始于公元前一万年,第一批北美与中美移民到达时。他们定居于火地岛、阿根廷、智利南部、大峡谷地区的中南部平原及中央安地斯山的部分。他们的群体以亲属关系为基础,而以性别及年龄来定阶级。这些游牧的群体后来被高度农业发展的社会所取代。农耕社会位于巴西和大安地列斯的阿拉瓦克(Arawak)海岸及内陆森林地区。由于他们的食物充裕,所以能够维持较大且稳定的社会单位。其他在加勒比海沿岸和安地斯山北部定居的民族,以军事及宗教仪式为基础,在农业技术支持下,出现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型态。南美洲的原住民文明大约在公元前2300年生根于安地斯山中部,其后进步迅速,数千年间在农耕、技术上皆有开展。约公元1000年前后,有奇穆(Chimu)、蒂瓦纳库(Tiwanaku)王国,及后来的印加帝国。印加的繁荣盛况直到16世纪西班牙人入侵才衰落下来。它的领域从秘鲁延伸到智利北部,曾发展了有效的灌溉系统和复杂的控制粮食生产、储存与分配的制度。人口最多时达350万。其社会阶级分为世袭的王室、贵族、工匠及农民。印加文明最显著的革新,是以法律取代习俗来制定社会组织及高水准艺术产品的造诣。16世纪欧洲人征服南美,使印加帝国的农业与政治习惯完全被西班牙人的方式取代,天主教亦取代印加宗教。印加的贵族与工匠阶级纳入殖民地阶级制度中,而农民则沦为劳役者。在低度开发地区,印加人民仍保持他们某些文化传统,并与现代工业中心维持经济交易。其他南美印第安人如阿劳坎人(Araucanian)等一直成功地抗拒西班牙人统治,直到19世纪后期始遭压制、同化或迁入保留地。
历史
早期历史
平原印第安人的历史大致分为如下阶段:古印第安时代(Paleoindian,前10,000年—前4,000年)、平原古风时代(Plains Archaic,前4,000年—前250年)、平原疏林时代(Plains Woodland,前250年—950年)、平原村落时代(Plains Village,950年—1850年)。北美大平原地区出现人类的最早时间可追溯到1万多年前,形成多个古文化,如克洛维斯文化、福尔索姆文化、普拉诺文化等。由于全球地质年代由更新世向全新世转变,平原地区的人类文化受到气候变化影响也相应改变,进入平原古风时代。其所能使用的当地材料的种类变得更加丰富,因此发展出更复杂的本地经济[1]。随着玉米、豆类等作物传入,进入平原疏林时代,平原地区逐渐发展出耕作和狩猎采集混合的生活方式,建造土丘作为居所,属于分布更广阔的霍普韦尔文化、密西西比文化等筑丘文化的一部分[1]。
随着农业发展,定居农业和玉米农业成为主流的生活方式,随而进入平原村落时代。当地居民的村落主要分布在平原地区的水源地附近,向西到落基山脉的山脚草原地区都有分布[1]。从850年前后开始,有部分部落从事定居农业,到1100年至1250年间,绝大多数部落转入定居农业,居住在密苏里河流域。从北到南,这些民族包括希达察人、曼丹人、阿里卡拉人、蓬卡人、奥马哈人、波尼人、堪萨人、奥塞吉人和威奇塔人,他们种植玉米、豆类、南瓜、向日葵。有些村落达到了数千人口的水准。女子负责农耕,农具有鹿角耙、木制挖掘棒和由麋鹿或水牛的肩胛骨制成的锄头。女子还负责收集草药和野果,如北美稠李、草原萝卜。男子种植烟草、狩猎野牛和鹿。狗是唯一的驯化动物,他们有时候也会被人屠宰食用,但一般用来牵引货物[2]。
在马匹出现之前,战争是非常罕见的,很少有大规模死伤的战斗。但是,在14世纪以后,大平原地区发生气候变化,旱灾频仍,定居农业受到影响,导致了一定规模的战乱,许多民族离开平原地区向东迁徙[2]。
马背文化的产生
骑马的黑脚人战士,卡尔·博德默(Karl Bodmer)绘于1840年至1843年
从14世纪开始,由于气候变化等原因,平原地区干旱现象增多,许多原住民向东迁徙至林地区域,大平原地区的人口密度随之减少,后来因同欧洲人接触以及马匹引入而产生新的马背文化。第一个目睹并记录平原印第安文化的欧洲人是西班牙探险家弗朗西斯科·巴斯克斯·德科罗纳多。科罗纳多发现的平原印第安族群尚未获得马匹。马匹输入后,迅速融入平原部落的日常生活,为平原印第安文化带来了翻天覆地的改变。16世纪,西南地区部落开始通过贸易,或是从新墨西哥的西班牙殖民者处偷窃而获得马匹。自此,马背文化逐渐向北传播。到18世纪30年代,科曼奇人已拥有充足的马匹,得以最先转化为纯粹的马背游牧民族[5]。
新大陆并没有马匹,印第安人对马匹是完全陌生的。最早将马匹引入新大陆的西班牙征服者是埃尔南·科尔特斯,他在1519年将马匹带到墨西哥。不过,科尔特斯仅带来大概16匹马。科罗纳多在其1539年至1542年的探险期间携带了558匹马,但其中只有2匹母马,因此不太可能和平原印第安人后来获得的马匹有所关联[6]:429。
平原印第安人骑马追逐野牛群进行狩猎的场面,阿尔弗雷德·米勒(Alfred Jacob Miller)绘于1858年至1860年[7]
1592年,另一位探险家胡安·德奥尼亚特在新墨西哥建立殖民地,带来七千头牲畜,其中有大量的公马和母马。普韦布洛人在为西班牙人做工时见识到马匹的存在。西班牙人曾试图防止原住民习得骑术,但仍然有原住民顺利学会骑马,并借此带着马匹逃离奴役。部分马匹通过贸易往来输入原住民部落,尽管此类贸易被官方禁止;还有一些马匹逃离了西班牙人的驻地,被原住民捕获。马匹便通过上述渠道成功进入平原民族的生活,平原人豢养的马匹自此成倍增多。1659年,新墨西哥西北部的纳瓦霍人已开始通过突袭活动偷窃西班牙人的马匹。1664年,阿帕契人正用来自其他部落的俘虏和西班牙人换取马匹。1680年,普韦布洛人将西班牙殖民者逐出新墨西哥,缴获了上千匹马和其他牲畜。普韦布洛人通过贸易活动将马匹送往其他部落,这成为平原印第安人马背文化的真正开端[6]:429–431。1683年,西班牙人进入得克萨斯,发现原住民拥有马匹。1690年,西班牙人在科罗拉多河河口发现了大量原住民拥有的马匹,其中得克萨斯东部的卡多人拥有的马匹数量相当可观[8][6]:432。
1719年,法国探险家克洛德·夏尔·迪蒂斯内在弗迪格里斯河流域发现当地的威奇塔人拥有300匹马,这个数量并不算多。1724年,另一位法国人布格蒙爵士发现在堪萨斯当地的考人处仅能以高价购得七匹马,表明马匹在堪萨斯部落仍然稀缺。马匹向北传播得较慢,而在落基山区和大盆地地区则迅速传播。怀俄明地区的肖松尼人到1700年前后获取到马匹,而在大平原最北端生活的黑脚人则迟了30年左右[6]:429–437。
拉科塔酋长斑尾(Spotted Tail)和其战马
