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是保家卫国的主干力量。身为现代人的我们,都清楚想要进入军队需要一系列的筛选。那么,在人口不及现代的古时候,当兵又有什么条件呢?
为何要精?
在古代,除了有特别大的战事发生,招兵总是有所选择的。什么人可以入军,用什么办法筛选?如何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分配不同的岗位?这是组建军队的大事。明朝著名的军事家戚继光在其所著的《纪效新书》第一篇第一句话就说过∶"兵之贵选,尚矣。"在戚继光看来,第一切忌就是不可用城市游滑之人。首选之人是乡野老实之人。他主张第一选人以精神为主",如果没有胆气,没有精神,一切均不可取。戚继光的这种主张,基本上就代表古代大多数军事家的看法。
“兵不贵多而贵精。”这是至今广为流传的名言。征兵宜严加选择,淘汰冗赘,以质取胜,而不以量取胜,这在古代军队的征募中是十分注意的。关于这一重要观点,古代不少兵家都曾有所论述。清代著名学者魏源在《圣武记》中曾分析过历代情况,他认为很多朝代往往是为了"充声势、备辎重"、"养游惰、饰观听"而不断地增兵,造成了冗兵丛集的被动局面。最典型的就是宋代,开国时有三十七万人,以后陆续增至一百六十万,却连连败绩,终至亡国。
在古代战争史上,选练精兵而发挥出特别重要的作用的事例很多,如李世民的一千余名精锐"黑甲"骑兵。唐代名将郭子仪在平定安史之乱时,曾选精骑五百对付史思明的数万追兵,结果成功。著名的雪夜平蔡州的唐代名将李愬,所依赖的主力是他亲自募选、训练的"突将"三千人。宋代抗金名将岳飞与韩世忠,都选练了自己的精锐。辽代选军一贯由皇帝或勋戚大臣亲自主持,有精锐三万为"护驾军",其中有骁勇者三千人为"先锋军",又再从中选其剽悍者为"远探拦子军",这些精兵在历次战斗中都充分发挥了突击队的重要作用。
古人是如何选兵的?
为了选出合格的士兵,古代往往在招募时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入伍。早在战国时,魏国招募"武卒"就有如下的考试科目∶"衣三属(即三层)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同能,即箭囊)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轴(同胄)带剑,赢(即背负)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必须要"中试",方能"取之"。而汉代规定招收军士的身高标准不能低于六尺二寸,也就是155厘米。宋代也曾规定征兵的身高标准为五尺二寸至五尺八寸(162—181厘米)。而选取禁兵的条件更加严格,看重"琵琶腿、车轴身"的壮健者。欧阳修说∶"州郡吏以尺度量民之长大而试其壮健者,招之去为禁兵;其次不及尺度而稍怯弱者,藉之以为厢兵。"金代选兵最看重弩手,其身高标准是六尺,就是187厘米,而且还要“能踏弩至三石,铺弦、解索、登踏闲习,射六箭皆上垛,内二箭中贴者”。
新兵招募之后,在编入行伍之前,还要根据各人不同的情况分配到军中最适合的岗位,配备给各种不同的武器。早在战国时,吴起在《吴子兵法·治兵》中就讲过,要"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强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厮养,智者为谋主"。这种因人而异地确定其具体的军内分工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所以在历代都受到重视。《武备志》里还专门论述了这一问题,然后提出了若干量才而用的办法。在《阵纪》一书中,也有具体的分工建议∶"让年纪大的还有胆量的人练习长牌,年力壮健,进退庄重者习狼筅;年纪较轻且轻捷者练习藤牌;年壮有杀气精神者习长熗;骁勇活泼者习短器;形小体轻而坚健伶俐者习鸟铳药弩;老实本分而甘为人下者为火兵。
编伍
一支军队,少则数万,多则数十万,如何将这么多组织成一个最有利的作战机体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殷商时期的军队编制,从甲骨文中可以得到一个大概,军队分右、中、左三个部分,最典型的材料是《殷契粹编》的记载∶"王作三师,右、中、左",此外还有马、戍、旅。但具体的各级编伍,根据目前史料来看还是不大清楚,只知道军队最基层的建制是以十人为单位。
西周时期的军队以战车为中心,一辆战车称为一"乘",配备战士为二十五人(另有负责养马服役者五人,故共为三十人)。人),其中包括甲士十人(三名在车上,七名在车下),徒卒十五人。不过,关于西周是否有"军"的建制,这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由于金文和《诗经》、《尚书》中均无"军"的建制记载,只有师的建制,所以文献中的"军"很可能是军队最高一级建制"师"的代称。春秋时期才有上军、中军、下军这类"军"的建制。现代军队的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编制系统,就是在这种军、师、旅、卒、两、伍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
我国古代的军队,从周代采取军、师、旅、卒、两、伍的编制以后,以“五人为伍”为基础的编制大体上一直沿用到近代。各不同时代虽有所调整,但基本编制无大变化。比如西汉军队的编制仍是五人为伍,二伍为火,五火为队,二队为官,二官为曲,二曲为部,二部为校,二校为裨,二裨为军。又如唐代的府兵,其编制是一府辖四至六团,每团二百人,设校尉统率;每团辖两旅,每旅一百人,设旅帅统率;每旅辖两队,每队五十人,设队正统率;每队辖五伙,每伙十人,设伙长统率。又如明代的卫所制度,大体是卫下辖五个千户所,各一千一百二十人,设千户统率;每千户辖十个百户所,各一百十二人,设百户统率;每百户辖二总旗,各五十人;每总旗又辖五小旗,各十人。可见,都是以"什伍"之制为基础的。
当然,以上这种编制,在当时也只是一种基本编制,军队的主将根据步兵、骑兵、水兵、车兵的不同以及其他情况会进行不同的调整。例如,戚继光训练的著名的戚家军,就是步、骑、水、车四个兵种各有不同的编制,步兵之内,又要分"杀手队"、"火器队",各队的人员大致相同,但武器的配备各有特点。
在宋代,曾一度按唐代李靖的“结队法”施行过“新宦结队法”∶每一大队合五中队,五十人为之;中队合三小队,九人为之。又选壮勇善熗者一人为旗头,让他自己选择合适的两人为左右谦(即副手);次选勇悍者一人为引战;又选军校一人执刀在后,为拥队。这是一种“三三制式”的基层编制,每队仍是五十人,与传统的“五五制式”不同。宋代将二者并称为“三五结队法”,根据不同的情况,都曾经在军中使用。
古代的军队,大体上就是按上述基本编制而组成的,古代的战争,也就是在这样编制起来的军队之间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