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主政者来说,整齐划一、井然有序的审美图景无疑是很有吸引力的,但这种与市民日常生活为敌的审美秩序,终究阻拦不了内在于市民生活的自发秩序,坊市制最后还是不知不觉间瓦解了。北宋政府承认既成事实,在自发生长的市民社会之前,克制住权力的冲动。
如果我们有机会鸟瞰隋唐的长安与北宋的汴梁,将会发现,这两座城市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格局与气质。长安城方正、规整,街道笔直如削,以直角交错,将城廓分割成一百零八坊(居民区)与东西二市(商业区),宛如一个个工整的方格。以皇城外的朱雀大街为中轴线,全城的坊、市、道路、城墙均呈左右对称。白居易形容长安“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很传神。毫无疑问,这是严格按照图纸,凭借权力的巨大动员力量,以浩大的人工堆砌出来的。为追求恢宏大气、整齐划一的审美效果,长安城的规划甚至宁可与平民的生活脱节。以致到了盛唐之时,长安城内南部各坊,居然还“率无第宅,虽时有居者,烟火不接,耕垦种植,阡陌相连”。
相比之下,北宋的汴梁就显得不怎么规整了,不但城墙不很端正,街道也不再一味追求平直,斜街、斜巷处处可见。汴河斜斜穿过城廓,借着河流带来的交通便利、货物往来与人烟凑聚,沿河一带慢慢演变为城内最繁华的街市之一。所有的街市看起来都是那么拥挤、喧闹、嘈杂,但又富有生气。城墙之外,自发形成的热闹市镇与城内连成一片,所谓“十二市之环城,嚣然朝夕”。这样的城市格局,与其说是行政权力“规划”出来的,不如说是民间社会“生长”出来的。
两种不同的城市风貌下面,隐藏着两种不同的城市生活制度。唐代的长安保留着古老的“坊市制”,即居民区与商业区分开,有坊墙相隔离。街道是不准摆摊开店的,要做生意,只能到东西二市。两市实行严格的开闭市制度,“凡市,以日中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散市后即关闭市门;而且“居必求其类”,官民分居,秩序森然;又有“夜禁”之制,城门“昏而闭,五更而启”,禁止市民夜行,“诸犯夜者,笞二十”。
而在北宋的汴梁,坊墙已不知什么时候被推倒,坊市制瓦解了,人们沿河设市,临街开铺,到处都是繁华而杂乱的商业街。官民杂处,商民混居,“夜禁”也被突破,“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一种更富有商业气息与市民气味的城市生活方式,正在兴起。今天我们展开《清明上河图》长卷,那种繁华气息仍能扑面而来:东京城内外,店铺鳞次栉比,商贩旅人云集,酒楼歌馆遍设,商业广告满街,瓦舍勾栏布于闹市。
与《清明上河图》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今日网友PS出来的一组恶搞图片《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画面中,不知从哪里来了一队如狼似虎的“城管”,商贩抱头鼠窜,原来繁华似锦的汴梁街头,立即变得空荡荡,只留下一地狼藉,以及涂在墙壁上刺眼的“拆”字。这组在网上流传甚广的PS图片戏谑地讽刺了一把当前社会的“城管现象”,令人拍案叫绝。在会心一笑之余,有心人大概也可想一想,城市秩序当如何维持。这个问题不是今日才有,也困扰过处于城市化进程的宋代社会。
一些网友抚今追昔,以为宋朝没有“城管”。其实不对,宋代是有“城管”的--当然那时候不叫“城管”,叫“街道司”。他们的工作是维持城市街道的卫生、整修与日常秩序,而不是成天驱逐小商贩,追鸡撵狗。不过,如果汴梁的商贩占道经营,严重妨碍了交通,街道司是可以干涉的。
宋朝也有“拆迁”。作为具有“自发成长”性质的商业城市,拥挤与喧哗似乎是汴梁城与生俱来的性格。因为坊市制所代表的严厉管制已经失效,商业的力量必然引导着人们往热闹的地方汇聚,竞相开设商铺、侵占街道,各种“违章建筑”层出不穷,在当时,这叫做“侵街”。因为侵街严重,以致“坊无广巷,市不通骑”。