到1770年,平原印第安文化发展成熟,形成了北起萨斯喀彻温和艾伯塔,南至格兰德河流域的广阔的马背牧牛文化区。平原印第安人取得了马匹,行动速度更快,活动范围变得更远,就能更轻易地搜寻野牛群,从看似广大充沛的野牛群中进行狩猎,并能运送更多货品。这些全新的马背民族因而过上更为富裕的生活。马匹深受喜爱,马匹既是实用的工具,亦成为名望的象征。最初引起西班牙人注意的新马背民族是科曼奇人。到1706年,科曼奇人已经成为纯粹的游牧民,从事狩猎和畜牧,拥有大量马匹。当地的阿帕契人的游牧程度相对较低,其居住地区在18世纪30年代被骑马的科曼奇人席卷。到当时,科曼奇人已经支配了阿肯色河以南的平原地区[9]。科曼奇人的成功也带动周边部族转向马背游牧生活,为此他们获取了数量庞大的马匹。到19世纪,每个科曼奇人或基奥瓦人家庭平均拥有35匹马和驴,不过其中只有六至七匹可以用于运输或作战。维持马匹带来额外的劳动力需求,对自然环境也有一定破坏。在转变为马背游牧民族后,族群内部的贫富差距将会增大,女性地位亦有所下降。族群中最富有的男子可同时娶多个妻子,妻子和家中的奴隶一同管理家庭的牲畜财产,尤其是马群[10]。
平原南部的冬季较北部温暖,而北部的严冬令马匹难以大量生存,因此南部地区的原住民和北部相比更青睐纯粹的畜牧生活[11],而在今加拿大东北部地区的原住民则仍然以传统的方式维生。他们豢养的马匹较少,更多依赖犬类进行运输,狩猎野牛时也并不骑马。马匹在当地成为更加神圣的生物,部落之间会为了少数马匹而展开冲突和战争[12]。在两地之间的中部地区生活的苏族部落到19世纪中叶成为平原地区的支配者,他们的马匹相比平原南部略少,但也维持了较适宜的自然生存环境。他们控制了野牛密集分布的核心地带,而当地亦产出优质的毛皮,苏族人以优质毛皮和法国人和美国人换取熗支。苏族人中的拉科塔人借此成为平原部落中最为强大的族群[13]。
印第安战争的爆发
描绘北美印第安战争的画作,1899年
拉科塔人酋长红云及其他部落领袖的合影
19世纪40年代开始,由于俄勒冈小径等路线开通,横穿大平原的白人移民不断增多,部分平原民族常常袭击白人,导致局势紧张。1851年,美国政府在拉勒米堡和各部落领袖会面,签署拉勒米堡条约。美国政府借此条约划定了各原住民部落的领地,各部落保证运输设施和白人移民的安全[14]。1851年拉勒米堡条约签订后,平原印第安人和美国政府之间保持了短暂的和平[2]。
1851年拉勒米堡条约订立的各部落势力范围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移民和建设需求。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宅地法,令平原地区涌入大量移民。同年,苏族的桑蒂人发动反叛,400名移民和70名美国士兵身亡,导致300名桑蒂人被处以绞刑[2]。此后印第安游牧民和美国白人的关系日益恶化,冲突不断,直至美国政府针对原住民部落展开武装征讨,称为北美印第安战争[15],著名的战役包括1862年达科塔战争、1876年大苏族战争、蛇人战争、科罗拉多战争等。仍然从事定居农业的民族则站在美国政府一边,其中许多人担任过美军的侦察兵。此外,阿里卡拉人、曼丹人、希达察人、波尼人和美军结盟,借此抗衡敌对的部落[2]。
1868年,美国政府和阿拉帕霍人及苏族拉科塔人的部分群体代表签订了第二次拉勒米堡条约,划定了新的部落领地及印第安保留地。1874年,苏族保留地的黑山发现大量金矿,美国政府因而违背1868年条约的承诺,侵占苏族领地,致使苏族和夏延人的部分群体联合对抗美军。1876年,拉科塔人在小大角战役取得大胜,美军中校乔治·卡斯特的部队遭到全歼,卡斯特本人亦阵亡[16]:20。由于直接的军事手段难以奏效,美国政府转变策略,开始大规模屠宰野牛,以切断原住民的食物来源[2]。
1867年,英国创立加拿大自治领,展开领土扩张,也威胁到当地的平原民族。由于此前有部分遭遇美军的印第安人北逃,平原克里人、黑脚人、索托人等加拿大地区的民族已经知晓白人政府的扩张行为将危害到其传统的生活方式。部分民族发起反叛,迫使加拿大及英国政府同印第安人签订了11个编号条约,划定印第安领地,换取了一定程度的和平。1885年,加拿大原住民再度叛乱,遭到失败[2]。
野牛屠杀
堆积成山的野牛尸骨,摄于19世纪70年代
北美野牛是平原印第安人重要的食物来源,其毛皮也是其服饰的主要原料。19世纪,对于北方游牧民来说,一年四季大概包括如下活动:以拉科塔人为例,当寒冬结束、天气转暖时,马群逐渐恢复元气,游牧民将在春季展开集体的野牛狩猎;到六七月的夏季,分居各地的部族各大分支汇聚到一起,开展日舞等宗教仪式,各酋长间将展开政治会议,做出决策、谋划行动、仲裁纠纷,组织军事行动等;到秋季,各支族再度散居各地进行狩猎,为冬季储存肉食;秋季狩猎结束、冬季到来前,拉科塔战士将发动战争和突袭行动;冬天到来以后,拉科塔人入住冬季营帐,进行宗教仪式,并着重打理马群,确保它们有足够的饲料撑过冬季[17]。在南部,冬季较为温暖,因此南方游牧民常常在秋冬两季展开战争活动。19世纪30年代起,居住在得克萨斯和俄克拉荷马红河流域的科曼奇人,常常和其盟友一同南下至墨西哥,发动突袭以偷窃马匹和货物,有时甚至能长途远行1,000英里(1,600公里)[18]。
19世纪后半叶起,美国政府开始于联邦和地方一级展开灭绝野牛的行动[19][20]。野牛屠杀行动有益于白人牧场主的利益,而由于平原民族依赖野牛维生,平原原住民的人口将大量饿死,令美国政府得以控制平原地区,并迫使原住民迁入政府规划的保留地内[19]。铁路工业亦将野牛群视为阻碍,野牛群可以横穿铁轨,迫使列车停下;除可能破坏列车车身外,野牛还会在冬季躲入人工开挖的隧道,阻碍交通;因此,美国向西运行的火车可能因野牛群而令车程延宕多日。大量野牛随之遭到屠宰,其毛皮被剥下,余下的骨肉则被遗弃,逐渐腐烂[21],腐烂后留下的尸骨被集中收集,运回美国东部[21]。
在美国政府实行的灭绝活动下,野牛数量发生骤减,保护野牛的社会倡议随之而来。赞成者通常是出于保护物种的想法,比如著名的野牛比尔。但由于平原印第安人和美国白人的敌对关系,美国政府并未理睬,而继续其屠戮行动。1874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以保护日益减少的野牛,遭到总统尤利西斯·格兰特的口袋否决。1875年,菲利普·谢里登将军曾在国会联席会议期间提议屠杀野牛,以切断敌对平原民族的食物来源[22]。
鬼舞仪式场面。这些印第安人相信可以通过鬼舞仪式驱逐白人殖民者,并令消失的野牛群重现
北美野牛在屠杀行动下几近灭绝,到20世纪初仅余下数百头。到19世纪80年代,北美原住民几乎失去和美国政府抵抗的能力,被逐入保留地内,野牛屠杀和瘟疫疾病亦令北美原住民的人口骤减[23][24]。在此背景下,部分平原部落兴起新宗教运动,以此祈求白人殖民者消失、野牛群重现。鬼舞是代表性的新兴仪式,由大盆地地区的原住民北派尤特人的精神领袖沃沃卡发明,他声称鬼舞仪式可以白人消失、野牛回归,令人不怕熗弹,生者和死者的魂魄在理想的世界中联合[25]。19世纪末,又诞生了美国原住民教会[26][27][28]。鬼舞仪式成为新一阶段冲突的导火索,1890年12月29日,美军在伤膝河杀害了至多三百名印第安人,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称为伤膝河大屠杀[25]。伤膝河大屠杀是北美印第安战争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冲突[2]。
