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压力大,看了几篇肉文,这个因为有人推荐全文看完后还去搜了番外,情不自禁留下一篇读后感。
肉文看过一些,这是第一篇让我有印象想回味,同时又让我去思考的小说。
情节我不多说,大概就是一个被未婚夫和闺蜜背叛的都市白领,酒吧买醉后遇上极品一夜情男,然后从一夜情的食髓知味到难舍难分的肉体关系,男人先动情,对女主欲罢不能,可女主因为感情创伤封闭内心只想当炮友,然后纠纠缠缠,从性吸引到性崇拜到性排外再到性独裁最后性和谐,从肉体交集到生活交集到感情交集到人生合一,总而言之,就是从一夜情开始肉体相互吸引的两人,经过单纯的性爱到灵肉合一,经过一系列吃醋助攻事件,最终男主撬开女主心门,抱得美人归的happy ending的故事。
情节不算复杂,篇幅撑起来是因为有很多床戏描述,然后作者文笔功底不错,通篇流畅而引人入胜。喜欢肉文的亲,我五星推荐。
接下来,我想说的是鸡蛋里挑骨头的事 (*/ω\*)毕竟一篇肉文,我本来不该对它这么挑刺。可是这篇文有一定深度,它让我思考了自己的婚姻观是否顺应潮流,所以我想了很多,然后禁不住留下一篇读后感
先说男主,人设应该是所有女人,特别是熟女,欲罢不能、趋之若鹜的极品。首先从外貌说,他185+、身材颀长健而不硕、五官英俊、风仪潇洒、穿衣有品、举止端方;然后从性格讲,他工作时认真投入,社交场合对异性礼貌、对朋友坦荡,床上虽然喜欢讲dirty words但态度温和,顾及对方感受,不虐待不自私;条件方面更是无可挑剔,留洋回国高学历,知名时尚刊物主编+自创服饰品牌工作室,本身身家过亿家里还有跨国公司,豪宅豪车无压力,工作能力突出,还能当感情专家,还器大活好性爱技巧max…
我已经挑不出他的缺点了。或许作者给了他两个短板设定,一是因为自小父母离异,经历了母亲抛弃、父亲虐待的幼年,男主不是恋爱脑不会轻易交出真心,之前四任女友皆是因此而分手,二是男主有掌控欲,喜欢女主后想独占她,不允许其它男人接近。可是呢,我想说这两个短板遇上女主就是虚设啊!
男主跟女主上了几次床后就被吸引得不要不要的,什么无法交出真心,在女主面前就是bug,还有霸道总裁小说还挺常见的,这里男主只敢私底下吃醋吃到憋闷,怼到女主面前,女主一句话"我们不过是炮友"就哑炮了,然后就只能在床上找存在感
总而言之,这个男主人设满分,现实中,别说一夜情就是人口筛查也百万无一╮(╯▽╰)╭
再说一下男二男三,一个知心哥哥+感情港湾+温柔上司,对女主钟情如一,准备胎,时刻准备着女主在外面感情荆棘路上受伤了、闯累了,就投入自己怀抱,一个酷帅警察前男友+性爱启蒙师,女主的第一次性高潮就是他给的,一步步引导女主从纯情小学妹变成成熟小蜜桃,还喜欢在高潮后给女主画油画,即便分手了,女主要跟别人结婚了,那副油画还高悬在闺房卧室,然后这个前男友分手多年对女主仍然恋恋不忘。两个高质量备胎啊,跟男主一样,从小说里我找不出缺点,只能说是各领风骚不逊潘宋,当然是站在女主这个角度,跳出女主视角的话,一个男二在不回应自己感情的坑里磨叽十年,囿于自我幻想的感情世界不得解脱,耽误了自己也伤害了那些前女友,另一个男三就更是了,因为异地而分手,既然同意了就彻底放下,不同意就去追求,可就这样拖着、心里念想着,伤害了一个痴情又勇敢求爱的女孩,他自己也不好受。总而言之,就是不够干脆利索,不像男主,该出手时就出手,不拖沓不犹豫不纠结。
