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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是否关注了近期上海一个小学门口的伤人事件的新闻。
[quote]据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官方微博消息,昨天11时31分,徐江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上海浦北路近桂林西街人行道附近1名男子持菜刀砍伤3名男童及1名女性家长。接报后,公安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在过路群众的配合下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同时将4名伤者迅速送医救治。目前,2名受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受伤男童和女性家长无生命危险。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9岁),无业,今年6月初来沪,其交代因生活无着产生报复社会念头,进而行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现场目击者余男子称,男童身上及背部都被砍伤。据他表示,事件发生数分钟后,听到行人呼叫的学校保安与1名路人一同参与制服了犯罪嫌疑人。
目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已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中新)[/quote]
因“生活无着”而产生报社的念头,是不是太可悲太可恨了?受害者何其无辜?因自己生活无着就要去伤害别人?孩子对于一个家庭何其重要,就因为他自己的生活无着就要伤害别人性命,破坏别人的家庭?无法理解也不应以任何方式理解这种可悲可恨的做法。
我们国家对生活无着的人也有一系列的救助措施,救助办法,比如说、《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需要就去求助,每个地方都会有救助站吧?
不论是因为什么,不论是多么悲伤的经历造成了报社的念头,都不是被理解的借口,如果报社伤害无辜的人被理解了,岂不是说如果一个人只要他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只要他足够愤怒,他就可以以各种方式伤害各种无辜的人?多么可怕的逻辑。
世界上总是难以避免遭受各种不公,可能有很多人都在努力的维权,但是因为自己遭遇的不公去伤害无辜的人,甚至无辜的孩子真的是非常残忍,不可饶恕。即使感觉受到了对方父母的不公平待遇,也不该采取暴力手段杀人,更何况伤害一个孩子?人人遇到不公就采取暴力手段要法律和警察何用?伤害造成就无法挽回,如果其中有误解又该如何?真的出了一口气,这辈子也结束了是否真的值得?难道这个社会真的没有一点办法帮助讨回公道?
不能以任何方式理解“报社”这种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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