印第安战争之后的现当代
自19世纪末起,美国和加拿大当局都试图同化印第安人,以欧美习俗替代其传统文化。然而,这些同化计划的具体实施并不顺利,遭遇诸多困难。平原地区的游牧民不愿转向定居,旧大陆的家牛取代了野牛,但效果不佳,而且保留地的土地贫瘠,难以耕种。此外,耕犁等现代农具会打破平原民族女子耕种的传统,因此亦遭到抗拒。政府官员以姓氏登记住民,但大部分平原原住民没有姓氏。许多奉行母系传统的民族也难以接受白人的父系习俗[2]。政府在保留地开设寄宿学校,希望借此达到同化目的。寄宿学校成为强制政策,许多儿童被迫长期离开家庭。有白人职员以虐待行为逼迫原住民儿童放弃传统文化和语言,加拿大政府在2006年向这类寄宿学校的毕业生发放了约合20亿美元的赔偿金[2]。为了对抗同化政策,自20世纪以来,许多平原印第安人以民族自决为目标[2]。
进入20世纪以后,印第安人逐步得到完整权利。1924年,印第安人公民权法案授予全体印第安人美国公民身份;1948年,印第安人获得投票权[29]。然而,印第安人的生活状况仍然堪忧,保留地经济处于落后局面。1944年起实施的皮克-斯洛安密苏里河谷工程导致20多万英亩的印第安保留地遭遇洪灾,上千家庭流离失所[2][30],到2016年仍有受灾者索求赔偿[30]。河谷工程造成的新湖泊将保留地割断,破坏了原有的经济和交通联系,也极大危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31]。自20世纪末开始,当局制定了多项印第安保留地经济的发展计划,以解决失业和服务资源短缺等问题,同时也致力于恢复原有的平原印第安文化。原有的寄宿学校被全新的部落学校取代,许多部落长者走入校园教授传统语言。亦有部落政府致力于恢复野牛物种的规模。此外,有部分印第安保留地政府开设赌场和酒店以刺激经济;也开始有原住民设立制造业、运输业和建筑业企业[2]。
文化
婚俗
酋长印第安人的婚礼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
婚礼地点多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区公共建筑物里举行,一般是一幢较大的木头房屋。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村中居民纷纷来到木房里,众人席地而坐,互致问候。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虽然印第安人性情开朗,但婚礼场合却显得非常安静,即使说话也是轻言细语。
印第安人的婚姻很简单,当需要结合的时候,只需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即可。
印第安人的贫富不是以财产来衡量,最富有的男人是能力最强的猎手,女人的嫁妆则是健康的身体和心甘情愿地协助丈夫料理家务。当他们性情不合不愿意再在一起生活时,只要举行一个和结婚一样简单的仪式既可以分手,也没有什么财产分割之类的问题。
印第安人中未婚和已婚夫妇并无明显界限,贞洁也不被视为是基本的道德标准。此外,在非常友好的朋友之间,还互相交换妻子过夜,这被看成是一种最坚固的友谊。
有些家庭的男主人或者女主人亡故后,他们的子女有时候认父母生前的好友为父母,就像基督教徒认教父或者教母一样。
在印第安人部落中,男人们总是通过婚姻来加强“家主”的政治地位和威望。比如,辛古部落允许一夫多妻制,因为多一个妻子就多一个“联盟代表”,就多一份劳动力。男人可以娶一家的姐妹俩或者姐妹多人,也可以娶其他部落的女子为妻,多妻家庭中的妻子们也为扩大丈夫的权威和地位进行努力,并由此感到骄傲和自豪。
有时为了家庭的和睦,妻子可以建议丈夫娶某某女子,充当“丈夫”的“红娘”。
节庆
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的节日特别多,这与古代印第安人宗教仪式特别纷繁复杂有关。印第安人崇奉万物有灵的图腾信仰,各部落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图腾崇拜的宗教仪式,一些仪式流传演化下来就成为魅力犹存的非常独特奇异的节日。印第安人的节庆多与宗教节日融合在一起,如墨西哥的亡灵节、秘鲁印第安人的太阳祭等,同时印第安人还保留了一些自己独特的节日,如巴西印第安人的穿耳节、玻利维亚印第安人的降魔节等。许多印第安人的节日到仍只是本民族自己的节日,但是有一些节日如今已成了当地人民共同的节日。
丧葬不仅能够体现人类对自身的认识程度,同时也能反映人类不同的生活观念、生命观念和灵魂观念等。印第安人的丧葬习俗多与其宗教信仰有直接的关系,反映出了印第安人在不同世界观的支配下,对于现实社会人生的态度和对未来的憧憬。
土著人日
土著人日是美国印第安人的传统节日。在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和9月的第四个星期五举行。在节日里,美国各地都要举行富有印第安民族传统和文化特色的庆祝活动。
亡灵节
亡灵节
亡灵节是墨西哥境内的印第安人祭奠亡人的节日。亡灵节在每年的11月1—2日举行,11月1日祭奠“幼灵”,11月2日祭奠“成灵”。节日期间,全国各机关上午停止办公。人们利用从店铺里买来的各种死者生前喜欢玩和吃的,例如骷髅状玩具、糖果、糕点等物,在家里搭起祭坛,祭祀亡灵。有的还要收拾好死者睡过的床,好让亡灵回家。除此而外,人们还要到公墓去扫墓,他们来到举行仪式活动的墓地,戴上各种面具跳起狂欢之舞,以唤醒长眠地下的亡灵与之共舞。最有特色的是墨西哥城东南密斯基克镇的“纪念亡人之夜”。当夜幕降临后,镇里处处火光熊熊。每家门前都点燃一堆柴火,为亡灵回家过年引路。古老的墓地上,每块墓碑前都点燃数支蜡烛,摆放各色鲜花,亡灵的家人在此守灵。当11月1日到来时,教堂的钟敲响12下,然后燃放鞭炮,宣布小孩的亡灵归来了,在11月2日到来时,教堂的钟再敲12下,宣布送走了小孩的亡灵,迎来了成人的亡灵。如今,亡灵节已成墨西哥举国上下共同庆祝的节日。
克拉克萨节
克拉克萨节是墨西哥人比较重视的传统节日之一,每年7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瓦哈卡市的人们聚集在弗尔蒂小山脚下载歌载舞,欢度“克拉克萨”节。这是一个非宗教性的民间传统节日。据说在古代的墨西哥,阿斯特克人每逢这天都要举行仪式,将他们制作的小产品献给大地,并预祝来年的丰收。后来,这种献祭仪式便演变成了“克拉克萨”节。节日这天清早,祭坛上便响起了悦耳的钟声。接着一个个民间小乐队走上大街小巷,用六弦吉他弹起了“克拉克萨”节的节日序曲。身着节日盛装的男女老幼从四面八方聚集到弗尔蒂山脚下,随着欢快的乐曲翩翩起舞。人们边唱边跳,并且频频向周围的观众抛散他们自制的小礼品。傍晚时分,庆祝活动进入高潮,人们身着华丽的衣服,尽情地跳舞。
