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刚看到这个,2018年3月9日,11岁女童不慎扔苹果,高空坠落重伤三个月大女婴,女婴监护人将高空抛苹果的女孩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赔544万余元。
其中有一条 :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真的好危险,你以为自己只是随手一扔的东西,都有可能会导致楼下路过人的伤残,有能力赔钱了事的会不会因为钱财损失而深刻记住教训我不知道,但是那些受到伤害的人呢?现代医学再发达,也不是每一个都能恢复的。
这个话题以前看到好多,还有一种就是熊孩子,纯粹就是好玩恶作剧从顶楼扔东西的,不知道是父母教育的缺失还是作业不够多,反正真想抽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