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你有没有好奇过蝼蚁的生活。本质是个狗血文。破镜重圆。
先占坑以示我的决心,用来练笔的,慢热、压抑,非小甜饼。
cp:林锦×陆重
推荐语:文章前百分之六七十 ★★★★★★ 后百分之三十★★★☆
之所以这么打分不是因为烂尾,而是因为前百分之六七十写得太太太太好了,那么我的推荐,就以这个为界限。
文章一开篇,是小受很小的时候,刚开始我有点儿担心这篇文会是从小讲到大啰里啰嗦的文,结果完全没有。通过作者的描述,一个充满着神秘风俗的山村,一个无忧无虑的田间小孩儿,就来到了你的面前。这时候小受的性格是模糊的,但是家庭关系与生活环境交代得很清楚,邻里之间的神秘、小受妈妈的特别,让你一下子就明白了,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小受渐渐长大,也明白了真相,怕失去母亲的他,一直在犹豫,结果等来的是悲剧。小受被这个村落“抛弃”了,小受也想抛弃这些“负累”一死了之,但是最终还是决定扛下去。
作者写了这么一个苦难中抗下生活重担的少年形象,不是那种内心的痛苦,实实在在是压在肩膀上的苦,苦到小受根本没时间去考虑那些矫情的遗憾与对生活的埋怨。小受遇到了坏人,遇到了过客,同样也遇到了好人。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你连自己的保障不了,拿什么去同情别人?
后来小受遇到了小攻。也许一开始就是错的,可能是小攻的生命里还没出现这样一个喜欢的人,在泥淖里挣扎却保持着一份纯真。小攻被小受吸引着,一步一步接近他,把他圈在自己的地盘里。小受那么单纯,怎么会不喜欢这么优秀、对自己这么体贴的小攻呢?于是两个人相爱了,在一起了,用彼此的方式对对方好,小攻见到的是小受从来没对人展示过的那一面,那么软萌,那么甜。小受给小攻的是全身心付出的赤子的爱。
可是小攻没有意识到自己对待小受的特殊,以为是自己太年轻,遇到的人太少,以后还会再遇到这样的人,自己也会这样对人好,可惜。
从开篇到分手,我的眼泪一直没有停过,为爱情、为亲情。
这一段大概占到百分之67左右,后面就是重逢后。庆幸在没有小攻的日子里,有知己好友相伴,这些人描述的也很真实,不是那种完美的好人。
之所以后面打了三星半,一是我认为小攻重逢后所做,补偿不了对小受的亏欠。二是感到遗憾,曾经的软萌甜小受,抗过了生活的风雨,却被小攻给予的情伤,生生磨出了盔甲,再也回不去了。
番外还在更,也许。。。。。。
PS:小攻的弟弟的初恋CP,虽然做法是挺渣的,但是让人讨厌不起来,他也把最纯粹的爱恋,给了他最爱的人,他也曾在看似热闹的兄弟嚎啕中,悲泣着自己护也护不了的珍宝。
而后,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