民俗节
民俗节是秘鲁普诺族印第安人过的节日,是最能体现印第安人民风的节日。民俗节是普诺当地人民再现印加古风的一种庆典,是为纪念印加古国创始人曼科·卡帕克兴建普诺城。普诺城位于的的喀喀湖的西北角,传说印加古国的缔造者曼科·卡帕克诞生在的的喀喀湖畔,并兴建普诺城作为他后来远征的出发地。普诺历来是印第安人的聚居之地。城市建筑风格和居民生活方式具有浓郁的印第安色彩,因而素有“印第安民俗之都”之称。为了纪念曼科·卡帕克奠基立国的勋业,普诺人于每年11月的第一周欢庆民俗节。节日中,普诺人都穿上古老式样的印加服装,严格按照印加古俗互致问候、待人接物和处理一切问题。对曼科·卡帕克的缅怀和颂扬自然是节日的主题,每个家庭的长者都要给其他家庭成员讲述关于这位缔造者的英雄业绩。同时,剧院、大街上演出的各种文艺节目都是表现这位杰出人物的传奇故事。
太阳节
太阳节也是秘鲁印第安人的民间传统节日。在秘鲁东南部古印加帝国的故都库斯科附近的萨克萨伊瓦曼,每年6月24日都要举行一次别开生面的太阳节,历时9天。这个节日源自古印加人对太阳神的崇拜。在南半球,6月24日是太阳北偏后开始南移的日子。
雅瓦尔节
雅瓦尔节也是秘鲁印第安人的民间传统节日,在每年的7月下旬举行。雅瓦尔节的意思是“血的节日”或“血的狂欢节”。公元14世纪,在西班牙殖民者的残酷压迫和奴役下,秘鲁印第安人不断奋起反抗,可都遭到血腥镇压而告失败。不屈的印第安人想到了兀鹰,便把复仇的愿望与兀鹰的勇猛联系起来,由此兴起了兀鹰斗牛的“雅瓦尔节”。兀鹰是安第斯山麓中的百鸟之王,翼展可达3米,重10~12公斤,性猛善斗。印第安人以兀鹰代表英勇不屈的印第安人民,而牛则是殖民主义的化身。每次兀鹰与牛的决斗总是以兀鹰的胜利结束,表现了印第安人不屈不挠的斗争意志和必胜信心。节日期间,斗牛场周围人山人海。人们给兀鹰和壮牛灌足白酒,然后把兀鹰用绳子系在壮牛身上,把它们赶到斗牛场中。兀鹰骑在牛背上,将牛咬得乱蹦狂吼,奔跑不停。最后,牛实在支持不住了,惨叫一声倒在地上。这时,捕鹰手进入场内,在人们的欢呼声中解开缚鹰的绳子。兀鹰腾空而起,以胜利者的姿态飞向远方。人们欢呼雀跃,跳起了集体舞。暮色降临后,人们还要举行宴会庆祝胜利。按当地习惯,这个节日是人生的新起点,因此常被青年男女作为举行婚礼的最佳日期。
阿拉西塔斯节
阿拉西塔斯节是玻利维亚阿伊玛拉印第安人的传统节日,在每年1月24日~30日举行。在阿伊玛拉语中,“阿拉西塔斯”是“请买我的东西”的意思。因此,节日期间,玻利维亚的大街小巷到处是叫卖商品的小贩。人们选购各种各样的礼品,献给心目中的“幸福之神——埃克科”,期望神保佑他们来年生活安定,五谷丰登,吉庆有余,幸福美满。节日期间要举行盛大的民间庆祝活动,最后以舞蹈结束,一向是妇女们穿着宽大的裙子跳圆圈舞,男子们则戴假面具,穿化装服跳各种舞蹈。如今阿拉西塔斯节不仅仅是阿伊玛拉印第安人的节日,已经逐渐变成全玻利维亚人民的传统节日。
降魔节
降魔节是玻利维亚奥鲁罗省的印第安人每年举办的节日,是周围许多地区的矿工都愿意赶去参加的节日。因为这是印第安矿工祈求平安的重大节日。印第安人认为,人们寻找矿源,挖掘矿井,触犯了地下的阿乌阿里魔王,故魔王要用“鬼咳”(就是矽肺病)、爆炸、塌顶等残酷的灾难来惩罚矿工,这种迷信和本能的自卫心理逐步演变成一个固定的节日。节日来临前,矿区城市的商店中到处都出售各种各样的面具和服饰。矿工们为了参加这一天的化装节庆活动,往往不惜工本,耗费一年的积蓄去买一套自己最理想的面具和服装。节庆时,化装成各式各样的人物团结一致地与“魔王”斗争,最后降服魔王。
穿耳节
穿耳节是巴西印第安人的民间传统节日。每7年举行一次,每次历时半个月,具体时间要视“瓦普特”的训练情况而定。穿耳节又叫“牺牲节”,源于巴西沙万特人的一个奇特风俗。
建筑
玛雅人擅长建筑和艺术,他们用石料建立许多非常富丽堂皇的庙宇、陵墓和雄伟的纪念碑。在这些建筑物上,玛雅人为我们留下了各种颜色的图画和美丽生动的雕刻。博南帕克壁画就是如此,壁画内容包括贵族的仪仗队行列、战争与凯旋、献俘审俘、庆祝游行和呈缴贡物等场面。画中的人物形象千姿百态、栩栩如生。壁画色彩绚丽,线条明晰,人像精致、构图严谨,成为世界壁画艺术的著名宝藏之一。
无拱顶房屋
人类的居住形式是随着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能力而变化的。最初人们缺乏对自然界的改造能力,只能借天然的屏障而居,随着人类的进化和繁衍,天然洞穴等居住形式已不能满足人类居住的需要。于是,利用一些自然材料修筑房屋。但是,人类建造的房屋时,特别是在古代,又离不开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对自然条件的利用。由于这个原因,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居住形式。这一点在美洲印第安人中间具有特别明显的反映:生活在南北美洲平原地区的印第安人便利用草木和泥土建造茅屋;而生活在山区的印第安人则利用石块和土坯建造各种房屋;以狩猎为生的印第安人更多的是利用兽皮围盖屋顶;而从事农业的印第安人则利用庄稼秸秆覆盖屋顶;农业人民建造的是永久性住宅,而游猎人民则建造易于拆迁、利于携运的帐篷。这样印第安人创造出了草棚子、茅庵子、茅屋、帐篷和土木结构的房屋等居住形式,这些居住形式最大的特点就是都没有拱顶,因为印第安人不懂得拱顶的知识。
由于历史原因(主要是殖民者的迫害),印第安人仍然生活在偏僻的农村地区。和玛雅人一样,其他印第安民族也大都保留着自己传统的生活习俗。许多印第安人仍住在原始的房屋里。在尤卡坦半岛,聪明的印第安人在树林中开出一块平地,把粗树枝一根根固定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圆圈,把棕榈树的大叶子搭在上面,房子就大致盖好了。
服饰
一提到印第安人的服饰,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独特的头饰鹰羽冠了,这的确是印第安人服饰的一大特色。印第安人衣着装饰非常简单,甚至不穿衣服,但是许多印第安人服装的色彩、款式各不相同,装饰品的材质、样式多种多样,充满了民族特色,也称得上绚丽多姿。
鹰羽冠随着社会的发展印第安人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一些社会经济较发达和人数较多的印第安人的支系部分地保住了自己的风俗和传统文化。一些生活在偏远森林山区的印第安人部落仍保留着独持的风俗和传统文化。许多地区的印第安人还保留着古代印第安人的衣饰习俗,他们仍喜欢穿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服装,戴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饰物。