再说说伤害了女主、导致女主买醉、间接促进了男女主一夜情、做了红娘而不自知的前未婚夫,这个男人每次出场都是落魄不堪、后悔不迭,明显放不下女主,被女主勾走了心魂。金融高管,高大帅气,与女主三年爱情长跑,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婚房婚戒都买了,可以说跟女主门户相当,对更多大众在大城市打拼的女人来说,就更是金饽饽了,就如女主闺蜜
不过他做的事的确渣,我也不会原谅-跟女主闺蜜上床,让她怀了孕,还想瞒着继续跟女主结婚
而且两人摊开了闹掰了,他还想着两头不得罪,怎么可能呢?这大概就是现实中最多的那种男人,有了钱和地位后,家里红旗不倒外头彩旗飘飘,还鸣鸣自得,或者也有点羞愧可就是管不住下半身,有便宜就占的渣男。
综上,女主经历的几个男人,其实能称得上渣的,其实就一个前未婚夫,女主一副世界坍塌、再也不相信男人了,我觉得有点夸张了。也有可能是时间还短的关系吧,我看不大出来。
再说说让我羡慕嫉妒恨的女主。能担任多重人设-纯情学妹、冷艳白领、知心妹妹、白月光前任、贤惠能干人妻、浪荡妖娆床伴,她出身良好,品味得当,肤白貌美,腰细臀翘,硕乳美腿,能冷艳高贵,也能妖媚淫荡,上得厅堂下的厨房,带出去有面子带上床有里子,有上佳床技诱人深入,也有天生媚穴勾人魂魄。哎呀,这是每个男人都梦寐以求的女神了
可是我作为一个羡慕嫉妒恨的女性读者,怎么能不吐槽她的七宗罪?第一,作!跟前前男友分手,因为异地,这个不是只有姑娘你一个啊,从后续看,他还能调回来,就因为暂时的两地分居就硬是分手,不是闹脾气就是作。还有跟男主来往,不肯恋爱只要性爱,然后吃醋了,又不肯理男主
第二,不自爱!虽然男主这个极品好男人是她在酒吧买醉后一夜情结识的,可是,酒吧里更多的是来历不明、不干不净的炮王。因为一个男人的出轨而放纵自己,是报复别人还是伤害自己?还有,可能我是个比较传统的人,不太认同"性是继吃后人类第二大需求"这句话,女主谈了几任男友,每个都做过,但只有一个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而且绝对不是快结婚才做了,这让我觉得女主不自爱。第三,薄情!跟即将结婚的前男友分手,毫不留恋,虽然渣男有错,可从后续来看,她对这个交往三年的男友其实用情也不深,不然也不会跟别的男人(男主)床上如此和谐一而再再而三。跟前前男友分手是因为异地,跟前前前男友分手是因为他背地里吐槽她床技烂,跟前前前前男友分手是因为做爱太疼无法享受、一个老想要一个总想逃,女主的这些分手原因让我觉得有点滑稽,无非是仗着自己漂亮有市场任性罢了,根本不想着去改变去挽回去包容。这就是薄情啊,如果情深,肯定会挽留,可女主没有,一个都没有,包括对男主,也是抱着一种合则做不和则分的消极情绪,也就是女主啊,普通人早被甩爪哇国去了吧。第四,任性!同上述,恋爱,女主大学谈了两任工作谈了两任,开始的随性结束的任性,虽然有骄傲的资本,但我还是更喜欢长情一点的爱情。还有工作跳槽原因我觉得有点不够,不过她有备胎男二护航,所以任性也不会弄得一团糟。第五,瞎!那个闺蜜,从小到大的朋友,同吃同睡交心交肺,然后勾搭了自己未婚夫,还可怜兮兮地求女主放了男人让他们自由…仔细回想,这明显就是个白莲花绿茶婊啊,这种装柔弱装可怜的“好朋友”我根本就不会让她渗透我的父母接触我的男人,女主这么多年,唯一一个女性朋友,最终是个伪装满分的食人花。另外,女主这么多年的知心哥哥男性朋友,其实暗恋她多年,女主不是被男主点醒还不自知
