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楼格式-中篇】
【书名】斯德哥尔摩症
【作者】玄武门美人
【小说类型】 浪漫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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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字数】 8529
【阅读全文】
斯德哥尔摩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
莫小晴每天早晨跑步总会经过景阳山庄,她围着山庄跑,有时候会看到他的车开出来,她停下脚步等在路边,透过车窗能看到他模模糊糊的侧脸,就在心里叹息一声。
口袋里一直装着一封信,收信人是他。
她很想把信拿出来交给他,但直到手心的汗糊掉了信中的字迹,她也没有拿出来给他。
他对于莫小晴,是恩人,是恐怖往事的休止符,是拿得起放不下的爱恋,是斯德哥尔摩症的病根。
遇到他,是在五年之前。
那天下着好大的雨,豆大的雨点不停敲打着铁皮屋顶,整个屋子像是一面鼓,“咚咚咚”的雨声在里面绵延不绝地回荡。
头好痛好晕,全身不听使唤。莫小晴努力睁开双眼,之前记忆在脑海里跑来跑去,撞得脑膜疼。
莫小晴今年十四岁,发育的晚,细瘦扁平,看上去一副小学生的样子。平时喜欢去图书馆看书,今天在图书馆遇到一个时髦的大姐姐,两个人碰巧在看同一本书,从图书馆出来两个人聊的很开心,大姐姐请她喝了一杯饮料,然后莫小晴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完全陌生的地方,拐卖这个词闯进脑海,让莫小晴全身止不住地发抖,她强自镇定,打量四周,这里是一个简陋的仓库,四周堆着各种杂物,屋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手脚都被绑了绳子,勒的很紧,她试着挣扎,绳子纹丝不动。
张开嘴想大喊,嗓子里只发出沙哑的几声,好像含了沙子,干的冒烟,根本发不出声音。
门口传来脚步声,随后砰的一声,门开了,一个红头发混混模样的男人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几个人,有男有女,莫小晴惊恐地看着他们走过来带着菜市场买菜的目光上下打量着自己。
“啧…这也太小了,买回家养十年?养童养媳啊……”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撇了撇嘴,摇头。
“看来强哥不好这一口呀……”周围几个人哄笑。
“模样还行,就是黑了点…”其中一个染着金发浓妆艳抹的女人伸手掐住莫小晴的脸仔细打量了一下。“我那边倒是有客人喜欢小的……可是,年纪小不抗折腾……”
这是要杀价,红发混混见金发女人有兴趣,立马凑过去跟她嘀咕起来,其他人明显对莫小晴没兴趣,转身出去了。
谈了一会,两个人似乎都很满意,金发女人和混混一起走过来。
"你几岁了?"金发女人问莫小晴。
“啊…啊…”莫小晴想回答却说不出声。
“哑巴我可不要啊~”金发女皱起眉头。
混混急了,“不是不是,药……有点副作用。”他连忙出去拿了瓶水,拧开盖凑到莫小晴嘴边,莫小晴连喝好几口,感觉嗓子还是冒着烟的疼。
“再给我点水……”莫小晴眼巴巴地望着混混手里的水。
金发女满意地点点头,混混又给了莫小晴一口水,娴熟地拿来了透明胶带,封住了莫小晴的嘴,像拎小鸡一样,把莫小晴拎出了门,外面天已经黑透了,雨还在下,莫小晴根本看不清周围,只闻到泥土和青草的味道。
混混把她塞进了一辆面包车,车里做了隔断,窗户上贴了黑纸,比铁皮屋里还黑。
车随即发动起来,但什么都听不到,路况不好车一直摇晃,莫小晴越晃越晕,又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在房间里,不知道是隔音好还是雨停了,听不到一点雨声,房间拉着厚厚的窗帘,空气中除了浓郁的香水味还有一种奇怪的味道,房间装修极其富丽堂皇,灯光却暧昧暗淡,墙上挂着西方油画,画中都是丰腴的裸体女人,透着一种肉欲的优雅,一看就不是好地方。
金发女人自称金姐,笑容满面,柔声细气,但棍子不离手。她这次一共带回来十个女孩子,有大有小,几岁到十几岁都有。
“金姐不喜欢不听话的孩子,只要听话,不但不会挨打,还有好衣服穿好东西吃。我这人心善,你们要去了别的地方,都是先扒光衣服饿三天杀杀威。”
哀求哭号都没用,谁说要回家,就是一顿打,渐渐地女孩子们都不敢说了,半夜也没人哭了,死一般地安静。
偶尔有几个跟莫小晴年龄相仿的女孩从门外经过,衣着打扮像洋娃娃一样精巧美丽,但眼神里却是麻木空洞。
一星期后,金姐给女孩子们梳洗打扮,莫小晴换了几套衣服,金姐都不太满意。“哎呀,居然十四了,放小的里年纪大,放大的里胸平的都快凹陷了,怎么穿也不好看,只一张脸还行,但又这么黑……老娘看走眼了。”
可是晚上莫小晴还是被领到了一个豪华的包厢里,跟她一起的是几个比她还小的女孩,莫小晴反而成了最高的那个。
这个房间的客人有特殊嗜好。
包厢里本就昏暗,又充斥着烟味,莫小晴什么都看不清,只听到男人嘈杂的声音。看到进来的女孩,他们明显兴奋了起来。
“哎呀,这一批是新来的?雏儿?”
