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看个吐槽贴莫名其妙被楼主这句话给地域炮攻击了——
引用
这种情况放一般文里估计要被人喷,放耽美文里,一群人说好萌好萌啊。。我也是醉了
楼主得出上述结论我也是醉了,耽美言情都是个人的看文偏好,没有谁比谁更高贵,怎么一下就被贴上了“三观不正”的标签了?
看耽美的人觉得一个文萌不萌,从概率论上按程度可分类为以下情况——
1、所有看耽美的都觉得萌
2、大部分看耽美的觉得萌
3、很多看耽美的觉得萌
4、有些看耽美的觉得萌
5、少量看耽美的觉得萌
6、极个别看耽美的觉得萌
7、看耽美的都不觉得萌
这也只是大类,需要的话还可以细分。针对这篇楼主认为三观不正的文究竟如何就得出第一种结论的呢?有统计数据么?
我推测楼主是根据在原文发布网站的读者点评得到了一部分数据——之所以说是一部分数据,是因为这部分数据仅仅包括看了这篇文且发表了自己观点的读者,看了但没发表观点的读者、以及完全没看到本文的读者的数据都没有包含,而且这部分读者中纯看耽美的和耽美言情都看的比例无法区分——为了至少掌握到和楼主相同的数据,我追到原文看了读者点评,却发现点评内容提到的原文和楼主描述的“三观不正”的内容似乎不一致。于是我决定“眼见为实”,自己去
看了文章开头前七章,发现我看到的文中描述和楼主对文的描述存在
巨大差异——
楼主说——
引用
攻一开始就是网骗,还是假装外国人,一个很话唠的女人。
原文第一章中关于这部分的描写如图——
①一开始受看到对方的游戏ID,以为对方是
女孩②紧接着连通了语音,清晰听到对方是
男声③受听到男声脑中想象对方是
少年④作者再次说明了是“
选了女性角色”
对于有过网游经验的玩家来说,游戏角色性别和玩家本身性别不一致不能算是欺骗行为。
楼主说的符合原文的就是——
假装外国人这一点攻的确没有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但是在网络上不向陌生人透露完全的真实身份、情况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惯例,关键的关键是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诈骗。“网骗”我没有搜到定义,关于“诈骗”的法律名词百度百科是这样说的——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本文中攻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上、客观上都没有骗取受的财物,包括网络虚拟财物。因此在这一点上,楼主对攻的行为的基本定性我就不认同。
楼主说——
引用
更恶心的是,他骗人的时候还在直播,把一个人被骗的经历让千千万万的人欣赏
这条是基于前面的陈述做出的衍生判断——因为前面是恶心的骗人行为,所以直播出来更恶心。
而我对于前面的行为定性就不认同,因此对后续直播造成的影响也没有“更加恶心”的判断。这里“直播”是客观事实陈述,至于“更恶心”还是“无伤大雅的恶搞”无论是楼主还是我都是主观判断,并非客观事实陈述,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标准和判断,只是我认为要说明客观真实情况才好让其他读者判断,而不宜把自己的主观判断直作为客观事实传导出去,有可能导致误导。
因为我看书速度太慢,只看了七章,后面的事实无法验证。但我看到了前面8楼的详细剖析之后,觉得连这种可大可小的玩笑攻都郑重道歉了,说明攻以及通过作品人物所反映出来的作者的三观还是非常正直的。这文又是我喜欢的类型——甜文,所以准备以后找机会看。
以上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表明——
①喜欢看耽美文的我三观正直,被无端扫射
感觉无辜且不爽②楼主对原文的吐槽描述不完全是客观真实的,因此得出本文及作者三观不正的结论依据不充分,
对本文及原作者不公平③希望楼内
没有看过文的人不要被一面之词误导,也许看过之后仍会觉得不符合自己的原则/标准,但凭借不客观准确描述来判定
有可能误解、冤枉、错过一个好作者和ta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