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徐美慧)刚刚,北京官宣“认房不认贷”。截至目前,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均官宣“认房不认贷”。
9月1日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通知,优化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也就是说,以居民家庭为单位,无论此前是否有过商业贷款购房,有没有过贷款记录,只要家庭所有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即可符合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可按首套住房申请住房贷款。
根据北京现行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同样在9月1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网站发布消息,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上海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
8月30日,广州率先宣布执行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当天,深圳也发布通知,宣布自8月31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截至目前,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均官宣“认房不认贷”。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
责任编辑:殷瑞民 UN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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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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