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center][align=center][table=62%,#ffffff,#ffffff,1][tr][td][img]http://pp.lanyin.net/118851/photo/Mon/2017/02/80373_5c591487594320225bd6346cb96a6.gif[/img][table=100%,#000000,#000000,1][tr][td] [/td][/tr][/table][table=100%,#ffffff,#000000,3][tr][td]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让举国为之悲痛,15条鲜活的生命,因为司机与乘客的口角而永远沉睡在了滚滚长江的波涛之中。
人们在感到悲伤、惋惜的同时,也开始关注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比如为保障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现有的司乘隔离装置是否有效?一旦遇到不讲理的乘客干扰司机驾驶该怎么做?干扰司机驾驶,危及车辆行驶安全的乘客会受到什么惩罚?
而近日,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就给出了很好的答案——拉拽公交司机,危及乘客和司机安全,是要被判刑的。
据新华社11月4日报道,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汲传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为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司机或乘客受伤,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的刑罚。经审理查明:
2017年4月25日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汲传明在沈阳市乘坐13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张某发生争执。汲传明对张某进行拉拽,令其偏离驾驶室。最终公交车失控并撞向路边护栏。
同年8月11日下午,沈阳居民吴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车,当车驶出浑南区文澜苑车站时,其因未能及时下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并猛拽、击打刘某手臂,造成该公交车失控,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时许,沈阳市皇姑区居民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关某发生口角,并拉拽对方。致使公交车急刹车后,车内一乘客摔倒,头部受伤。
法院认为:
被告人汲传明、吴玉香、李文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车司机,导致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失控,司乘人员受伤,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此,对汲传明、李文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吴玉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即便拉拽司机会被判刑,但是许多“暴脾气”的乘客在拉拽司机的时候脑子里可能并不会想到这些教训,所以一些地方的公交集团未雨绸缪,很早便开始试验给司机开“单间”,也就是加装“司乘隔离装置”。
其中武汉和西安是较早这么做的城市,据荆楚网报道,2017年,有独立驾驶室的新型车辆陆续在武汉公交575路、728路等线路上线运营,这些新型车辆与此前车辆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安装了玻璃门,玻璃门既可以让驾驶人员有单独空间,不受外界干扰,也通过技术手段保证驾驶员与乘客的必要沟通交流。据了解,截至目前,武汉公交集团有独立驾驶室的公交车有2489辆。自2017年起武汉公交所有更新的车辆,全部采用这种有独立驾驶室的公交车型,以后车辆更新都会采用此类车型。
同样走在前列的还有首都北京,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公交集团介绍,为强化公交驾驶员的安全驾驶环境,2011年以来,驾舱隔离门纳入了北京公交集团购置新车的出厂标配。目前,具备驾舱隔离门车辆已占总运营车数的70%以上。此外,为确保公交车行驶途中遇有突发事件可快速报警,北京公交集团研发启用了公交车一键报警系统。截至今年5月,北京市已有12520辆车安装了这套系统,其中中心城区线路实现了基本覆盖,未来还将逐步增加。
据长沙晚报报道,在重庆悲剧发生后,长沙也开始采用类似北京、武汉的司乘隔离装置。目前,长沙众旺公交公司新投入的百余辆新能源车辆,全部加装了半封闭式的透明挡板。
此外,南京公交集团表示,预计到2019年,近8000辆公交车的驾驶室将全部装防护隔离门,还要求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对乘客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驾驶员如受了委屈,单位还会给他“委屈奖”。
网络上还流传着一张图片,上面显示香港公交车的隔离板上明确写着“滋扰车长乃刑事罪行”。其实,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给公交司机加装隔离装置已经成为惯例,不少地区的隔板甚至使用防弹玻璃材料。
据环球时报报道,一则2012年的网络视频展现了伦敦公交车上这种司机护盾的威力:一名发狂的乘客挥舞拳头猛捶了半天这个护盾,后来还找来一块木板砸,但不仅司机没事,护盾也没受损,最终该乘客只能“不甘”地离去……
而在这些对公交司机保护做得比较好的地区,对于打扰甚至是攻击公交司机的行为,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
2006年,新加坡巴士公司SBS曾针对司机遇袭事件,发起了一场公众宣传运动。新加坡所有公交换乘站和终点站张贴了预防攻击事件的海报,并在其运营的2800辆公交车中悬挂标识,鼓励乘客对受攻击的司机施以援手、及时报警。
在新加坡,袭击公交司机一旦被法庭定罪,可被罚最高2000新元,或者最长6个月监禁,或者两者兼施。有加重罪行的行为,可判处长达12个月的监禁。
在美国,攻击公交司机可是和袭警一样的重罪。据新华网报道,2002年,纽约州立法规定,攻击公交车司机或地铁工作人员为刑事重罪,等同于攻击警察。公交车驾驶座上方有摄像头,车头显著位置有一个告示,上面写道:“攻击巴士司机为刑事重罪,将处以7年监禁。”
在美国新泽西州,公交车驾驶座与乘客座位之间地板上有一道很粗的白线,车辆行驶过程中,所有乘客都不得跨越白线站在驾驶座附近。任何人试图跨越白线或停留在白线以内,司机都会立刻发出口头警告。对司机的攻击,将被处以5年监禁和7000美元罚款。
据环球时报报道,加拿大在2015年还通过法案,决定对袭击包括公交车、出租车、渡轮、地铁等所有公共交通司机的人处以比普通袭击行为更严厉的法律惩罚。
在万州事件后,可以预见我国也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声音,希望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及法律法规,从而防止悲剧再次发生,严惩并震慑这种拿全车人的生命开玩笑的行为。
想必现在公交车上的热心人民会变得非常多吧……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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