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科室里讨论起HIV,然后说,同性·行为之间发生概率高,原因是这行为是“反自然”的,将来儿子千万别带个男朋友回来。我当时听了,觉得很难受,什么是反自然啊?隔壁湾湾都已经承认同性婚姻合法,为什么身边那么多的人,还觉得这是异端的呢?喜欢就喜欢,爱就爱了,跟性别、种族、年龄有关系吗?
LGBT这个群体要走的路太苦了,不敢曝光,不敢出柜,不被理解,被歧视。网上说的那句“在爱人生病的时候也没有作为家属签字的权利”,真的让人都觉得太心酸。
希望将来某一天,你,我,他都是一样的,他她、他他、她她都能大声说爱,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