“啧啧,金姐这里果然有好货。”
“景总第一次来,您先挑一个?”
包厢里这个叫景总的似乎地位最高,他的脸隐没在黑暗里看不清,派头很大,不怎么说话。
男人们假惺惺的客套,景总也没推脱,随手一指,选了莫小晴。
女孩们被送到相应的男人身边,有几个立刻被灌了酒,呛咳起来。莫小晴坐在景总身边战战兢兢,身边画面逐渐扭曲,倒是景总似乎对酒比对她更有兴趣。
旁边已经有低低的哭声,景总看了一眼瑟瑟发抖的莫小晴,不动声色,招呼了个人来,把她直接送进了他房间。
这是一个超大的套房,极尽奢华的装饰证明这人地位很高,金姐顺势跟进来警告了她一番,不外乎这位老板来头多大,你乖乖听话,否则吃不了兜着走之类的话,说完之后她不敢久留,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周围安静下来,莫小晴只听到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
她抱着自己的腿,缩进了墙角,想了想,又爬上了床,不能让老板不喜欢。
过了许久景总才来,他看到床上的莫小晴,没有走近,反而走到离着她最远的沙发坐了下来,点了一只烟,想了一下又掐掉了。
“你别怕,”他声音很低,“我不过去。我其实不喜欢小孩儿,不过不能拂了别人面子。”
看莫小晴不说话,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拿起电话,“你饿不饿?我给你叫点吃的?”
房间的灯光很柔,打到人脸上像开了美颜,莫小晴第一次看清景琦的脸,他看上去比声音年轻一些,单眼皮,眼尾上扬,鼻梁高挺,嘴巴抿着,嘴角略有点下垂,透着几分严厉几分骄傲。
不过他不像坏人,看她的眼光虽然淡淡的,但不冷酷。
“嗯,就点这几样吧。”景琦打电话,点了几样吃的。
一会儿,服务生送来了精致的点心。
“给你点的,下来吃!”他招呼莫小晴。
真的饿了加上金姐说一定要听老板的话,莫小晴还是吃了起来。
景琦没再理她,打开电视开始看新闻。
点心很好吃,可莫小晴吃到嘴里如同嚼蜡。她不知道眼前的男人能不能信任,行差踏错,等着她的又是无尽的毒打。金姐说过,打死了,也没人知道。
景琦似乎累了,等莫小晴吃完他居然看着电视睡着了。莫小晴走过去,闻到很浓的酒味,他睡的很沉,找来遥控器关掉了电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她蹲在地上抱着腿,看着他的睡脸,思想不停地斗争着,不知不觉竟然也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莫小晴猛然惊醒了。
景琦从地上抱起了她,他洗过澡了,烟酒味散去,不知道他用的什么沐浴液,一股木香味。
莫小晴听到了他心脏一下一下地跳动,脚步沉稳,呼吸平顺,不像要骋兽行的样子。
果然,他把她放到了床上,转身离开。
莫小晴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抓住了他的衣角:"叔叔……救救我!我…我想回家!”
说出这句话,莫小晴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她知道她只有一次机会,她下次被带到包厢供人挑选的时候不会再遇到他,而那些人会把她带入一辈子都走不出的噩梦。
景琦站住了,转身叹了口气,拉开她的手,板起了脸:“你跟我求救?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啊!”