第六,矫情,跟作差不多吧,但我想特别用在对男主这里,女主就是明白了男主迷恋自己,所以才能这么矫情地作、矫情地拖延、矫情地言辞伤害、矫情地钓着…第七,不坚定,女主很容易受环境、他人境遇影响,不光影响心情,还会影响自己的决策,包括换工作、被闺蜜报复、交新朋友、接受同事树洞,都能看出来。所以,幸好女主最后的归宿是男主,好友是开朗的陈瑶,否则,女主可能会一辈子活在负面情绪中。综上,可能男人觉得这样的女主更娇俏可爱,可是我这个女人实在无法喜欢这样的女主人设。
最后谈一谈假小白花林婉和真小白花苏颖。林婉就是那个偷了女主交际圈和男人的闺蜜,出身不好在大城市打拼,自己身边应该没有出色追求者,幸好有个出色的好友,正好这个好友未婚夫符合她所有对异性的幻想,而且一勾搭就上钩了怀上了,自以为能上位了,谁知道这男人压根只想玩玩她不想负责!于是林婉疯了一样报复女主,觉得女主毁了她的美梦,毁了她的一生…文中没有交代,可我猜测这个假小白花应该还勾引过女主其它男友,只是没有上手罢了,然后她最后应该也不会有好结果,陈简肯定不会要她这么个恶毒又下作的疯子,用钱、用法律、用手段,这个男人肯定会抛弃她,因为陈简也恨林婉毁了他的美梦他的下半生。另一个真小白花苏颖,我挺可怜她的,因为父母突然去世而依赖唯一的亲人哥哥,两个相濡以沫互舔伤口的人最终发展了背德的禁忌之恋,然后两人还是契合的床伴,一个s一个m,可惜两人的血缘关系禁锢了后续发展。然后突然哥哥车祸死亡,苏颖活在了无尽的自责深渊。直到她遇到了魏南,她以为的救赎。可现实又给了她狠狠一巴掌,她爱上了这个男人,心甘情愿做个无名无份、无家无室、与人世隔绝的禁脔、性奴隶,承受着来自这个男人的暴力虐打和狂暴性爱,因为痛的同时她也享受着,也许就是为了记住那种痛爱。然后,魏南让她去陪客,利用她的身体去拓展工作领域,男人步步高升,苏颖越来越沉默,可悲的是她还是离不开他,哪怕是这么个男人,她还是把他当成了唯一的浮木…
真的很虐啊,魏南真是文中第一渣男,不是好爸爸,也不是好丈夫,更不是好情人,甚至这优异的工作业绩也是掺杂了苏颖的血泪。所幸,苏颖无意间怀上了,有了新的人生依靠,在探知魏南根本不允许她生育、有了也要她做掉,只让她做他的性奴隶后,她逃离了魏南,躲到无人找到的小城镇生下了这个女儿,两人相依为命。全文最可怜让我唯一流泪了的女孩就是这个真小白花苏颖,感觉世界与她为敌,她爱上了两个男人,一个是亲兄长,一个是彻底的人渣,兄长因她而死,魏南从来不爱她、或者有那么点爱、但根本不尊重她不把她当人,她被嫂子痛恨诅咒踢打,她被魏南妻子辱骂侮辱,她被所有人耻笑鄙视不屑,这么一个被全世界敌对的女孩子,她自己本身其实并没有做过什么错事,她才有理由黑化、报复,可她并没有,小心翼翼地活着,救赎一般地活着,因为女主散发的一点点好意而高兴将她当成了好友…希望魏南不要去找她,希望她下半辈子幸福美满、安康舒泰,她值得一个真的好男人来救赎她的人生
如上,手机打了两个多小时,也不知道说明白了没有。
作者文笔好,肉很香,情节很流畅,梗也不硬,值得一读。以上我对女主的批判,全来自于我对女主的羡慕嫉妒恨,可以忽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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