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国家儿童性侵的现状比想象还严重,大量留守儿童还有性教育的缺乏,谈性色变的原罪观,还有法律的宽容,正在滋生一片恶土。恋童癖的欲望是不会停止的,就像他们的罪恶感只会随着犯罪增多越来越少,从猥亵到当众猥亵再到性侵,这距离并不遥远。
恋童癖的危险不止在侵犯毫无反抗能力和正确性认知能力的儿童,更在于他们的性癖会不断寻求新的受害者,因为孩子长大以后就不符合他们的喜好了,所以他们会一次次把魔手伸向新的无辜者。
国家真的需要引入化学阉割和终身监控,性侵儿童者在出狱后再次犯案的几率相当大,因为这种性癖是无法改变的,三观正常的人即使有欲望也会努力克制,但这些犯罪的人是已经突破了道德底线,关几年对他们来说并不足以让人悔改,因为这种性的吸引会伴随终身,有不少性侵儿童者都是老年人,即使没有行事能力,也会利用工具侵害儿童来满足自己。
这个判决在我国已经算公正的了,还考虑到了当众猥亵的状况,但是在欧美这些对儿童性侵害零容忍的国家尚且不能杜绝对儿童的性犯罪,怎么可能普通的关几年就指望这些人能改过。与其每次伤害发生以后再让他们负责,为什么不可以提前预防这种状况呢?至少预防下再次犯罪吧,被性侵的孩子伤害是终身的,永远不会随着时间治愈。救救孩子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