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领导上任,我有几张公司内部账户的调款单,要新领导签字。一个老同事,以前的确帮过我,非要我一起帮她去签。但是她那个其实是个协议,在我看来协议合这种简单的账户调拨是不一样的。以前我签银行协议的时候,还要走法务部以合同阅批的形式。
这次是这位老同事第3次要求我顺路一起去签,前面我说我不要。这次经理也在我也是一样说我不....经理就说好了,我去签。那位老同事还在说是总部 同事要求很久了,之前我想去,老领导要调走。就不愿意签。
我实在是忍不了了,好像是我的错一样。我就说,这种协议类公司要求走合同审批的,也就是要过法务的。经理就说:你不用啦。 老同事说:做件事都这么麻烦。
我真的觉得很委屈,不过那位老同事估计也是这样认为的。她肯定觉得,帮了我那么多,顺带去签个字我都不愿意。做人怎么这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