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洗钱工作正在不断加码升级。
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也成为了洗钱、腐败等犯罪活动的重要方式。
继6月2日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宣布“9月1日起将采集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后,8月3日再次发布通知称,21日起发卡行应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境外卡交易信息上报时间提前了11天。
新规为防止境外非法洗钱
外管局网站8月3日显示,外管局综合司发布《关于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上线有关工作的通知》,21日起发卡行应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9月1日后新办银行卡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应在具备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条件后,方可开通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
采集的信息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二是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发生的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
上报下限为何限定在1000元?我爱卡网主编董峥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境外提现金额较大、乱象较多,比如在一些国外的珠宝店、手表店,就允许中国游客用银联卡进行虚假购买,然后兑以现金;或者是通过倒卖银行卡,进行境外取现,构成“蚂蚁搬家”式“转移资产”。
“通过数据采集,将银行卡境外消费、境外取现跟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匹配,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银行卡境外违法违规交易的管理。” 外管局相关人士如是说。
外管局解释称,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有网友质疑,外管局新规出台是与我国外汇形势有关。来自北京的于先生认为,如果代购时刷的是境内银行卡也就相当于外汇储备在流失。大量的外汇储备被代购消耗,等于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外管局对此回应称,此通知是外汇局开展早已部署的例行工作,跟当前的外汇形势无关,更不涉及现有外汇管理政策的实质改变。
“此次外管局是从发卡金融机构直接采集相关数据,不涉及个人申报,因此采集标准设置的高低,都不影响个人实际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外管局相关人士表示。
从2007年开始,外管局将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由2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即每人每年度内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向银行进行购汇价值总额不超过5万美元的外汇,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真实性证明材料等也可办理。
海淘、境外游和留学未受影响
现在出门在外,“买买买”早已成为大众出境旅游的主要内容。再加上留学一族和海淘族,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呈现爆发式增长。据统计,2016年,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
外管局的新规会影响居民的境外消费吗?
答案是不。事实上,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外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新规不过是把这些记录中需上报的部分采集出来,然后汇总报送,并非对个人信息的额外的过度的采集。
在广东长期从事代购工作的龙儿(化名)说,新规的主要目的在于监管,1000元也不是限制消费额度,对于老百姓的正常消费其实没有什么影响,该买的还是可以买,也并不是说海淘后会有人找你缴税。
“此次交易信息上报的是外管局,而不是海关,‘清关被税’的担心是没必要的。”龙儿说。
同时,根据外管局新规表述,此次上报限定的是境内银行卡,是指发卡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不包含境外银行卡和非银支付。比如工银亚洲、建银陆港通、中银香港等境外卡提现和消费,支付宝、微信钱包消费的交易记录都不会被采集和上报。
“如果有10张信用卡,刷卡上限不低于1万美元,就是多出10多万美元额度。”董峥说。
但是,董峥也表示,个人境外刷卡一旦超过1000元就会被自动统计,而若长期有超过1000元的境外消费,就可能被视为有洗钱嫌疑,到时就会被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