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不着发感想系列】《时尚大撕》——对不起,我弃文了!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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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 【睡不着发感想系列】《时尚大撕》——对不起,我弃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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祺祺@lotus

ZxID:13248919

等级: 自由撰稿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03-23 0
《时尚大撕》by 御井烹香

前几天在坛子里看到一篇
强推”御井烹香的新文《时尚大撕》,
正值文慌的我开心的下来看——
对于“文笔好”,“时尚”这两个标签,我还是挺有兴趣的

文笔好不好姑且不提(就凭对女主自创品牌的“恭维”翻过来覆过去就这么几种描述,呵呵)
我只是想表达一下我对女主创业初始盗用Alexander Wang的设计赚来的第一桶金的感想

或许作者只是想要描写出当时国内的状况?
可是这样赤裸裸的写在文中,给大家一种:
只要前期保密工作做得好,“借鉴”一下国外设计师的作品,就可以“发家致富”

而且,这样的文还被强推了!
(可能文中后面有转机,说女主因为抄袭后期被告?如果有请告诉我,最起码在我看到这里的时候真的越想越忍不了)


作为网络小说,普及率极高,不说文笔什么的,最起码有些东西作者们都应该了解和支持一下
“知识产权保护”、“版权”、“专利”……
虽然现在国内对这方面的法律还不是很健全,
但这已经是必然发展趋势
这是对创作者最基本的保护

设计师设计一款衣服,大家看起来好像很简单,觉得随手画画就可以出来了
但是好的作品,设计师花的时间和经历绝对不是“随手画画”就可以出来的!
咱们不说设计,就说写文章
一个作者写一个作品,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
如果没有极大的兴趣或者毅力
一篇文很容易就成了坑

而之所以很多都成了坑
是因为,
很可能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别人用几分钟的“借鉴”就可以学去
没有东西可以保护自己的作品

如果这样的文章都值得被强推,那么是不是从一方面在告诉大家
这里有一个快捷有效无害的致富之道
快!来!看?!


[ 此帖被祺祺@lotus在2017-03-23 10:04重新编辑 ]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5 条评分 派派币 +25 威望 +5 鲜花 +2
  • Eognid

    派派币 +5 2017-03-28

    楼主真是设计师的知心人呐...

  • 十夜凉

    鲜花 +2 2017-03-23

    推荐奖励

  • 十夜凉

    威望 +5 2017-03-23

    新书上架推荐奖励(字数10分以上)

  • 十夜凉

    派派币 +5 2017-03-23

    质量推荐补分

  • 十夜凉

    派派币 +15 2017-03-23

    感谢推荐,期待分享更多好书。

绝塞明月

ZxID:1467829


等级: 热心会员
世界上最贵的东西不是“买不起”,而是“舍不得”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03-23 0
原来还有这样一个梗,还好我原本就没打算看 虽然这篇文号称“现实”,可是这种类似爽文又能真的现实到哪里去。还不如承认是童话,起码还可以让人设什么的更完美一点
biquin

ZxID:6141995

等级: 热心会员
那是谁的梦,盛开在谁的夜里让谁安眠。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7-03-23 0
看了楼主的思路,也明白了楼主的雷点所在。稍微解释一下,希望能够说得比较明白。

的确,女主的第一桶金是当网红,联系TB商家后做山寨赚的钱,也是这里开始的一点知名度。这里需要说一句,她从头到尾都知道这是灰色地带的行为,AW的衣服当时已经扬名在外,在做网红给别人安利的时候说的是“我超级喜欢AW的~可是国内没得卖又太贵blabla所以搞了件山寨便宜货推荐给大家啦(嗲)”。这就像水桶包,又有多少人会买Mansur Gavriel正品?很多人连这个名字都不知道。他们会说TB上xx店抄袭MG水桶包的创意吗?当然,这样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完全性政治不正确,只是当时的社会状态就是这样(请注意作者写的年份),甚至没有到现在这样大家开始对知识产权逐渐了解并捍卫改进法律的地步。

小说里的女主是一个投机者,她趁国内还对时尚处于认知模糊的时候靠当与众不同的网红和“质量过关”的山寨赚钱,然后用这笔钱投资她的独立品牌,后面也的确有一场大危机,不过是网红马甲掉了被指诈骗,有被圆回来,这对楼主来说应该是另外一个雷点。这并不是说作者就赞同这样的做法,女主的观念并不代表作者的观念。就像鹿鼎记,韦小宝靠坑蒙拐骗发家致富还有七个老婆,可以说就是个垃圾男,这不等于金庸就同意并支持他所做的一切。一个作者成功地塑造出了一个真实的笔下人物,但不能在两者之间划等号。