心一下子凉了半截,他不肯?莫小晴只觉得全身的血都冰在身体里,拼命收住眼泪:“叔叔,我会报答你的。你让我做什么都行……”
“你胆子倒是很大。”景琦觉得自己喝多了,脑子渐渐不清楚,包厢里的画面闪过脑海,有很多血和眼泪,让他有点反胃。
“要我答应你也不是不可以……”
第二天,莫小晴没有回金姐那里,景琦带她一起离开了那个不知名的地方。那个地方藏在深深的山里,一个人根本绝对走不出去。
车子一路开出去,莫小晴的心脏几乎快跳出胸腔,她看着车窗外连绵的大山坐下又站起来,不知该如何是好。景琦只好握住她的手,她转身看他,只见他全身闪闪发光,无一处不好,神仙也不过如此。此时的心情到底是激动感动还是心动,不知道,反正都是动。
送莫小晴回家景琦没出面,他直接找了认识的警察报了警,莫小晴也说自己是离家出走没钱了回不去,饿惨了遇见好心人,景琦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再一查报警记录果然有莫小晴这个走失儿童,警察不疑有他,一辆警车送回家,安全又快捷。
跟家里人当然要实话实说,莫妈妈听得心惊肉跳,莫爸爸非要拉着莫小晴去给救命恩人郑重道谢,最好能跪下磕几个头认个干爸。可听到景琦的名字,莫爸爸皱起了眉头。
“跟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真去了倒成了咱们上杆子攀交情了。这恩,咱报不起啊。”
莫小晴这才知道景琦所谓的“不是个好人”是什么意思。他的父辈起家的手段没法说,总之是个让不少人咬牙切齿的人物,跟官场关系也盘根错节,当大家都以为他如日中天的时候,这人忽然死了。
景琦是丢了学业匆忙回国接手家业的,年纪小,被人吃了好多产业,都是些赚钱的灰色行当,当时大家都以为他家要没落了,可谁能想到,不到一年s市官场大地震,树倒猢狲散,灰色行当跟下台的那些位牵涉颇深,监察组手里证据链完善得不像话,牵连了不少人死走逃亡。景琦反而片叶不沾身,还趁此机会扳倒了不少新老对手,一下子在s市站稳了脚跟。据说跟他爸一样,黑白通吃,背后还有位扶摇直上的靠山。
风传他爸的死,乃是以退为进,里面学问大了。
他传闻很多,洗不干净,也不在乎。
大道消息小道消息都抄进日记里,莫小晴心里反而有点与有荣焉。十四岁少女还不懂钱权背后的脏与恶,电视剧里霸道总裁天天追女仔,从来不工作。
电视新闻里偶尔能看到他的脸一闪而过,莫小晴目眩神迷,满心满眼的红爱心。她偷偷打印了一张新闻截图放在钱包里,景琦的脸完全高斯模糊,她却开心不已。
梦魇常常在夜里,多少个夜晚哭着醒来的时候,她抱住钱包,无比怀念那个沉稳的心跳。
某天刷微博刷到一则寻女启示,那个女孩是莫小晴在别墅里见过的,她再也没有回过家。
于是对景琦又多了一层感恩。
别的女中学生追星,只有莫小晴通晓政治,百晓商界,她拿出追爱豆的毅力努力学习,看数学课本眼神温柔得快融化。
“那你将来要考上s大医学院,考得上,我就带你出去。”
五年后,莫小晴如愿考上了景琦所在s市的s大。
接到通知书那天,她兴奋的半夜睡不着,爬起来写了一封信给他,可第二天早晨醒来发现不知道怎么邮给他。
想了一个笨办法,开学之后,她有时间就跑到景琦的公司门口等,等了一天又一天,终于,她看到记忆中的挺拔身影。
“叔叔,叔叔!”在被保镖一拳爆头前,她大声喊。
景琦抬头看了她一眼,一愣,随即笑了:“是你!”
他记得我!莫小晴心里乐开了花。
“真的考上了,不错不错,我请你吃饭。”
豪华的餐厅里,莫小晴又一次全身发抖心跳如鼓,景琦跟五年前没什么不同,眼角眉梢都是记忆里的样子。她有种掏出张纸让景琦给她签个名的冲动。
“长成大姑娘了!”景琦笑眯眯地说:“都是大学生了。我可是让你比老了!”
