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有关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请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报,提交“三代”手续费的结报单、完税证等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今天连续收到三个这样的短信,一脸懵的打电话问税局,大厅也没给出具体解释,发过一个电话,但电话一直在通话中,所以先来这里问问有会计的朋友知道吗,我另一个朋友说是可以退钱?不懂是退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