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時還真想不起來 想起一件事
前年我家妹妹的某科老師說要買課本 一本課本要快700元 下次上課檢查 算平時分數 我們家是認為既然就學 該買的就是要買 這本書並不好買 要特地到指定的出版社買 想當然爾 我就去出版社買好 等妹妹下次上課給老師檢查
她的一位要好的女同學 聽到我家妹妹已經準備好課本 就跟我家妹妹說 因為我家很窮 妳又是我的好同學 妳就該要同情我 所以妳跟老師說 課本是我們兩人一起合買的 結果我家妹妹不知道怎麼拒絕 因為那位女同學一直不斷地哭訴她有多可憐 說自己要利用課餘的時間打工賺取學費 生活費 若是買這本課本 她生活費會不夠 而因為她好幾天不斷地疲勞轟炸之下 我家妹妹受不了就答應了
我們一直都不知道有這件事情 直到期中考 無意間我拿起課本看到上面除了我家妹妹的名字外 有一個陌生的名字也在課本封面上 還有老師的註記 我覺得很奇怪 後來問清楚後 本人我爆氣 我不是捨不得那700元 若是那位女同學真的有困難 我們也是可以幫忙 買一本給她都沒問題 我生氣的原因是妳怎麼可以利用別人的同情心來達到妳的目的呢? 妳有困難 不是應該先找老師個別處理 不是找一個跟妳同年齡或比妳小的同學來幫你解決 哭說若是不幫忙就是不仁不義 這不是道德綁架嗎?
後來我們跟我家妹妹花了一晚上的時間討論課本事件的影響和看法 與相對較好的解決方式 告訴她一些是非觀念 同情心不可濫用 等等 也告訴她 這樣的同學 還是疏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