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续分享我的读书笔记吧。之前看了马伯庸的《长安的荔枝》,的确酣畅淋漓,之后又买了《太白金星有点烦》,这本就差强人意了。可能尝到甜头了吧,毕竟半个月一个月写的短书,能卖的这么好,快钱当然赚的舒服了。有人说,马伯庸的长处在于写历史长篇,于是我就看完了这本《大医》。
《大医》立意在中国近代那个三千年一遇的风云谲诡时代,讲述几个心怀大仁的年轻医生用生平所学拯救多灾多难的国民,在时代变迁中成长的故事。整部书读下来,借用某位书友的话说,确实有点想要场面宏大但把控不足,想要文言雅意却笔力欠奉。很多突如其来的非常现代的举动和说话方式,总让人出戏。还有诸多生硬的转折,让整部书看起来没有一气呵成酣畅淋漓之感,反而到后面会有“怎么还没结束”的感觉。举几个逻辑生硬的栗子(以下涉及剧透):
不说别的,一开始三位年轻主人公的出场差点劝退我:
一号主角方三响全村被一个日本人欺骗利用,陷入俄军埋伏,全村男丁老幼几乎死绝,残余几人正好碰到来救援的两位红会医生,但由于中国非《日内瓦公约》成员国,村民不受保护,两位医生空有救人本领束手无策,眼睁睁看着方父重伤而死。幸而中国入约消息传来,一号主角方三响才幸免遇难。 得救后的主角第一件事是抓着红会医生问:“我要是有您的医术,我爸爸是不是就不会死?”拜托,你是失忆了吗?你父亲是因为缺医生死的吗?刚刚有两位医生眼睁睁看着你父亲死去,你要会医术,那就是三个医生眼睁睁看着啊,你这个疑问的逻辑从哪里来的? 接着方三响咬牙切齿地恨那个日本人,杀父之仇、灭村之恨,粉身碎骨也要报。然后,他做出了勇敢的、影响一生的决定—— 是去千里寻仇吗?不是。 是去投军报销,以图有一日能战场抗日吗?没有。 是聚众落草,以牙还牙吗?更没有。 他毅然决然地——一个托马斯全旋——学医去了。 好吧。
二号主角姚英子,上海富家千金,开车上路出了车祸,被路过的医生所救。咱先不说1904年的摇把手动挡汽车十三岁的女孩能不能第一次接触就开得动的离谱问题,就说姚英子被救之后对帅气的医生一见钟情。得知该医生将远赴南非,为当地华工做义诊,情窦初开的二号主角为了再次见到梦中情郎,做出大胆的、影响一生的决定—— 是千里奔赴南非,上演霍乱时期的爱情吗?不是。 是探听医生家的住址,获得联系方式,鸿雁寄相思吗?也没有。 是去找医生的亲朋故友打听他的过往吗?更没有。 她毅然决然地——一个一百八十度漂移——学医去了,而且是女子医学堂。 她认为只要自己学了医,终有一天就能见到情郎。 嗯,这个逻辑就好像我去操场踢了球,就能见到梅西一样。你好歹去个男女混校也能打听一下吧。你和方三响果然都是主角,逻辑一样一样的。 好吧。
三号主角孙希,一个跟在清廷驻华大使身边打杂的小跟班,喜欢英式生活,为了留在英国,擅自篡改了大使交给他的关于中国已经加入《日内瓦公约》的密电。堂堂大清驻英大使,身边都没有一个专门负责译电发电的部门。一份国家级密电,大使堂而皇之交给一个十三岁小跟班,由他一个人加密、发送,第二眼都不带看的,放心之至。咱就是说,大清日薄西山,人才稀缺,也不至于缺到这个程度吧。反正我是不信的。 三号男主胆不颤心不惊地改了电文,随手发送。然后国内政府接到密电,还真就一板一眼地考虑如何执行了。大清国这么好糊弄么,孙中山先生若是知道得笑死:咱还起什么义,流什么血。随便发封电报就能折腾死丫的。孙先生的对联也能改了:“电报一封,革命成功;同志躺平,小孩建功。”
作者对三位主角的交代都如此偷懒,其余配角更是不用提,人物塑造什么的,完全看心情。纸片人、工具人满书飞。情节的推进是该睡觉就有人递枕头,不管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出现这个枕头生不生硬合不合理应不应该。
整本书真正精彩的地方在于最后五分之一(我应该感谢自己的坚持,虽然一路看一路吐槽,感觉自己快变成空闺怨妇),作者在最后塑造了有血有肉地革命党人。他们不在乎个人生死,也不在乎自己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的事业是否能成功,甚至不在乎有蛀虫蚕食他们用生命换来的胜利成果。他们坚持,他们牺牲,只因为知道这是对的事,对苦难的中国人民来说,是一件对的事。他们单纯得可爱,可爱得令人肃然起敬。
“他日革命胜利,你若登上龟、蛇二山,见到江中有浪头涌起,那便是我来见你了。”烈士萧钟英这句告别语,是全书我唯一动容泪目的地方。 算上主角,书中所有人物,只有萧钟英这个人物是有血有肉的。或许,这种人物塑造,才是马伯庸的擅长。
感觉马伯庸的小说以后只能是我闲暇打发时间了,不会继续关注了。
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