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刚刚放出开机消息那会儿,一大帮以跟风为能事的影视制作人,纷纷推出根据“正品”衍生出的各种山寨网剧或网络大电影……若论中国历史上以单一女性为题材的“传记片”,大概无人可以赶超“潘金莲”了。这倒冷落了西门大官人,毕竟这桩中国文学史上最有名的通奸,不可能只有女主角而无男主角,因此今天这则“叙诡笔记”,便来聊聊古代笔记中的几位别具特色的“西门庆”。
[b]一只西瓜惹出的命案[/b]
清代乾隆年间学者乐钧所著笔记《耳食录》,记载了当时一桩奇案,有个姓洪的富翁,生一子十分聪秀,年仅十五岁,每天去离家五六里的地方上学。有一天放学回家,路过街上一户姓蒋的人家楼下,忽然自窗户里泼下一盆水来,“湿其衣履”,洪少爷抬头一看,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便不生气,笑着走开去。谁知第二天路过蒋家楼下,他又被那女子迎头泼了一盆水——如果说第一次已经令人想到西门庆被潘金莲不小心砸中的叉竿,那么第二次简直就是刻意等候的撩拨。“生甚疑其有意,遂狂惑。抵暮,径入女室”。
夜里,那女子回到闺房,解衣脱褂正待就枕,“忽见男子横眠其榻,大惊欲呼”!洪少爷一把掩住她的嘴说:“我两次路过你家楼下,你都用水浇湿我的衣服,这不是对我有意又是什么?现在我来了,你有什么可怕的?”蒋氏女连连叫苦,大声喊冤,“生拥之共枕,誓以山河。女亦心动,弛衣昵就”。
这时正值新秋,残暑未退,两个人“恣情欢狎,狂荡中宵”。事毕,洪少爷觉得口渴难忍,便向蒋氏女求水喝,蒋氏女说夜深人静,我哪里给你找水去啊,倘若这时出屋被人撞见,可就麻烦大了,突然她想起来,床下的竹篮里有一只西瓜,“剖以食之”。洪少爷渴甚,吃了个精光,然后一头倒在床上,昏然就睡。
天快要亮的时候,蒋氏女推洪少爷,让他赶紧离去,谁知他竟一动不动,探探鼻息,丝气皆无,早已死得透了。蒋氏女大惊失色,又悔又怕,彷徨无策,掩袂幽咽,到了中午还不开闺房的门,躲在屋子里只是哭。她的父母觉得奇怪,强行把门敲开,了解了情况,不由得又怒又惧,骂女儿道:“姓洪的富翁换了三个老婆,娶了数房小妾,才算得了这么一个儿子,爱如掌上明珠,现在毙命于此,他岂能善罢甘休?!”
再说姓洪的富翁得知了消息,痛不欲生,到县衙告状,说自己的儿子被蒋氏女所杀。县令听完他的控诉,有些怀疑,说哪里有少男少女初识,两情相悦之后马上杀死对方在床上的,于是开堂审理此案,蒋氏女也不知道洪少爷的死因,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一直说到吃瓜那件事情时,县令才恍然大悟:“是矣,犹战斗甫息甲,盗贼入其室而刺之,恶能不死哉?”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古人认为,房事后不能马上吃寒凉的东西,尤其在夏末秋初,否则会引起猝死。现代医学研究证明,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性生活后不主张马上饮食寒凉之物,主要是因为在性生活中,血液都集中到身体的其他部分,胃肠道血液会有所减少,因此,在胃肠黏膜充血未恢复常态之前,马上喝冷饮吃凉瓜,会使胃肠黏膜突然遇冷,引起胃肠不适或绞痛。至于猝死,非常少见,多半是死者本身就有心脏病,因为胃肠绞痛诱发心绞痛导致死亡。
事已至此,县令只能判蒋氏女为洪公子守节,“女已有身,遗腹生一子为洪后”。
[b]木头人“钓”出绝世美女[/b]
如果说洪少爷和蒋氏女,一个未嫁,一个未娶,只能说他们相识的过程有点儿像西门庆和潘金莲相识的那一段的话,那么唐代学者卢肇在《逸史》一书中所记的“华阳李尉”之事,则无疑是唐代版的“我就是西门庆”。
大唐天宝之后,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地方藩镇割据势力不断强大,一个节度使在自己辖区内宛如皇帝,为所欲为甚至无恶不作。“有张某为剑南节度使”,中元节那天,他命令府城内的各个寺庙展览各自珍藏的佛教宝器,让下属的家眷来参观。听起来好像是个与民同乐的事儿,其实张节度使别怀鬼胎。原来,他属下有个姓李的县尉,本人“愚且陋”,偏偏娶了个貌如天仙的老婆,“闻于蜀人,张亦知之”,只可惜听说过没见过,张节度使便想了个大办中元节庆典的馊主意,纯粹是为了吸引李妻来参观时一睹芳容。
“及诸寺严设,倾城皆至,唯李尉之妻不至”。张节度使感到很诧异,偷偷遣人打听方知,李妻极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要是外出,以绝伦的美貌少不得被拈花惹草之徒骚扰,于是干脆不凑那个热闹。张节度使急了,自己大费周章,都为了一览佳人,现在人家闭门不出,一番苦心岂不要付诸东流?他只好放大招,在开元寺选了一座大院,把蜀地的能工巧匠聚在一起,冥思苦想,造了一个会演奏音乐的木头人,然后贴出告示,让全城百姓来欣赏,只展览三天,三天一过就锁进内殿,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这一下子,方圆数百里的人们驱车骑马,蜂拥而至,看看会演奏丝竹的木头人究竟啥样子,两天过去了,李县尉家的大门依然紧紧关闭着,到了第三天夜里,参观的人们已经渐渐散去,李妻突然带着婢女从后门溜出了家。守在李家附近的探子,马上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张节度使,张节度使赶紧更换了一身僧袍,在木头人所在的禅院里打坐,没过多久,李妻来了,她先让婢女进院看看有无闲杂人等,婢女转了一圈,报告说除了一个念经的和尚,没有其他人,李妻这才进院,化装成和尚的张节度使一看,“乃神仙中人,非代所有”。
