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笙笙,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啊,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地下车库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
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
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
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
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
她问:“你在做什么?”
他说:“尸解。”
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
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
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
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
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
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
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
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这是我第一次看顾南西的文,结果让我惊艳了,文笔很好,故事情节有条理,人物性格也很丰满。这篇文有点病娇味道在里面,正好符合我的口味。女主是个摇滚巨星,因为一双手,注意到了男主,从此两人相识相知,慢慢发现对方和自己是如此的契合,找到了灵魂中的伴侣。文中的配角也很出彩,有深情不悔的各路男配,有真心相伴的几个闺蜜,也有恶毒被狠狠打脸的各路人物。总之是一篇看了很苏爽的文,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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