“叔叔你一点都没变啊!还是那么好看。”
莫小晴倒是变了不少,身高长高,不再是细瘦干瘪的小孩,腿长腰细,有凸有翘,脸倒是还没褪去稚嫩模样,像颗差点火候的水蜜桃。
“是吗?”景琦心想你也很好看,“不许骗我啊!”
“在我心里,叔叔最帅了。”莫小晴鼓足勇气,只觉得脸开始发烫了起来。
“哈哈哈,你们年轻人应该更喜欢那些偶像嘛,比如那个谁和那个谁。对了,”景琦掏出来钱包,“这是我女儿,两岁,她可喜欢那个xxx了。”
“哇,叔叔的女儿长的好可爱……”莫小晴脸上还是笑着,心里却五味杂陈,其实早就该想到的吧,他比自己大那么多,必然有妻有子。
吃完饭,景琦的助理送来一个盒子,景琦递给莫小晴,说是考上大学的礼物,那是个好多人割肾都想买的手机,最高配置。
莫小晴推辞了几句,收了下来,顺势跟景琦要了电话号码。
饭后景琦派了辆车,送莫小晴回学校。
回寝室的路上,莫小晴抱着新iPhone蹲在路边哭了好几次。
是啊,他不结婚才奇怪呢。可是,还是会想哭啊。
而且给的电话号码还是助理的。
以后还是别联系了吧,莫小晴又气又不甘心。
不久,一家时尚杂志社搞了一期街拍,不知道哪个投稿人拍到了正在逛街的莫小晴,而且拍的很美,莫小晴莫名其妙在评选中进了前三甲,获邀拍了一组时尚大片,效果不错,之后居然也能接到一些模特和街拍的工作。莫小晴凭此赚了一些零花钱,买点衣服化妆品,在校园里更出类拔萃了,追求者蜂拥而来,可惜没一个及得上景琦一根腿毛。
再次见到景琦,是在一个比较高端的商业酒会,主办方要求很高,酬劳给的也很高,千挑万选了一批模特去做礼仪小姐。莫小晴刚换好旗袍站在门口,就觉得一双眼睛黏上了自己,她顺着目光看过去,只觉得一阵恶寒,一个男人西装革履却掩不住满身的流气,赫然是记忆中卖掉自己的红毛混混。恐惧的回忆涌上了心头,莫小晴瞬间觉得头晕眼花。
跟中介说身体不舒服,中介也看出莫小晴脸色煞白脚步虚浮,以为她真的病了,紧急找了其他模特代替,让莫小晴回家。
换好了衣服,莫小晴准备从员工通道溜掉,还没走到,就看到那个混混一步三摇走了过来。
“我们是熟人啊,”混混凑过来,一张脸都快贴到莫小晴脸上了:“金姐说你后来被老板买了,怎么现在做起礼仪小姐了?被大老板甩了?啧啧啧,出落得真不错,比当年可漂亮多了,多少钱开个价,哥现在是有钱人啦!”
平时并不软弱的莫小晴见到这童年噩梦,只觉得全身发软,嗓子发紧,只想着逃开,话都说不出来。
“说话啊,你这几年也应该练的活儿不错吧,也跟过不少人了吧…装什么装啊?”混混得寸进尺,伸出手就打算摸上去。
“你怎么在这,乱跑什么,找了你好久。”一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拉住了莫小晴的手臂。
莫小晴听出是景琦的声音,她只觉得心中一喜,连忙躲到他身后,扯住他的衣服不敢抬头。
混混在s市混,当然认得出景琦,这是大人物,知道他手段厉害,不敢造次,讪讪地收回了手,只是一双贼眼不停打量着景琦和莫小晴。
“怎么总是到处乱跑,也不跟我说一声,迷路了?”景琦并不正眼看混混,只是看着莫小晴,伸手环住她瑟瑟发抖的肩膀。“这位是?”
“误会,误会,全是误会,这位美女原来是景总的人,我认错人了!”混混舔着脸立马递上去名片,自我介绍起来。景琦不冷不热地跟他寒暄几句,带莫小晴离开了。
“那个谁,怎么你了?”景琦轻轻拍拍怀里的莫小晴,眼神冰冷。助理宋九跟他时间最长,他跟他说,有个人在调戏“你那个小姑娘”。
“我那个小姑娘”,一听就知道是谁,他花钱买下来的,独此一份的小姑娘。所以他自己来解决了。
看到那画面特别生气,又有点好笑。自己什么时候成了见义勇为好市民?
