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是托宾写的《母与子》短篇集里的一篇,叙述了母子间一次偶遇,母子间没有说一句话。托宾把人的情感描绘的特别细腻,他把所有情绪都完整的打包藏好。
诺尔小的时候母亲就离开家了,对母亲也许思念,期待,绝望,怨恨。
父亲有次告诉他:母亲当年是有过来信的。那一刻,不管诺尔内心走过怎样的过程,他一定会重新燃起对母亲的感情。
这也是为什么诺尔对父亲回了一句至今很后悔的话:我宁可你选择妈妈,也不要选择我。结果把伤心的父亲又伤了一次。
母亲和儿子都是出唱片的,母亲活在他儿子血液里的。而父亲失去了母亲,在儿子说了那样的话之后,父亲可能还觉得失去了儿子。这一切有一个源头,父亲是承受者,儿子也是承受者,和父亲闹矛盾,归根到底是因为母亲。
儿子没有试着联络过母亲,母亲在信被退回后,也没有试图继续联系儿子,谁也没向谁走出那一步。篇中整整十九年母子没有任何沟通,儿子偷偷买母亲的唱片,关注母亲的报道。
母子双方没有排除万难去取得联系。十九年后,酒吧中的一次偶遇,彼此都看到了对方,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在小说的表象后面,藏着一个残酷的现实,朝夕相处的不可代替性。
十九年不相见不交流,像一堵墙无法穿越,这一份沉甸甸的重量压在孩子心头。
而酒吧内有人告诉他,你妈妈在这,他所处的世界就不一样了,他会觉得所有人的反应都是异样的,所有人看他的眼神好像都有内容了。
读这篇小说,请抛开母亲有没有认出儿子这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不回答情况下,这篇小说才成立,不然就不是这篇小说里那么浓郁的这个情感了。
在这次偶遇里,诺尔看到母亲注视着自己,又不知道母亲有没有认出自己,儿子的内心情感的喷涌才达到了最高峰。
如同母亲唱的那首歌,以一种节制压抑的方式唱着,控制的非常好,没有蔓延到周边去的,完全收拢在自己的内心的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