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继降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年限后,是不是也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了。
从很多年前就有十三岁冒充成人当保姆杀婴儿、十岁女孩杀婴了,这些年到处都是校园暴力的新闻,现在又有未成年人杀人了。受害人都是无辜的孩童。
再不改法律,难道就光保护这些人渣未成年人了吗?还会有多少真正善良的、无辜的孩子们死在同是未成年的凶手手里,法律要惩恶扬善,可是在法外之地的未成年人领域,目前却是恶人横行,善良的人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艰难求生。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啊,如果自幼在强者横行的丛林法则下长大,我们的法治、文明还能感化这些魔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