面对商业城市发育初期的秩序混乱,宋朝政府专门设立“街道司”,介入对城市秩序的维护,乃至动用强制手段拆除侵街的建筑物,都是可以想象的。因此,北宋汴梁的拆迁记录在文献资料中并不鲜见。比如开宝九年(公元976年),宋太祖便“宴从臣于会节园,还经通利坊,以道狭,撤侵街民舍益之”。
据文献记载,我们可以总结出北宋政府“搞拆迁”的几个特点,这对今日的城市治理不无启示。首先,对侵街的权贵并不姑息。权贵掌握着权力资源,是北宋初期率先侵街的一批人,比如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七月,八作使(相当于城管队长)段仁诲在家门前修筑了一道垣墙,侵占景阳门街。宋太宗大怒,“令毁之,仁诲决杖(处以杖刑)”。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二月,因为“京城衢巷狭隘”,宋真宗诏令谢德权“广之”,即负责拆迁工程。谢德权“先毁贵要邸舍”,以致“群议纷然”,连皇帝都顶不住了,下诏叫停,谢德权坚决不从,说:“今沮事者,皆权豪辈,吝屋室僦资(租金)耳,非有它也,臣死不敢奉诏。”碰上这种牛脾气,宋真宗也拿他没办法,只能“从之”。于是谢德权将权贵的侵街邸舍一概拆除,然后恢复“禁鼓昏晓之制”。禁鼓,即街鼓,是从前坊市制的配套设施,昏晓各敲响一次,提示坊墙城门的闭启时刻。
其次,对侵街的升斗小民,宋政府一般能够考虑到他们维生不易,而顾全其生计。如真宗天禧四年(公元1020年),“开封府请撤民舍侵街陌者,上以劳扰不许”。又如元五年(公元1090 年),给事中范祖禹上书宋哲宗,说虽然“百姓多侵街盖屋,毁之不敢有怨”,但“有司毁拆屋舍太过,居民不无失所”,所以,他要求皇帝下旨,“除大段窄隘处量加撤去外,无令过当拆屋”。
为适应蓬勃发展起来的街市,宋政府还在街道两旁测量距离,竖立“表木”,作为禁止“侵街”的红线。红线之内,允许设摊、开店,但不得侵出红线之外。现在看《清明上河图》,在虹桥两头,就立有四根“表木”,桥上两边,小商贩开设的摊位,都在“表木”的连线之内,中间留出通行的过道。这样,既照顾了商贩的生计,也不致妨碍公共交通。最后,对皇城扩建、皇帝出巡可能导致的拆迁,宋代君主表现得比较克制。如雍熙三年(公元986年),宋太宗“欲广宫城,诏殿前指挥使刘延翰等经度之,以居民多不欲徙,遂罢”。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宋仁宗“车驾行幸”,尽管当时街道狭窄,仁宗却没有下令拆迁、封路什么的,而是简化了仪式,“侍从及百官属,下至厮役,皆杂行其道中”,“而士庶观者,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喧呼不禁”。在等级森严的皇权时代,这简直有点不可想象。
不管是设“城管”,还是“搞拆迁”,无非是在“自发的繁荣”与“管制的秩序”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放在宋代的时代背景上,这里还隐藏着一个历史性的博弈:是退回到坊市制所代表的井然秩序中,还是顺应时势之发展,尊重市民社会之形态,并忍受一定的代价。对城市的主政者来说,那种整齐划一、井然有序的审美图景无疑是很有吸引力的,所以宋初曾试图恢复坊市制,如谢德权重设禁鼓,便有此意。但这种与市民日常生活为敌的审美秩序,终究阻拦不了内在于市民生活的自发秩序,坊市制最后还是不知不觉间瓦解了。生活在仁宗朝的人们突然发现,“二纪(近二十四年)以来,不闻街鼓之声,金吾之职(掌禁鼓的官职)废矣”。到北宋中后期,宋政府对市民的侵街建筑,也很少有“过当拆屋”的行为了。这意味着,北宋政府已经承认既成事实,在自发生长的市民社会之前,克制住权力的冲动。
《清明上河图》所展现的北宋繁荣景象,就是这样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