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公司听同事讲八卦,听到了一件跟报销相关的事……很震惊很不理解
公司另一个项目的一个小姐姐日常工作需要出差到湖南省内其他地市,跟当地的银行对接业务,总之那次她也是很平常的出差邵阳,和某银行邵阳分行领导谈业务然后约饭然后收工回长沙,第二天上班做报销上交,目前到此一切正常。
然后不正常的地方来了……她的报销被财务驳回,听反馈过来的意思是:小姐姐虽然在长沙工作,也在长沙租房子居住,但是老家是邵阳的,父母老公孩子也在邵阳,她的这趟‘出差’不是出差是回家,交通费不能报销,都回家了中午为什么不在家里吃?所以中午聚餐的钱也不能报销。
听到这个理由,我的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和领导谈业务难道要把人请到家里吃饭吗!多冒昧啊我说,最后她的这趟出差全程都算人家是‘回家’,一毛钱都没得报销的,就算是她的领导和财务部争取也没争取到。
就是我自己也遇到好多次,就算已经在备注里写清楚了这一趟是跟某某领导一起,还要经常被问到为什么开车为什么不坐公共交通,跟领导出门谈业务坐公交,路上浪费的时间算谁的,我还要不要继续在这里混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