我能理解作者对女主失望进而弃文的心态,这个作者两篇小说的女主都颇具争议,制霸那篇的女主还有隐瞒杀人、感情生活紊乱、商战里搞各种阴谋诡计、男朋友(算上故意炒绯闻的假男友)换了三四个后才找到真爱这样的黑点。作者描写了一个传奇好莱坞巨星,这个巨星令人印象深刻,很多读者超级喜欢也很多读者讨厌看不下去,但是这不代表作者就同意杀人和胡搞私生活了。

不想引战,只是探讨。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还有雷点,虽说看到自己的推文被反面点名挺伤心的还有点懵(怪我自己玻璃心),但我无法也不想把自己对小说的个人观点强加于人。只是希望希望这点概念有表达明白。

希望你能找到其它你喜欢的推荐和小说:)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派派币 +10
  • 十夜凉

    派派币 +10 2017-03-23

    雪泥鸿爪之优秀回复

径戎

ZxID:73023641


等级: 派派版主
配偶: 葉修
[忆1012 1113——/6.29] [婚礼8.29][周年11.04]Ugly people and more troubl.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7-03-23 0
感觉三观有点问题,不适合心智不成熟的人看吧。
不然大家借鉴女主的做法发家致富那就成不利导向了。
番外不补! 签到评分/回礼不提醒需要pb联系我
粒粒香浓

ZxID:13943419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03-23 0
同没看下去……
祺祺@lotus

ZxID:13248919

等级: 自由撰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03-23 0
回 2楼(biquin) 的帖子
首先,感谢你的推荐,喜欢什么文确实是主观的

但是,因为“知识产权保护”、“版权”、“专利”等都是近几年由民间人士提起,最近才逐渐被国家重视的问题。相对于“杀人犯法”等普遍被大家接受了认可的东西,“保护知识产权”在许多人的头脑中还是空白的。在这种环境下,大家在看文的时候很可能会把它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像三楼说的,对于一些刚开始看文的,或者心智还不是很成熟的,或者没有这方面概念的人是一个很严重的导向。

而且你的推荐浏览量已经快到两千,还被版主加亮了。想想有这么多的人可能因为你的帖子去看这个文,但是头脑里没有这个概念时,我真的是细思极恐。因为我相信很多人都还没有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一个小建议,希望你可以在你的帖子里提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这个三观不是很正的文,希望看的人都能知道。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派派币 +3
  • 十夜凉

    派派币 +3 2017-03-23

    雪泥鸿爪之优秀回复

liufeng_9

ZxID:11369208

等级: 热心会员
有礼有节不卑不亢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7-03-23 0
原来还有这样一个梗,本来我还打算看看呢,那就算了
moyoyo2015

ZxID:61364631

等级: 文学之神
顺其自然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7-03-23 0
好吧~支持楼主~
biquin

ZxID:6141995

等级: 热心会员
那是谁的梦,盛开在谁的夜里让谁安眠。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7-03-23 0
回 5楼(祺祺@lotus) 的帖子
已经排雷标明。

楼主留言:

感谢!!!

winton19999

ZxID:19267631

等级: 文坛巨匠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7-03-23 0
唉 其实作者之前一篇 啥好莱坞的文 我看一半就弃了 这本连载时就没欲望点开
cherrynaoer

ZxID:10073270

等级: 文学大师
常与同好争高下,不与傻瓜论短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7-03-23 0
我的雷是上辈子这个男的竟然另娶她人,这辈子女主还能和他在一起,太现实了。至于制霸,我觉得谈了几个男朋友才找到真爱,这不是很正常么。如果这都算黑点,那么多过尽千帆的风流男主,还有那么多出轨的男主该怎么算?制霸的女主从来都是你情我愿,也没强迫谁。感情身体都属于自己,再不伤害别人的基础上,谁也没有资格说谁。至于勾心斗角算黑点,那这个社会处处都有黑点了,小到公司大到政治,哪有不斗的?
ljpoo2

ZxID:415021

等级: 文学俊才
明天会更好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7-03-23 0
下了,看了,没看下去

楼主留言:

握个爪!

qq8711e

ZxID:40338447

等级: 文学大师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7-03-23 0
还好吧,如果只是抄袭款式,讲明是山寨,而不是连logo都假装那不算恶心
就算现在淘宝上山寨不提,那种挑品牌好看款式买了打样定制的店家也很多啊,如果不弄logo,不假装就是品牌货,也可以接受啊。
茄子~a4fa