“对不起,叔叔,我没事,又……麻烦你了。”莫小晴努力平复心情,却不想离开他的怀抱,“那个人就是当年卖掉我的人,认出我了。”
“别怕,别怕,有我在,他不敢怎么样。”景琦拍拍莫小晴的背安慰她,莫小晴顺势在他怀里蹭了蹭,景琦愣了一下,却也没做什么,任莫小晴抱着。
“叔叔,你能不能送我回学校?”莫小晴对着宋九摇摇头,不要他,要你。
一路上,莫小晴都拉着景琦的手,她一直在发抖,自己也不知是害怕还是什么,心里却只希望这车子慢一点再慢一点。
这次景琦留了自己的手机号给了莫小晴,说如果混混再骚扰她,就给他打电话。
混混没有再骚扰莫小晴,莫小晴也没再接外出的工作,就宅在学校,不太去市区晃悠。她心情很乱,脑子也很乱。
人果然是贪得无厌的动物,抱过他拉过他的手,就再也回不到高斯模糊的照片了。
挑时间打过几个电话,景琦接的很快,也很有耐心,但聊了几句之后莫小晴悲哀地发现,景琦对她的专业比对她更熟。
一共才见了两面,能熟才怪了。可是两个世界的人,怎么才能自然地见面?
善解人意景琦叔叔想到了这一点,邀请莫小晴参加他女儿的生日party。
莫小晴顿时有了危机感,因为生日会在他家举办,她能见到他,他女儿,还有她——大写加粗的景太太,终极大boss。
通不了关,见见BOSS也是好的。
她挑了一份别致的礼物,打扮得素素净净,恰如其分,要挑战一下自己演技的新高度。
景琦亲自来接她,面子巨大。莫小晴遮不住的心花怒放,正脸写着“花”,后脑勺挂着“痴”。
车开到开阳山,一路上到山顶。开阳山是本地著名的旅游景点,被景阳山庄占了大片山头,不对游客开放,无限风光尽独占。
“景…阳…山庄。有个景字,叔叔,这不会是你自己盖的房子吧?”到山下的时候莫小晴问。
“咦?你还挺聪明嘛,”景琦笑着说,“这山庄是我开发的,想自己住嘛,顺带着吧。”
“哇,真的建的好漂亮!”看到一幢幢别墅各有特色,莫小晴眼花缭乱。
“喜欢?送你一栋?”
“这么好的房子,还是留着卖吧。”莫小晴随口回答。
“只送不卖,我对邻居也是很挑剔的。”
咦?那我算是合格?莫小晴心里甜甜的。
很快到了景琦家门口,他家是很古典的中式风格,占地很大,此时大门和花园都装饰一新,全是小女孩喜欢的童话风格:公主,鲜花,泡泡……跟整体风格完全不搭。
不少小孩在房子里跑来跑去。景琦带着莫小晴进门,莫小晴见到照片上那个小姑娘打扮得像个小天使一般。
“爸爸,爸爸,”小女孩一见景琦就笑着扑过来,景琦摸摸她的头,小女孩笑个不停。
“这是我女儿,叫景初,小名初初。”景琦介绍说。
“你好,我叫莫小晴…祝你生日快乐!”莫小晴送上礼物。
小景初有点警惕地看着莫小晴,这时,旁边走来一个高雅的美人,抱起景初对莫小晴笑着说:“她有点怕生呢!你好,我叫沈黛,景初的妈妈,听我先生说起过你。能考上s大,很不错。”
沈黛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太太,从脚趾到头发丝没有一处不精致,难得的是眼神温暖清澈,此生被保护的很好,轻拿轻放,无风无雨。
“你好,你好,景叔叔经常提起你,终于见到你了,比景叔叔说的还漂亮。”莫小晴随口扯谎,景琦从来没跟她提过他老婆。
沈黛有点高兴地看了景琦一眼,景琦对她一笑。两个人看上去无比登对。
莫小晴心里顿时打翻了柠檬罐,又酸又苦,好吧,人家是一对璧人,我是一个多余的人。
自助餐一部分摆在花园里,都是些精致的甜的,小女孩喜欢的吃食,景琦把莫小晴送到花园里就走了,客人多了起来,景琦和沈黛男女主人得去接待客人。
莫小晴无聊地吃点心。小小景初走来她身边说:“姐姐,我不喜欢你,以后你不要来我家了。”
莫小晴差点被蛋糕噎死,勉强咽下去:“初初,谁让你说这话的?你妈妈吗?”
