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玉米之中,能够让我们心甘情愿地生啃的,就只有水果玉米了,因为它们够甜
世界上的食物千千万,但是能俘获人心的就是甜。道理很简单,这是写在我们基因里对生命律动的渴望,嗯没有甜生命就没有动力。在玉米之中,能够让我们心甘情愿地生啃的,就只有水果玉米了。
我第一次拿到水果玉米的时候也疑惑了很久,这玩意儿真的能直接吃。因为在我的记忆里,玉米要么是磨成面做成窝窝头,要么是剥下整粒儿炒成松仁玉米,即便是要啃也得煮熟。这生啃下去难道不会一股棒子面的味儿吗?
当鼓足勇气让牙齿与水果玉米接触的那一刻,我知道我错了,汁水从乳白色的籽粒中一下子喷了出啦。那些甘甜的汁水中毫无淀粉的生涩味道,倒是满满的甘甜,还有水果的清香。
脱掉外壳的玉米和人类的艳遇
最开始的玉米都有一个巨厚的外壳,这个外壳并不是我们人类的牙口可以对付的。后来有玉米因为基因突变把外壳丢掉了,这才出现了我们今天吃的玉米的祖先。
在史前时期,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就开始啃玉米棒子了,甚至为了释放里面的烟酸开发出了石灰水煮玉米的方法。在玛雅人的文化中,玉米神是非常重要的神明。玉米之于南美人,就像水稻之于东亚人,小麦之于西亚和欧洲人一样重要。随着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玉米的足迹也开始伸展到世界各地,逐渐成为不同人群的主食。只不过我们现代人吃玉米的方式已经跟古代人完全不同了。
甜甜甜,我们人类就喜欢这个另类
甜玉米是个传统品种,早在就已经存在了。文献记载的最早的甜玉米品种是1779年欧洲殖民者从美洲的易洛魁人那里收集到的Papoon玉米。很快就风靡美国中南部区域。
19世纪是甜玉米在美国大爆发的时间,出现了白色籽粒的甜玉米。并且诞生长生不衰的品种,比如“乡村绅士”(Stowell's Evergreen)和Stowell's Evergreen。今天我们吃到的水果玉米,多多少少都跟这些甜玉米品沾亲带故。
对玉米来说,保持籽粒的甜美,那本身就是一个奇葩行为。这就好比我们要为出门远行准备,又人提议说,咱带一锅汤面条吧,汤汤水水的好吃又解渴。大哥,咱要是真背着汤面条去旅行,不被这些面条给累死才怪。
对种子来说,葡萄糖和果糖就相当于面汤,并不适合端着去逛街。它们的需要的是能量密度更高的淀粉,就像我们在远足的时候会选择能量棒和压缩饼干作为食物补给一样。
然而,水果玉米出了毛病,做干粮的师傅——淀粉合成酶没有好好干活,结果就堆积了一大堆的果糖和葡萄糖。虽然不再适合做人类储备的干粮,但是这些玉米当做水果吃,真的好开心啊。
玉米笋是玉米吗?
附带说一下,这些竹笋模样的棒子当然是玉米了。就是没有受精的玉米棒子(雌花序),在幼嫩的时候采摘下来作为蔬菜食用。专用的玉米笋品种,是一秼会结成多穗玉米笋的品种。当然也有一些是在甜玉米生长过程中采摘的“多余”的一个果穗,那就是玉米笋了。
出处:微博-植物人史军
感想:甜玉米真的好好吃。生吃、炖汤两相宜~对了,水果玉米不是转基因,是传统杂交育种的结果。所以各位,大胆地去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