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仁”为核心的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以“兼爱”为核心的墨家道德原则以及佛教“大慈大悲”、“普救众生”的教义,在中医药领域受到了高度的重视。
历史上医出于儒,医儒相通,“医乃仁术”与“仁者爱人”如出一辙,说明医家与儒家有着共同的伦理道德观念和人文精神传统。
古代儒生与医生都有“惠民济世”的思想,认为以仁爱之心治理朝政,可平天下,以仁爱之心救助患者,则可将爱心传播到天下的百姓中,使家庭和睦,人伦有序,从而达到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这种对人的生存、处境和幸福的关怀以及对人类理想社会的追求,在古代医家的观念中占据着重要的甚至是首要的地位,治病、救人、济世三位一体,不可分割。
作为仁术,传统中医药特别强调医生个体的道德品质修养,甚至将医生的道德作为行医的首要条件。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中的《大医习业》和《大医精诚》从业务技术和医德修养两方面对医生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和要求,指出作为一名“大医”,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要坚持不懈地刻苦钻研,同时,还应当身怀“救济之志”,“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已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峻,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集中而完美地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成为传统中医药伦理学思想的重要基础,直到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