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傲慢与偏见
作者:简.奥斯汀
类型:世界名著 HE
推荐指数:★★★★★
简介:
引用
《傲慢与偏见》(1813)原名《最初的印象》(first impression),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Bennet)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Mr.Bingley)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Darcy)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Elizabeth)。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charlotte)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collins)结婚,莉迪亚(lydia)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河蟹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原创小评:
写在前面:
这本书的经典,我就不用再强调了吧。然后,我自己小学时候就特别爱这本书,图书馆里借阅,自己去买了各种版本的。然后每个版本的读着好多遍,都乐此不疲,最后每到一个城市看到书店,必进去找下这本书,买回家~~~
于是这强迫症发的。从小到大,也就钟爱这么一本书。看了几十遍有了,每次看都会哭,都会心痛到的。诶吗,我也不知道她怎么这么有魅力,这么神奇的。
就这样,一晃眼,就几十年过去了,依旧,是我心中的NO.1。
TO 宾利先生(Mr.Bingley)
这个男人是第一个进入我眼球的男人,绅士,只需一眼,就觉得很阳光温暖。
可是这样的男人,优柔寡断,没主见。作为一个金主,这么容易被人忽悠,容易被人欺骗。
看着简对他的爱,我一开始真是替简觉得不值得。不就是有几个钱么,至于这么天真无邪么?很多时候,小时候看着真以为他是天真。后来长大后渐渐地觉得,也许这个男人,很有城府。带着温柔面具,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伪善。
不过最后,他还是幸福的跟简在一起了,这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TO 简(Jane)
我该怎么说她呢?女主的姐姐,对女主是特别的好。有什么都为了女主着想,可能是因为是大姐的缘故吧,比家里其他几个妹妹好太多太多了。温柔的女人,柔情似水呐,男人见到都要融化了。这样的女人,让男人有征服感,有欲望。艾玛,我就是这样的女人我会说?
不过我家伊丽莎白对她也是很好很好的。书才他开始的时候,宾利先生开了派对在小镇,与简认识了,并且再后来见面邀请简去居住。简生病了,我家伊丽莎白可是担心的彻夜翻山越岭的去见姐姐,照顾姐姐。当见浑身泥泞,见到姐姐时候的欣喜,那是一种感动。
TO 达西(Darcy)
第一眼,高富帅。第二眼,有色眼镜。第三眼,便坚定不移的爱上了他。
他是一个矛盾的人,背负着西方上流社会的教条,每天与自己的心做斗争。
达西一直在教唆自己的好朋友宾利离开简。自己却又在守着良心的谴责。他跟伊丽莎白吐诉了一切。
达西却又不知不觉中爱上了伊丽莎白。也许第一次见面,那个舞池里独特的女孩,就深深地吸引了他的眼球吧。
有些人,一辈子在一起,却不了解彼此。有些人,在第一次见到,就注定了永远属于彼此。
对于达西,他的理想是应该的,他的爱情是不可抑制的。
人生,也许就是该在理想与爱情中试图寻找一个平衡点吧。
不过值得一说的是,达西不会去爱,他总是用自己高傲的羽翼去触碰伊丽莎白。这点,在伊丽莎白眼里是赤果果的讽刺。好在,后来,冰释前嫌了。
TO 伊丽莎白(Elizabeth)
伊丽莎白,家里几个姐妹中,最不被母亲看好的女孩子了。
她的性格像父亲那般,而不是母亲的那么势利。
她与达西的第一次见面,无意外地,两个人互相起了隔阂,却又铭记于心了。
她对韦恩的错信与错爱,也无疑地,让人觉得惋惜。
当所有的偏见变成了理解与包涵,会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这个人,是如此的美好。
文中,所描绘的小人物很多,我就不一一介绍了。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内容:
1、在伊丽莎白不顾风雨去看望姐姐的时候,达西开始对伊丽莎白了解,以及情根深种了。
2、在去探望夏洛特夫妇的时候,偶遇达西,达西送信的场景,让我哭了又哭。
3、在去彭伯利庄园时候,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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