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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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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春天了吼。 春天仅仅是春天呢。 但对很多年轻人来说,如果春天可以仅仅是春天就好了。 没有躁动的什么,没有深夜突如其来的什么,也没有猝不及防被塞满嘴的狗粮。 嗯,总的来说就是一个适合发生些什么的好时节。 那就来讲个故事吧,关于别人的“我爱”。 嘿、你,有没有隐去姓名才敢与他人诉说的故事。 我猜总该有点儿吧,至少也是在初次的什么梦里与某个不能说的人完成了生命大和谐的程度? 要不下次与我说说吧,反正我可不认识你。 我?我以前总喜欢说我没有故事,后来想想是因为它乏味到我自己都不想回看。有机会说吧。(你知道的,有机会吧的弦外之音就是没有这种机会。) Chapter 2 撩妹是门技术吗?是啊。 可不得不承认有人就是有这种天赋,嗨呀好气。 这故事的主角男,他叫曾三。主角女的名字里有个梦字,就叫小梦好了。 初三将毕业时,曾三与班花小梦成了朋友。如何与班花成为朋友才是重点是不是,没错。于是我替大家问了,他说是机缘巧合,呵呵。估计和当时少年的颜值有很大关系。好了,请停止追忆你们的颜值巅峰。 总之他俩成了朋友,并且附送了一个暑假的时间来稳固发展和升级这段关系。 初三暑假的浪嗨程度也许仅次于高三暑假。 本来可以选择摸鱼抓虾或者上个补习班之类的来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的曾三,选择了隔一差二的去小梦家报道,打着交流学习共同进步的名头。这算是一波教科书式的优秀操作了。 虽然开学就要去上舞蹈学校的小梦并不需要。 一个暑假,如何快速升级? Chapter 3 与喜欢的女孩子独处时,是怎样的心情。 曾三用了这样一个词——小心翼翼。他说就是捧在手心怕摔了的那种感觉。 原来还有种不同于如履薄冰的小心翼翼噢。 同样是两个月暑假,曾三忙着和小梦搞好革命友谊,而我正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的打单机游戏并在高中开学前成功获得二十斤不离不弃的肥肉。觉悟怎么就差这么多呢? 小梦与妈妈一起住很多年了,她的父母离了婚。不然你以为曾三为什么能如此自由的出入小姑娘家,别人家的老父亲怕是要用眼神杀死他。 在这之前,小梦没有男性朋友,也没什么朋友。因为父母离异,小梦对男性有很深的戒备心与不信任感。这是曾三的原话。然后我分析了一下,他的潜台词大概是,不信任别的男性但偏偏接受了与我成为朋友,这么高难度的事情被我做到了,看来我是特别的那个呢。 嘻嘻。 Chapter 4 暑假就要结束,小梦会离开这个城市去舞蹈学校。曾三决定此时同小梦告白,借一个暑假打下的友谊基础来上位。然后,他成功地获得了好人卡一张。(系统提示:升级失败,请返回。) 没错,早恋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噢,虽然是想早恋但是没早恋成,妄图也是不对的嘛。 没关系,还是朋友不是吗。用曾三的原话是“我们已经是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关系了,就等着水到渠成了。” 这之后曾三就开始了坚持不懈的挖渠工程。 高三毕业的暑假,曾三还是一如既往地约小梦出去吃喝玩耍,他们看起来就像所有高三毕业没了禁制的小情侣。暑假过半,曾三做好心理准备再次去向小梦表白,获得好人卡第二张。 大二的暑假,曾三已经学会了知己知彼,在各方面探听确定小梦没有对象的情况下,怀着小期待再次去表白,获得好人卡第三张。 大四毕业的时候,曾三觉得我已经有能力养活两个人并给小梦兑现得起的承诺了,兴致勃勃的去表了白,铩羽而归。 “那到底是渠没挖好,还是连年大旱?”我很困惑的问。 “……你闭嘴。” “哦。” Chapter 5 曾三终于有了女朋友。 “终于这个词好像显得我很没有市场。” “那你是有市无价?”通俗的讲就是小梦专属备胎的意思。 “这还可以。”曾三很满意。 “是吧,我说话你放心。” 曾三毕业后的第二年去了隔壁城市工作,据本人说去了不久就被一个当地的女孩热烈追求。 然后那女孩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此处应有重点——姑娘们,没有什么白月光朱砂痣是你们不能打败的,加油! 彼时小梦已经在市区开了一家舞蹈培训机构。也许她没有男朋友,也许她有过男朋友,曾三不再关注。这天周六,她从朋友的口中得知曾三有了女朋友,蓦地就疯魔了。打过去的电话,只有第一通曾三接了。 她向朋友问了曾三家的地址,晌午便到了曾三家,只有曾母在家,她想向曾母打听他在邻城的地址,刚一开口眼泪却比询问的话先到嘴边。尽管曾母很心疼这个漂亮的姑娘,可她也并不清楚儿子在邻城具体的住处与工作处在哪儿。 曾母打电话给儿子,“有个姑娘在家里一直哭,说要去连云港找你,你回来一趟还是把地址告诉她?” 曾三都拒绝了。 那天傍晚,小梦恍惚地离开了曾三家,客厅的垃圾桶里大概塞满了小梦留下的纸巾。 第二日,小梦还是去了邻城,没有曾三的地址。她想,他怎么会让她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漫无目的地寻找他。她给他发了短信打了电话,没有回音。 她在这里待了三天。也许看不见的灵犀或者月老的红线可以帮她找到曾三? Chapter 6 灵犀、红线什么的当然不靠谱啊。 第三日晚,她回去了,留给曾三一条短信——“你等我七年,七年太长了,我还你四年。”这是原话。不知道这四年有没有取谐音“思念”的意思?写这种东西感觉很羞耻啊,虽然不是我说的。 对于小梦,曾三说,我还是很喜欢她,只是再也没了那种小心翼翼的感觉。我不再怕与她一起时说错话,不再怕她一个人时会孤单,也不再谨慎而若无其事地关注她有没有对象。只是喜欢。 怎样的喜欢?很美很好,不带私心的喜欢。 我想了想,只能想出喜欢博物馆橱窗里的一件精美展品那样的喜欢。它也许雍容古朴价值连城,但作为访客的我不会想要占有它。 “失去才会珍惜,是个俗套的爱情故事吧。” “是挺俗的,而且没有高潮。”但里面的主角们为之坚持纠缠不计后果的样子真不错。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永远有更新鲜更跌宕的别人的故事在上演着。 别人的故事里,我们可以不是自己。 那么,比“我”理智,比“我”果断,比“我”聪慧的“你”呀,终究有这么一点同“我”一样。 ——爱着替我去爱的疯子。 只在别人的故事里才敢做那奋不顾身扑火的飞蛾,于文字间、影片里亦或现实中。 所有深情、怨恨、欢喜和泪痕,所有卑微、匍匐、尽心与竭力,在此隐匿另个姓名下,才得以痛快去承认。 也在这里才敢放纵自己的占有欲,任凭它纠缠束缚而不必担心它狰狞的面目吓坏心心念念的什么人。 可那些忘记怎样倾其所有,忘记怎样不计后果,忘记怎样奋不顾身的,又怎么会找到想要找的,想要找的人、事或东西。 还未开始便设立好一个又一个危机、困境与假想敌,嗯很会保护自己,也懦弱笨拙又可怜。被自己困住的自己,只能在对自我救赎的期盼里望眼欲穿了。 故事仍然是别人的故事。而故事外冷静理智的“我”依旧守在囚笼中爱着替我去爱的疯子,爱着每个用力生存的微末。 噢对了,你知道的吧,故事就只是故事而已。是被强行注入作者个人意志的东西。故事啊,从来不是真实,虽然可以从中窥见真实。 ——“……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All rights reserved 腿毛两厘米 如有雷同,是你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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