印第安人把羽毛作为勇敢的象征,荣誉的标志,还经常插在帽子上,以向人炫耀。拥有鸟羽象征着勇敢、美貌与财富。
此外,根据颜色及佩戴方式,鸟羽也象征不同的社会地位和情感状态。比如在卡希纳华部落,男子会在他所钟情的妇女面前佩戴鸟羽装饰品以表达热切的情感,有效地防止了对方的敌意。神鹰的黑羽使人联想到权贵和死亡,而南美大鹦鹉的红羽则表达了善意、能力和富饶。如果当地居民都有资格佩戴红羽,那么黑羽将凸显其尊贵。
他们喜穿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服装。尤卡坦半岛的玛雅妇女不分老幼都身着宽松的白色绣花裙,头戴色彩艳丽的鲜花;而男人则身穿宽松的白色衣裤,头戴草帽,脚上穿草编凉鞋。而中部高原上的印第安妇女爱穿绣花罩衫和竖条纹的宽大长裙,上身披一种叫“雷博索”的多用披巾,这种披巾可遮阳、御寒,还可背小孩、包东西。极富民族特色的服饰成为印第安人一个明显标志。
音乐
曲调
很强调由la、do、mi组成的羽三和弦和由do、mi、sol组成的宫三和弦的音调,这两个音调可以看作是厄瓜多尔印第安人的音乐核心音调。印第安人音乐的旋律大多从高音区开始,采用逐渐下行的旋律线条(见谱例四十二),旋律进行中跳进比较多。民歌的歌词一般都用本民族语言,也有在歌词中加入西班牙语词汇的,但很少有全用西班牙语的歌词。
乐器
主要有排箫、竖笛和鼓。排箫用竹管或芦管制成,尺寸不一,是印加帝国时期就已流行的古乐器。笛子有横笛、竖笛两种:横笛与中国的笛子相仿,只是没有笛膜;竖笛与欧洲人的高音竖笛类似,音色尖锐。它们的音色都很容易和排箫融合。双面蒙皮的蒂尼亚鼓和单面蒙皮的万卡尔鼓是印第安人的主要打击乐器。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三个国家的印第安人常采用这几种乐器加上一两把吉他组成“安第斯乐队”,这种“安第斯乐队”经常在欧美各国大城市的街头演出,已经成为莫斯科、巴黎、罗马、柏林、纽约和旧金山等城市的一道风景。“安第斯乐队”演奏和演唱的主要曲目是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三国印第安人的民歌和民间乐曲,也有这几个国家和欧美各国的流行。
音乐。印第安人也用欧洲传来的竖琴,这种竖琴与现代交响乐队用竖琴的形制不同,而与西班牙l6、17世纪的竖琴形制相仿,在调音、构造、外型和琴弦方面都与其相同。
宗教
万物有灵论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有灵论”,他们崇敬自然,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报以敬畏态度。印第安人相当程度上已经被欧洲基督教信仰所同化,在美国大部分印第安人信基督,但印第安的原始信仰仍然存在,它与基督教相混杂,成为一种奇怪的宗教信仰。卡耶特说,宗教信仰在印第安人生活中占据很高地位,最重要的部落首领是宗教领袖,他在内部事务上的权力高于部落首长。在大多数部落,部落首长仅负责对外事务,主要是与联邦或当地政府打交道,他对外代表部落,但他的任命权在宗教领袖,他在对内事务上更要听宗教领袖的。
玛雅人的宗教信仰:
原始宗教是崇拜自然神,以后逐步演变,有雨神(称为查克)、五谷神、死神、战神、北方星神、风神以及四方神等等。最高神为太阳神伊察纳——他是诸神之皇,上帝的化身,是“白昼”和“黑夜”的主宰以及文字和书籍的创造者。
玛雅人也有“天堂”和“地狱”之说。在天上,住着天堂之神王伊斯塔;在地下,有地狱(成为米特),由魔鬼和死神乌豪统治。玛雅人死后的命运,主要取决于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比如,祭祀死后升入第三重天),部分取决于死的方式。
阿兹特克人的宗教信仰:
相信灵魂永生和一种由至高无上的主宰统治一切的观念。他们崇拜自然神,如太阳神、月神、云神、雨神、花神、玉米神等。阿兹特克人用“十字架”作为宗教的象征,祭神时以战俘做牺牲,“国王”为神的化身。
阿兹特克人认为,世界已经过四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由不同的神灵所统治。宇宙形如十字,中心为一火炉,由九至十三层天覆盖着分成层次的地下世界。整个宇宙被水所包围,由高位神俄默德库特利(意为双主)双手托住。此神男女合体,具备生命和生殖的双重秉性。
太阳崇拜
他们的宗教情绪极为的强烈,仅仅在首都,就修建了50座大型坛庙,供着着5000个以上的僧侣。
印加人的宗教信仰:
印加人特别崇拜太阳,具有典型的太阳崇拜的特点。他们自称为太阳神的儿女们。
首都的太阳庙是最大的宗教礼拜中心。
黄金,作为太阳神的象征,被广泛开采,用于统治者和杰出人物,它们并不是用于交换,而主要用于装饰或者举办仪式的目的。
印加族的祖先被认为起源于太阳,印加王更是太阳的化身。
其它的一些星宿也被崇拜,但地位比较次要。
语言
印第安人拥有奇怪的语言。翻译成英文经常要连续使用同一个字母。例如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州名叫Massachusetts,就是从印第安人里翻译过来的。还有,印第安语说“我自己”大多说“doo”。其中,美国首都华盛顿有个印第安人博物馆,内有许多关于印第安文化的讲解。印第安人的语言是世界上最有趣、最难懂的语言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场,在同盟国的军队中服役的纳瓦霍人,专门负责打电话,他们彼此用语言传达部队“命令”,然后翻译成英文或其他文字)。这个方法是最可靠、最保密的,因为除了他们以外,谁也不懂其中的秘密。——参见《风语者》
政治组织
在平原印第安人中,语言相通的民族称为部落(tribe)。部落之下分为不同的群体(band),群体的规模不一,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群体的成员一同劳作、生活、迁徙。游牧的部落一般包含数个较大的独立的群体。群体内部有数位领袖,同时有作战团体(military societies)。领袖享有较高声望,在以往的活动中证明过自己的实力,展现了勇敢和智慧。尽管也有一些社会地位是世袭的,但证明个人实力的举动仍然决定着确切的地位,群体成员只会信赖那些证明过自己的人。一位成功的领袖必须要有出色的才能和技能,因为许多活动都很复杂,安排和指挥都很困难,例如大规模狩猎、集体仪式、季节迁徙、军事攻守、村落建设、农业时令等。作战团体听从领袖的指挥,保持作战纪律[2]。
每个部落都有大致固定的活动范围,供各个群体活动。群体之间和平相处,但其集体行动的紧密程度依部落不同而有差别。科曼奇人内部的群体之间比较松散,成员可以变动归属,也没有统一的部落会议;而波尼族的斯基迪(Skidi)群体保持着较强的独立性,不和其他三个波尼人群体共同行动。夏延人有着最为严格的政治组织,其内部有10个群体,各个群体派出44名酋长组成部落会议,部落会议的议决对部落全体都有效用[2]。