“不是,我自己要说的。我不喜欢你站在我爸爸身边,像是电视里的坏女人。”小小景初远比她妈妈敏锐得多。
莫小晴心说我演技这么差吗?被人捅破心思,心中的鬼反而大胆了起来,“我倒是挺喜欢的。”
五年心里建设不是白做的,既然景琦不是个好人,自己也不要做什么好人。自己心心念念他这么多年,不是要跟他客客气气清清白白的。
他要她,她就是送上门来不要白不要的无知少女,他不要她,她就乖乖做个读书很好知恩图报的有为青年。
蛋糕少吃点,会胖,来点木瓜吧,某些地方实在天赋匮乏。
小景初毕竟才三岁,撂下狠话转身就去玩了。莫小晴心意已决,自得其乐,患得患失今后有的是机会。
天色已晚,客人陆陆续续离开,景琦找到莫小晴,说送她回去。
“我吃的太多了,好撑。叔叔,你忙吗?不忙陪我走走呗,我一个人走怕丢了。”
景阳山庄风景绝美,就算是晚上也有不同风貌,但毕竟很大,就算安保很好,她一个人乱走,误闯进别人家引起误会就不好了。
两人并肩而行。
“今夜月色很美啊。”莫小晴搭讪。
景琦抬头看看,也就那样。
莫小晴郁闷,寻思不搞点苦肉计不行了,低头一看今天踩了高跟鞋,看准路边一块石头,立马踢上去。
“哎呦,我的脚……”用了点劲,脚趾立马出了血。
景琦连忙扶住她,低头查看伤口。莫小晴赶紧拉住他的手,身子往他身上靠。
“出血了,还能走吗?”
“能走,能走,我没事的。”出点血换个牵手,合算到飞起。
月下散步本来就暧昧,何况牵着手,莫小晴手不老实,捏捏揉揉,各种小动作。
反正天黑看不到脸红。
这已经不算暗示,赤裸裸的勾引,景琦叹了口气,停下脚步,低头凑近莫小晴,气息喷在她耳边。
莫小晴惊喜地抬起头……
“这里到处都是监控,红外线带夜视的!”景琦说。
不带这样玩的……莫小晴赶紧缩手。
又要勾引,又怂。景琦无奈地摇摇头,年纪太小,还是个孩子。
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在三四十岁见过世面的男人眼里就如同金鱼一般简单,她的那点小计谋小矫情,他看破不说破。
夜半无人私语时,景琦说:“小晴,我们聊聊你的学业……”
景琦说,他也读过s大,只是家庭变故让他不得不中断学业。他看她就像看到当年的自己,他承诺她今后的深造他会资助到底。他说你学业为重,他工作繁忙,以后打电话,还是打给宋九。
从欢欣悸动到冷静沉思,莫小晴感觉自己今晚血压做了一次过山车,将来心血管意外的发病率能增加不少。
这是被拒绝了?她仰天长叹,自己真的这么没有魅力,她都赤裸裸勾引了,他最关心的居然是自己的学习成绩……
是的,特意强调了,日常有事找宋九,但期末考试成绩要跟他报备,不报备他可是会亲自打电话来问的。
“我还是跟宋九谈恋爱好了。”
“宋九可看不上你。”
莫小晴又回到了单纯的学生生活,三点一线,好好学习。
但还是会想他,想念他的手,想念那个怀抱。想念他一丝一毫,一颦一笑,还有他无奈的叹息。
这是病吧,是斯德哥尔摩症。
病入膏肓随它去。
想他了就去跑步。
一步一步,就好像回到他怀抱里。他衬衫上的味道,带一点点烟味的好闻的木香。
没再去兼职,但景琦说了资助她,就真的没事给她打点钱或送点东西,比她兼职赚的多多了,所以她干脆在景阳山庄附近租了房子,有时间就过来住,布置得像个小爱巢。她心说,这叫“柏拉图式的包养”吗?景琦知道了一定会气死。她自己也觉得自己神经病。
跑步偶尔会跑到山上,看看他的别墅,偶尔遇见他的车,她把帽檐压压低。
最初写的信还是没机会给他,她天天握着,被汗水浸湿,字迹渐渐模糊不清。
他仿佛是一场好梦,来去无踪。
[ 此帖被玄武门美人在2019-03-29 13:0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