没多久,李县尉出事了。
一个家仆出面检举他在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收受贿赂——不消说,这一切都是张节度使在搞鬼,他亲自过问此案,命令审理的官员严格执法,杖六十,发配到岭南,不久,李县尉就神秘地死在了半路上。
接下来的剧情,简直就是套路了,张节度使亲自上门,向孀妇李妻提亲,而李县尉生前是个既无本事又无情趣之人,惹得其妻对他“每有庸奴之恨”,论地位更是完全无法与节度使大人相比,李妻“遂肯”。张节度使对她“宠敬无与伦比”,但自此以后,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张节度使总见到李县尉浑身是血地侧立在旁边,令他肝胆俱裂。他请来术士驱鬼,却毫无作用。一年后,李妻突然病逝了。自此李县尉出现得更加频繁,尤其张节度使由于纵欲过度,身体日虚,连续生病,病中,李县尉像签到一样每日必来,而且形状日渐分明。就在张节度使几欲发疯的时候,突然另一具鬼魂来找他了。
这回来的,是过世不久的李妻的鬼魂,李妻说:“生前你对我很好,我一直想报答你。我那前夫因为是被你害死的,现在已经到天帝那里上诉,今年就是你的死期,但我打听到,只要你能熬过今年,就还有很多寿数。大凡鬼魂,不敢走上阳气甚重的公堂,所以你只要待在公堂上,不下一步台阶,熬到年底就没事啦!”
[b]母亲通奸竟致孩子被杀[/b]
那时,华山上的道士以“禳谢”而闻名,有一整套驱鬼除妖的方法,张节度使重金将其请来,“结坛场于宅内”,好几个月不敢出公堂一步。
这一天黄昏时,公堂下面的东厢有一丛竹子,突然被一阵风吹得呼呼作响,张节度使定睛望去,见一条红衫的袖子正在招呼自己,那红衫正是李妻生前最爱穿的,张节度使顿时忘记了李妻的告诫,色迷心窍,一步一步走下台阶,“奔往赴之”,左右侍从无论怎么叫他、拉他都拦他不住,等钻进竹林一看,是李县尉的鬼魂穿着其妻的衣服,一拳将张节度使打倒在地,一边痛殴一边唾骂道:“你个狗贼,若不是我穿着这身红衫,怕你还不肯从公堂上下来呢!”等到侍从们赶到竹林的时候,只见节度使大人仆倒在地上,“鼻眼皆血”,摸摸心窝,还有一口热乎气,可是等抬回公堂的时候,就一命呜呼了。
为谋其妻,故杀其夫,张节度使活该遭此报应,而那位李妻是否该受到谴责,则很难说,从卢肇记述此事的口吻来看,毫无疑问是指李妻不仅背叛丈夫,还帮助谋杀亲夫的凶手逃避惩罚,是一种恶行,不过她毕竟是丈夫遇害后才结识张节度使,所以只能说张节度使像西门庆,却不能说李妻像潘金莲。
真正如“现实版”西门庆和潘金莲的,要算发生在明万历二十一年的一起杀人案中的两位主犯。沈德符所撰《万历野获编》中有记,“吴之阊门宋姓者”,以从四川和贵州购入杉木做成棺材板为业,发了大财,还生了五个儿子。姓宋的就想,总不能让我的五个孩子依旧做棺材板的生意啊,于是便延请了一位余姚的先生住在家里教书。姓宋的忙着外出做生意,教育五个儿子和管理家务的事情就统统交给老婆处理,“其妻年四十余矣,荡而悍,与塾师淫通”,两个人于是合计谋杀亲夫。五个儿子对母亲和老师的奸情有不同程度的知晓,只是他们尚且年幼,慑于母亲平日的淫威,不敢多嘴告诉父亲。
不久,姓宋的富商做完一笔生意,兴冲冲回家,突然死去。他的亲友对其妻与塾师的奸情有所耳闻,觉得富商死得奇怪,就集体报官。仵作一验尸,果然发现富商死于谋杀,官府立刻判决塾师斩首,富商之妻剐刑,而最可怕的是,那五个无辜的孩子因为知情不报,“俱坐弑逆”。行刑之日,孩子们不停地喊冤,监斩的官员以定案难改,只能表示沉默,装成听不见他们的喊冤声,执行了死刑,“朱氏一门俱灭”。
母亲通奸杀人,却牵累孩子,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的残忍和不公,客观上也能反映出,古代对于通奸视为一种极其严重的罪行。今天的人们,也许会打着各种旗号,给西门庆和潘金莲翻案和平反,不仅争着抢着让自己的家乡成为他们的“故里”,甚至将他们视为“性自由”的先锋,只是无论哪种自由,倘若非要以杀死无辜者的性命为获取的前提,都不值得赞赏。我可以同情那位蒋氏女,可以理解那位李妻,但对于宋富商的老婆,我只能报之以憎恶和反感。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一切皆可抛——这不是犬儒主义,而是笔者作为一个普普通通肉体凡胎的实在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