平原印第安人不存在世袭的社会阶层,但有权势或财富的家庭往往能够给予子女更好的教育,帮助他们成熟后有着更好的表现。孤儿是受推崇的婚姻对象,因为他们能够较早地独立养活自己,证明了自己的生存技能[2]。
贸易
马匹传入后,平原印第安人之间的财富差距加大。马匹成为重要的财产,许多村落会在夜晚将马群赶入地窖,以防盗窃;抢夺马匹成为印第安人劫掠活动的主要目的。马匹成为交易或是馈赠的资产,也用作结婚礼品。夏延人在马匹贸易扮演中间人的角色,经手中北部部落和南部部落之间的贸易。阿西尼博因人、希达察人、曼丹人、阿里卡拉人和一些东部的苏族人以熗支、衣物、篮子、珠饰,以及从欧洲人处得到的水壶等物品,和西部的部落交换毛皮。部落之间的贸易非常普遍,牧民和农民之间的交易很常见,例如以野牛皮交换玉米。为了加强贸易来往,会举办结拜仪式令不同部落的成员结为兄弟或是姐妹,以平原印第安人重视的亲缘体系规制贸易关系。部落之间冲突常常是以争夺商路控制权为目的[2]。
除了马匹以外,其他物品的需求量并不大,每个部落都能够自行收集或制作,因此这些物品很少参与部落内部贸易。不过,知识、配方、仪式规程等无形事物常常是族内贸易的主角。药物的配方以及疗愈仪式的规程有着莫大的价值,几乎所有部落都会耗费巨资学习这些知识。在19世纪30年代的曼丹人部落中,若希望借由目睹圣物获得精神加持,就必须付出相当于一位劳工一年薪资的资产,还要补上看护的薪水、马匹给养及一部分的圣物制造成本[2]。希达察人部落也有类似传统,学习打磨燧石箭头,需要付出资产换取专人教授;女子学习制造陶器或是挖掘地窖,也需要付相应资产[2]。
军事
《消音的战吼》(The Silenced War Whoop),描绘美国骑兵和印第安骑手的冲突的油画,绘于1908年
描绘小大角战役场面的油画,绘于1903年
16世纪的西班牙探险家最早来到大平原地区时,并没有留下有关当地原住民好战特性的记载,今堪萨斯州和俄克拉荷马州定居的威奇塔人没有在村落设置防御工事。西班牙人最初在德克萨斯回廊地区和当地的阿帕奇人有着友好往来[43]。
平原印第安人在随后的历史时期产生了好战的文化,具体原因概括为三点。第一点是在西班牙人于新墨西哥的早期殖民活动中,发动了针对原住民的劫掠,以抢夺奴隶和货物,引起印第安人反击;第二点是印第安人和法国毛皮商人取得接触,为了控制毛皮商路,印第安部落之间展开竞争对抗;第三点是马匹输入后,印第安人的活动能力大大增强[44]。作战在17世纪至19世纪晚期不仅成为印第安人谋生的方式,也成为一种竞技活动。年轻人通过作战获取战利品、提升名望,产生个人主义以及看重战果的战斗文化,令印第安人成为作战中一对一单挑的好手[16]:20。《经济学人》在2010年的一篇文章称科曼奇人的勇士能够“放出一群箭矢的同时侧身悬于马背一侧,以马匹作掩护躲避子弹。这种场面令敌对的白人及印第安人胆寒[45]。”美国历史学家S·C·格温(S. C. Gwynne)称赞科曼奇人是“19世纪全世界最强大的轻骑兵”,其在德克萨斯地区的劫掠活动令美国移民恐惧[45]。
尽管平原印第安人在防御战中表现顽强,但他们进攻仅仅是为了取得物质战果或是个人声望。平原印第安部落之中存在着一种称为“计数打击”的行为,是指一名勇士在战斗中用手或者武器触碰敌人,并且毫发无损归来。平原印第安文化将这种行为视为勇猛的象征,被触碰的敌人将羞愧无比,自视战败。印第安人常将冲突视为展现勇者气概的机会,而轻视军事目的。他们强调“打了就跑”的突袭游击战术,不在乎敌人是否了结,以掠夺马匹和财物的价值衡量作战的价值。平原印第安人的突袭活动通常伤亡很少,在他们的文化中,以生命代价博取战斗胜利是一种愚蠢的行为[46]。由于印第安人人口较少,一次作战中出动的人数也偏少,因此即使是在白人看来微不足道的伤亡数字,在印第安人眼中也是一种灾难。1874年德克萨斯的土墙(Adobe Walls)战役和1876年蒙大拿的玫瑰花蕾(Rosebud)战役中,作为进攻一方的印第安人取得了上风,但却因为遭受一定伤亡而提前撤离[16]:20。是否继续战斗取决于伤亡程度和战利品价值的比例大小,敌人的几块头皮抵不上本方一位勇士的生命,但为了一群马匹,付出一两位勇士的生命是可以接受的[16]:20。总体来说,由于美国白人势力强大、数目众多,人口稀少的印第安部落十分看重伤亡数字,会尽量避免一切伤亡[16]:20。
印第安战士普遍马术精湛、耐力出众,且了解大平原地形,在和白人的战斗中能表现出较强的适应性和机动性,因此自1803年至1890年期间,平原印第安人常常能战胜美军。印第安人虽然有战胜美军的实力,但却难以维系长期战争,因为印第安人并非职业军人,在作战的同时还要照料家庭,狩猎维生,因此印第安人只能在较短的时期汇集勇士进行作战[47]。科曼奇人在墨西哥的劫掠活动是个例外,他们能够依靠墨西哥殖民地富庶的战利品维持数月的营生。1876年小大角战役是平原印第安人在和美国白人的冲突中最为著名的一次胜仗,拉科塔苏族人在战斗中全歼美军中校乔治·卡斯特的部队,卡斯特本人亦阵亡[16]:20。平原印第安勇士的武器通常是短而粗的弓,这种弓适合在马匹上作战,但射程较短。他们也使用熗支,但熗支和弹药数目较少[48]。美国政府曾通过中介向平原印第安人出售熗支弹药,也有非法商贩用熗支交换印第安人的野牛皮[16]:23。印第安人因为缺少弹药,且缺乏火器训练,所以更青睐以弓箭作战[16]:23。
天文
印第安人在天文学上有很高的造诣,他们创造了相当准确的历法,把一年分为18个20天的月,外加五天作为禁忌日,他们知道月亮、金星和其他行星运行的周期。
数学
玛雅数学是一套最独特的数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最先进的部分便是“0”这个符号的使用,它的发明和使用比欧洲大约早了800年。
玛雅的数学体系的适用性和科学性使他们能在许多科学和技术活动中解决了各种难题。在世界各古代文明中,除了起源于印度的阿拉伯数字之外,玛雅数字要算是最先进的了。玛雅文明的另一独特创造是象形文字体系,其文字由复杂的图形组成,一般刻在石头建筑物如祭台、梯道、石柱等之上,刻、写需经长期训练。现已知字符约800余个,但除年代符号及少数人名、器物名外多未释读成功。玛雅人笃信宗教,他们崇拜太阳神、雨神、五谷神、死神、战神、风神、玉米神等神。太阳神居于诸神之上,被尊为上帝的化身。另外,行祖先崇拜,相信灵魂不灭。
其他信息
印第安人做饭时,仍喜欢使用质地粗糙的陶罐、石碗、木勺。
有人生病时,他们采来草药,或将其点燃对病人进行烟熏,或煮汤为病人沐浴。
质朴好客
印第安民族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好客的民族,联想到美国的感恩节的由来。最初感恩节没有固定日期,由各州临时决定,直到美国独立后,感恩节才成为全国性的节日,当然如今的感恩节也不是感谢印第安人了,而是感谢上帝的恩赐。由此,可以看出热情好客是印第安人的民族传统与民族性格。
