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更新的时候发现一篇文锁了,点进去专栏发现整个专栏都被锁了,那时候搜微博搜到是说什么手机丢了,结果昨天新闻出来了。
被另外个有矛盾的作者举报的,那个作者抄袭还开新文,嘴脸不要太难看。感兴趣的自己去微博搜索一下吧,被这种人缠上真是毁一辈子。
不过说回来个志本身是灰色地带,现在又年底了,以后工作室应该会少很多,买本也需要谨慎,尤其是带R的本。
ps.有在记忆铺买过本的请去退一下,在量刑上有用
以下报道原文
据湖北武汉警方消息:由于含有低俗内容,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发行,为牟取利益,“90后”女研究生竟自行“出版”自己的小说,在网络上大肆售卖。12月20日,武汉警方宣布,近日打掉一个网络制售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储存仓库、文印部、印刷厂4处;查扣非法出版书籍40余种18000余册。
非法书籍在网上售卖
8月初,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工作中获取一条线索,反映有人在互联网上制售非法出版物。警方组织专班调查发现,一个笔名为“XX先生”的网络小说作者通过淘宝网店“XXX工作室”售卖自己的小说,这些书籍不是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无书号,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非法出版物。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名“XX先生”在“圈内”小有名气,不但在国内某知名网络文学论坛开有专栏,而且个人微博“粉丝”达10万以上。但由于其小说含有色情、低俗等不良内容,曾多次被网站删帖,今年7月,由于“内容违规” 其帐号已被网站管理方封号处理。于是,“XX先生”通过这家网店非法制售自己的小说。其新近完成的一部小说尚未“出版”,就以113元的价格在该网店预售,短短一个月的预售量就达2500多笔。
警方对相关涉案人员展开侦查,发现其组织严密,行事谨慎,平时都是通过单线联系。民警多次往返杭州、广州等地,调查淘宝网店基本情况、交易记录,摸排非法印刷窝点,收集相关证据。
三地同步行动一网打尽
经过缜密侦查,该团伙主要成员逐渐浮出水面:“XX先生”真名叫唐某(女);网店老板名叫董某(女),负责联系印刷厂印制,并在网上售卖;非法印刷窝点在广州,老板叫林某。
11月底,专班民警获悉,唐某的新书将于12月中旬通过物流从广州运往武汉交货,届时,唐某还将在上海参加“新书签售”活动。警方决定,交货当天,在武汉、上海、广州三地同时收网。
12月11日上午11时许,在武汉市洪山区仁和路某小区,当董某及手下员工潘某、郑某收取物流包裹后,正准备用手拖车转运至仓库时,蹲守民警立即将3人控制,民警从包裹中当场查获非法印制的书籍3596册。当日下午,赴上海、广州的民警同步行动,在上海一酒店内将正准备参加“新书签售”的唐某抓获;在广州某图文办公服务部将林某抓获。行动中,警方捣毁储存仓库、文印部、印刷厂4处;共查扣非法出版书籍40余种18000余册;收缴电脑、印刷机等大批作案工具。
团伙成员都是“90后”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主要成员都是“90后”,学历均为本科以上。唐某,女,26岁,武汉市人,系某高校在读研究生;网店老板董某,女,25岁,武汉市人,本科学历;潘某(男,25岁)和郑某(男,26岁)是其网店员工。
据唐某交代,她3年前开始写小说,并在网络论坛上以每日更新的形式连载,题材以当下网络流行的架空历史、玄幻、宫斗等为主,三年来已经写了6本,每本的写作周期从3个月到半年不等。她也曾想通过正规渠道出版发行自己的小说,但由于含有低俗不良内容,无法通过正规出版社发行。2016年,唐某在网上认识网店老板董某后,开始合作通过网络制售无出版社、无书号、无定价的非法出版物。双方还约定,所获利润网店提成10%,其余归唐某所有。
目前,警方依据《刑法》第225条规定,已依法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唐某、董某、林某、潘某、郑某等5人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引用
补充内容(2017-12-21 15:55)
来补充一下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
人被抓了是真的只能自认倒霉,怪不到JC头上,现在环境就是这么不好,ZZ的问题不提太多,因为各种政策,上面对同*性*恋相当于是一种压制的状态,不能宣扬同*性*恋,加之非法出版(而且个志其实挺暴利的)确实是犯法的,再加上作者本身是工作上合伙人,拿90%利润,在这一点上是真的不能说什么。
但是我在看到的时候仍然感到震惊,是因为同为一个圈的人,理应明白哪些东西是默认不能碰的,但是YFC却因为个人恩怨把整个圈的人又再一次弄得如此动荡(事实上TY那个事情尚未远去)。
如此处理这个事情是合法的,但是这个“法”是不是合理的我想大家都能明白这一点仍然有待商榷,作为一个看文买本的人看到这种消息是真的觉得不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