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代,凡任公职、吃财政者,通称为官,除了替朝廷出勤打工外,别无脱离职务的身份和权益。当时的讲法叫“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近似今人帮老板打工的意思。一旦因奔丧生病、任满更替、罢免辞官等各种缘故退休,老板和雇员的关系即告解除。大体而言,可用“三无”概括:
一曰无退休费,就是无论原先俸禄多少石的官吏,只要离开职位,除非皇帝特诏照顾之外,一律停发俸禄。汉朝俸禄本来就薄,俸额低或负担重的人积蓄不易,所以不少官吏一旦休官停俸,就要另觅生计。
二曰无工龄,就是除了曾任二千石以上高官者在休官以后重新出仕时,可授予“比六百石”职位以示优惠外,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要想再当“公务员”,都得回到起跑线上,和普通老百姓一起竞争。总之,既没有可以保留的干部身份,也没有可以累计的连续工龄。
三曰无余荫,就是人走茶凉,在职时候的特权和影响一笔勾销。
再说北魏创建之初,制订了许多奇怪的制度,官吏无俸就是其中之一。究其原因,大概北魏是马背民族,为鼓励大家拼杀,不设俸禄,以战利品自给,这在战争时期还行,在和平年代弊端就显而易见了。官员们上有老下有小,那时老婆没工作,孩子好几个。当然,官员们不会眼睁睁饿死,既然没有俸禄,那么贪污受贿、巧取豪夺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甚至一些地方官员需要靠地方豪强来供养。
官员们贪腐成风,已经严重威胁到北魏的统治,北魏进行了几次反贪,但效果都不明显。有识之士开始意识到,制度不改不行了。
公元495年,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北魏孝文帝改革开始了,其中一项改革措施就是实行官吏俸禄制。孝文帝下令:“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实行了严厉的惩治措施。
自那以后,再没有哪个朝代不给官员发工资。北魏的经验告诉我们,反腐要动真格,但同时也要给官员合适的薪水。高薪不能养廉,低薪更加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