道德高尚
印第安人正直、朴实、刚毅、勇敢、感情丰富、温柔、谦和、说话算数、忠厚老实、慷慨大方,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道德最高尚的民族。哥伦布在他的《航海日记》和写给西班牙国王和王后的报告中都有对印第安人高尚道德的描述。
英勇善战
印第安人的英勇善战为人所称道,特别是生活在平原上以狩猎为生的印第安人多具有勇敢、善战的精神。落基山脉以东到密西西比河西岸的广大地区,是平原印第安人的居所,他们基本上以捕猎大动物为生。在这片平原上有成千上万头野牛,纵横驰骋,势不可挡,而生活在这里的印第安人就是靠英勇战胜牛群而生存下来的。他们用牛皮、牛筋建造房子,制作衣服和鞋子;用牛粪做燃料;用牛的膀胱来做水壶和饮水的器具。为了获得足够的食物,印第安人追寻野牛行踪,伺机捕猎。
经济
农业
农业方面,首屈一指的就是玉米。
玉米是包括水稻、小麦在内的世界三大粮食作物之一,是由印第安人培育出来,而后在全世界传播开来的。据考古资料证实,早在5000年前印第安人就已经将野生玉米培育成为人工栽培作物了。印第安人培育出来的玉米有20多个品种,生长期有长有短,短的只要3个月左右就能成熟。自从16世纪初欧洲人把玉米从美洲印第安人那里带出来以后,由于它具有适应性强、产量高、播种和收获季节早的特点,很快便在世界各地种植起来。特别是在高原、干旱和阳光充足的地区,玉米成为了主要产作物。
在世界各种粮食的总产量中,玉米的产量占有很大的比重。印第安人培育出玉米是一件了不起的农业试验。植物学家们认为,把野生玉米植物培育成农作物是农业史上最困难的试验,而印第安人在5000年前就将它培育成功了,的确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大家都知道,玉米是高禾植物,而豆类为低禾和蔓藤植物,印第安人将玉米和豆类套种,首创植物间作技术,充分合理的使用土地,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
玉米丰富的营养、较高的产量和对各种环境的较强的适应性使之成为印第安文明的物质基础。因而,美洲印第安文明被称为“玉米文明”。
马铃薯、甘薯(又名红薯、山芋)是很重要的食物,也是由印第安人培育的。印第安人还培育出了木薯,山药等作物。
欧洲研究者认为,除了中国大豆、欧洲蚕豆以外,其它的如绿豆、豌豆、豇豆,云豆、赤豆、菜豆、架豆、扁豆、豆角、茶豆等等大部分的食用豆类都是印第安人培育出来的。这是因为欧洲人是在发现美洲之后从那里得到这些豆类,并在欧亚大陆传播开来。而中国的黄豆和赤豆在《神农本草》里已经有记载,神农本草成书在汉朝或更早。唐代《本草拾遗》《千金方》里记录有黑豆、豌豆、白豆、绿豆等。但无论如何,印第安人种植并食用这些豆类。
此外,花生、西红柿、黄瓜、南瓜、西葫芦、辣椒、菠萝、鳄梨、草莓、可可(可以制成巧克力)都是出自印第安人的培养。
欧洲学者相信,世界上的植物食品,有50%以上都出自印第安人之双手。
印第安人还培育出了橡胶、烟草等多种经济作物。
很早之前,印第安人就会将橡胶涂抹到斗篷上防雨。印第安人栽培的橡胶对人类的贡献可以说是无法估量的,橡胶一词来源于印第安语cauuchu,意为“流泪的树”。
现代工业的发展与美洲的橡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橡胶是工业的基本原料,广泛用于制造轮胎、胶管、胶带、电缆及其他各种橡胶制品,几乎所有的工业部门都离不开橡胶。印第安人栽培的橡胶对世界工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如果说钢铁工业是西方旧大陆的骄傲,那么橡胶的贡献足以和之相媲美。
此外,印第安人贡献了世界上大多数的棉花品种。
印第安人培育出许多种药用植物和燃料植物,如提取奎宁的金鸡纳树,提取麻醉剂的高根(古柯),至于染料植物则有十几种之多。
博彩业
1988年,美国国会通过《印第安人赌博条规法》,要求各州不得阻止印第安人在保留地内从事州立法没有禁止的赌博活动。从此,印第安人的博彩业,从几个孤零零的用纸牌搭成方块的赌博厅发展到规模巨大的产业。
负责印第安保留地赌博业和部落赌博项目审批的全国印第安人博彩委员会统计,1990年,印第安人保留地内的赌场收入只有5.7亿美元,而如今已超过100亿美元;在联邦政府承认的全国558个印第安人部落中,有188个部落在全国28个州经营着285个赌场。
博彩业是印第安人在20世纪取得的最成功的经济发展。开设赌场对贫困的印第安人有利无害。他们的博彩业收入反过来投资在学校教育和医疗卫生以及其他公共设施方面。
由于印第安人保留地的博彩业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一些眼红的州政府开始想方设法向印第安人伸手要钱。
1993年,康涅狄格州同当地印第安人部落签订赌博契约,要求部落向州政府进贡四分之一角子老虎机收入。作为交换条件,州政府允许这个部落垄断这个州的角子老虎机。1997年,新墨西哥州不顾印第安人部落的反对,在同部落首领签订赌博契约时,坚持要求对方让出16%的收入。
手工业
他们用陶土制成器皿,用燧石和黑曜石制成各种工具和武器,用棉花织成布匹,用金、银、铜和锡等元素制成合金,再把这些合金制成各种器皿和装饰品。
收入
在美国,印第安人总体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下的占41.7%,是美国平均贫困率的两倍;印第安人的教育水平也是全美最低的,大学以上文化的为7.6%,是美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失业率也是全美最高的,只有不到1%的印第安人拥有自己的土地。
社会
一派学者认为:印第安人的社会既然出现了阶级、奴隶、私有制和城市以及发展了相当高的文化等,“国王”已经拥有很大的权力。他生活享受很高,大城市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文化发展到能创造文化和历法,外科手术能运用麻醉剂,能把金属炼成合金,能制造精美的手工艺品,和先于旧大陆发明了数学上的“零”等等——这些是世界上所有其他地区的原始公社没有达到过的,因此,其社会形态已经超越了原始公社,进入到初期奴隶制的阶段。
而另一派学者则认为,决定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的转变,其主要标志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包括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和由谁来支配,也包括人们怎么样组织和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