ZxID:20471259

等级: 专栏作家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7-03-23 0
是在看到女主博文po了个Dior的包,导致这款包在全国范围内断货时弃的。而且不太理解女主放弃帕森斯的offer是因为前世失败。重活一次的机会只是为了挣快钱么?名校的资源和机会多么难得,视野太不一样了. 曾经在b站看纪录片Dior与我,时尚的话语权至少现在还是掌握在西方,他们的时尚产业如此成熟,历史如此悠久,如果不是走中国风路子,有的东西真是在中国学习不到的。如果不是天赋异禀,进入一个行业的平台起点大致就决定了你未来的高度。而且,有天赋的人又是如此的努力。现实中,当抄袭山寨带来的快钱来的如此容易,又怎么不能沉溺其中呢?某某公子抄袭了那么多,现在还能创作出来什么作品?鲜肉小花轧戏上综艺,怎么有时间有心思琢磨演技呢?不知道最后女主发展到什么程度,普通人如果走这个路子,也就是沉迷山寨赚钱吧。

楼主留言:

完全赞同!

苏久溪

ZxID:11988376

等级: 明星作家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7-03-24 0
这位作者去年那篇只因暮色难寻写得那么好,这篇的文笔几乎是随意不走心得判若两人。很多解释部分跟制霸好莱坞一样像说明书,枯燥

楼主留言:

泪目,可能对于这样类型的文她都喜欢这么写?

qq_1342099808

ZxID:18858109

等级: 略有小成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7-03-24 0
现实向嘛,现在大火的那些网络公司,哪个不是靠这些东西起家,作者的这个文,算是点了一下这种社会现实。

楼主留言:

嗯,她点出这个社会的现实我不反对,但是点出现实不意味着这个现实就是对的。缺失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对任何创作者来说都是灾难。而这种三观不正的文章,很容易在“强推”的作用下引导更多的人去看。但是现实是,很多人都意识不到“抄袭”,“借鉴”这些可以迅速致富的手段是有害的!

vppre

ZxID:10879471

等级: 热心会员
且让我戒掉拖延症和懒癌!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7-03-25 0
为三观端正的楼主顶一个。另外,确实像楼上说的,作者的设定不一定代表作者的观点,但是这种抄袭致富的设定确实会有不好的导向,在传播时会影响心智不成熟的人理所当然地认为抄袭正当……我还记得论坛有讨论过另外一篇文,把主角设定为人贩子的女儿,从受害的小孩报复人贩子和女主的角度刻画了人贩子和女主的可怜……作者的设定也算合理,但是导向真的不对,把人贩子设定为受害可怜的一方,而可怜的人总是会引人同情和支持的……其实作者的设定也算是合理,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是联系现实……我只能理性地呵呵一句:作者肯定是自己还没有孩子的人。题外话:据说这篇文已经扑街……不过免不了看过的某些脑子不清楚的人真觉得人贩子也可以情有可原啊🙄妈蛋,脑残们你们先想想那些可怜的被拐卖的小孩和妇女好吗🙄

楼主留言:

感谢!文字的力量有的时候很强大,所以我说推荐的时候真的要很留心才行。看你提到的这个文章,感觉真的很要命。虽然有的时候作者会为了创新另辟蹊径,但是有些蹊径真的要谨慎的辟~

我45d6

ZxID:23711372

等级: 读书识字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7-03-26 0
我也弃文了,也不懂文笔好不好,就是看不下去了
emma1329

ZxID:24266762

等级: 明星作家
READING IS THE BEST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7-03-26 0
我看过无数篇重生文几乎每个主角都是这么搞的

那个不是仗着某种先知换取利益

要说这是个机会教育大家要有智慧财产权意识

那真是说不完啊(烟)

多拖几个作者出来教育教育吧,重生文写这样的不要太多

楼主留言:

没错,这次我是终于忍不住了。

kela_123

ZxID:12849352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7-03-26 0
总觉得楼主有点太上纲上线了。里面都说了只是女主做事走在灰色边缘而已,我没觉得人家推荐个淘宝款有什么所谓了。更何况女主的观点怎么就代表了作者的观点了,像二楼还是三楼,金庸笔下的韦小宝不是更渣到死,难道金庸也是一样的嘛?
而且都说了那个时候是零几年,和现在环境也不一样。

楼主留言:

或许吧~ 只是看到有太多人不以为然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又看到在强推这个文,实在忍不住跑出来写了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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