根据现有的资料研究,玛雅,印加,阿兹特克等发展程度最高的印第安人的社会形态,虽然出现上述现象,但社会结构的基层组织仍然是公社和氏族,生产资料属于公有。集体生产劳动和平均分配产品依然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整个社会的生产主力是社会成员的自觉劳动。奴隶数目虽然多,但主要作为家庭奴仆或者其它公益事业的奴隶来使用,并非作为物质资料生产的主要劳动力来使用的——这同奴隶制社会中由奴隶承担物质生产重担有着根本区别。
而且,其社会主要由部落的议事会来统治。“国王”和酋长虽然权力比较大,但他是有议事会军事首领和首要僧侣选出的,可以被他们罢免——这与奴隶制社会形态完全由奴隶主实行绝对统治,奴隶只是说话的工具,奴隶主对之拥有杀伐与夺之权,奴隶制社会的国王靠世袭或者暴力获得权力,地位至高无上是本质上不同的。
结论:印第安人的社会属于部落联盟性质,是处于部落公社向奴隶制社会过渡的阶段,即恩格斯所说的军事民主制阶段。它并未超越部落公社制度的范围。有些书籍中所谓的“王国”、“帝国”,也只是一种部落联盟性质的社会形态,与阶级社会中的国家有所不同。
毁灭灾难
16世纪后来到美洲的欧洲殖民者带给当地印第安人是毁灭性的灾难。
在19世纪的近百年时间里,美国军队通过西进运动侵占了印第安人几百万平方公里土地。到了1900年,全美印第安人从白人殖民者到来前的500万陡降至25万人。
截至2018年底,全美印第安人约占总人口的2%,他们中的22%居住在印第安人保留地。这些保留地主要位于贫瘠的中西部地区,最小的仅有0.5平方公里。印第安人中有21.9%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一些部落的失业率高达85%,人均预期寿命比美国人均寿命低5.5岁。
《世界通史全编》有这样的文字:“在当时世界‘文明’的国度美国(这里指美国独立前的十三个殖民地),这种种族灭绝政策,来得更加凶残。他们一再提高屠杀印第安人的赏格。那些谨严的新教大师,新英格兰的清教徒,1703年在他们的立法会议上决定,每剥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盖皮和每俘获一个红种人都给赏金40镑;1720年,每张头盖皮的赏金提高到100镑;1744年马萨诸塞湾的一个部落被宣布为叛匪以后,规定了这样的赏格:‘每剥一个12岁以上男子的头盖皮得新币一百镑;……每剥一个妇女或儿童的头盖皮得五十镑!’”
1783年,美国独立以后,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和虐待并没有丝毫收敛。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为了开拓疆土,美国政府把印第安人驱逐出祖居地。1830年,美国政府通过《印第安人迁移法案》,规定东部的印第安人要全部迁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为他们划定的保留地中去,实行种族隔离和迫害。这些“印第安人保留地”绝大部分是偏僻贫瘠的山地或沙漠地带。一个叫切罗基的部族,在被迫迁往“印第安准州”(即今奥克拉何马州)的迁徙中,历时3—5个月,约4000人丧生,占该部族的人口的25%。这一惨剧后来被称为“血泪的审判”。印第安人长期遭到屠杀、围攻、驱赶、被迫迁徙等迫害,人数急剧减少。到20世纪初期,只剩下30多万人。直到1924年,美国国会才通过了《印第安人公民资格法》,宣布凡在美国境内出生的人均为美国公民。1934年,美国又根据罗斯福总统的“新政”通过了《印第安人重新组织法》,允许印第安人建立自己的政府,不再分配保留地的土地,停止强迫印第安人放弃传统文化和宗教的政策,印第安人的境况才有所改善。才没有遭到灭族。
为掠夺土地和资源对印第安人实施种族灭绝,是美国罄竹难书的殖民罪行之一。“住在联邦地区的美国人,用贪婪的目光注视着那些仍然被印第安人占据的土地。”19世纪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精辟刻画了当时的美国觊觎印第安人资源的丑陋嘴脸。美国在建国后的上百年中,系统性、大规模地驱逐和屠杀这些世世代代居住于北美大陆的原住民。
多届美国政府曾发布政策鼓励对印第安人的屠杀。1814年,美国总统詹姆斯·麦迪逊颁布法令,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的头盖皮,美国政府将奖励50美元至100美元。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林肯颁布的《宅地法》把屠杀印第安人的活动推向高潮。该法规定,每个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只需缴纳10美元登记费,就能在西部获得不超过160英亩(约合64.75公顷)的土地。在土地和赏金的诱惑下,白人纷纷跑到印第安人所在区域展开大肆屠杀。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将军谢尔曼甚至留下一句“名言”:“只有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
在美国政府武力威胁下,19世纪30年代,居住在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被强迫迁移至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区,成千上万的人因为饥寒交迫或疾病死在路上。这条上演无数惨剧的迁徙之路,被后人称为“血泪之路”。
史料记载,美国政府当年为驱逐印第安人还使用了很多损招、阴招。从19世纪70年代起,美国政府雇佣大批猎手疯狂猎杀印第安人赖以为生的北美野牛,野牛数量锐减使得印第安部落衣食难以为继;一些官员常常利用印第安人的淳朴,对其进行恫吓,令其迫于恐惧自行搬走。
1887年至1933年,全美印第安人被夺走大约9000万英亩(约合36.42万平方千米)土地;从15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印第安人人口从500万骤减至25万。这是人类历史上真正的“种族灭绝”。美国印第安部落立岩苏族主席戴夫·阿尔尚博愤怒地说:“美国发展史就是一部印第安人血泪史。我们的人民已经遭遇这种待遇几百年,实在是受够了!”
2022年3月2日,外交部官网发布《美国对印第安人实施种族灭绝的历史事实和现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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