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广泛使用的Qwerty键盘,就是最高效的字母编排方式吗?赫夫齐芭·安德森(Hephzibah Anderson)对此展开研究。作家们或许并不如运动员般热衷迷信,但他们往往也都承认,一些特别的写作场所和物件可以帮助他们保持文思泉涌。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喜欢泡在维多利亚式的大浴缸里构思谋杀案的情节,一边大口大口地咀嚼苹果。戴维·赫伯特·劳伦斯(DH Lawrence)偏爱在室外倚着粗壮的树干创作。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则喜欢在床上写作,身着白衣,手拿蓝色铅笔。 有些作家着迷于他们的写作工具。乔治·雷蒙德·理查德·马丁(George RR Martin)离不开他的文字处理系统,科马克·麦卡锡( Cormac McCarthy)、唐·德里罗(Don DeLillo)和汤姆·沃尔夫(Tom Wolfe)依然坚持使用打字机。然而,就算身为雷明顿打字机的热爱者,也未见他们对朝夕相处的打字机上字母的编排产生多大兴致。显而易见,连这些大文豪们也忽略了这一对他们事业至关重要的工具——键盘本身所具有的鲜明特征。 在过去的100年里,尽管经过不断改进并解决了一些曾经存在的问题,键盘上面的字母编排顺序却始终保持不变。英语世界所有设备键盘上的字母排列似乎都遵循着一个如字母表般亘古不变的规则——Qwerty。Qwerty键盘的诞生是一则含混不清的故事,讽刺的是,真相大白之日似乎依旧遥遥无期。这个故事将带我们了解这一意想不到、出人意料的技术变革,还将揭晓一场被绝大多数人忽视的激烈争论。 最早的打字机笨重麻烦,性能不稳,且容易出错。尽管如此,它们的字母编排却能被任何一个英语作为母语的使用者快速掌握——完全依照字母表的顺序排列。那么,为什么要改变这个合乎逻辑的布局呢?Qwerty键盘以无序的风格闻名——首行前六个字母拼在一起毫无意义,据说最初设计这一键盘的目的就是为了减慢打字速度。保罗·科埃略(Paulo Coelho)小说中,就有一个角色向另一个角色提到了这一点。文字之舞 实际上,Qwerty键盘的字母编排是为了防止键与键之间发生干扰,以致机器卡壳。至少这是绝大多数专家普遍认同的观点。打字机上的字母均与金属臂相连,当敲打相应的键时,金属臂就会被触动。在最早的打字机模型中,如果一条金属臂的杠杆在与之相邻的另一条金属臂的杠杆完全复位前就被触动,机器便会卡壳,打字员只好被迫停止输入。这里,我们不能不提一个人,他就是克里斯托弗·肖尔斯(Christopher Sholes)。肖尔斯1819年出生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村庄,他有很多身份,包括报纸编辑和威斯康辛州参议员。同时,他还是一名发明家,他所在的发明团队设计出了世界上第一台商用打字机。 1867年,肖尔斯在《科学美国人》杂志上看到了一篇介绍Pterotype打字机的文章,这是一位名叫约翰·普拉特(John Pratt)的普通人发明的打字机雏形。同年,肖尔斯于开始了他在打字机上的探索历程。那篇文章读来就像是给笔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工具所下的死亡通牒——它很快将被“文学钢琴”般的打字机取代,人们会放弃笔头,转而在打字机上“舞动手指”。肖尔斯很为这个想法着迷,他与印刷工人塞缪尔·威拉德·苏尔(Samuel Willard Soul)合作,着手打造一台打字机——键盘由两排乌木和象牙按键组成,外形与钢琴确实十分相像。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更多的人加入到了这个项目中来,包括律师卡洛斯·格里登(Carlos Glidden),钟表匠马蒂亚斯·施瓦尔巴赫(Matthias Schwalbach),以及将最后仅有的600美元投资进来的商人杰姆斯·登斯莫尔(James Densmore)。 1868年,第一台打字机被装船运往位于芝加哥的波特电报大学(Porters Telegraph College)。不幸的是,这台打字机的使用频率并不高,原因在于缺少了对抄录摩斯电报尤为重要的数字键。肖尔斯随后为打字机加上了数字键,但这些拥挤的按键该如何处理才不会卡住呢?商人登斯莫尔或许是第一个提出Qwerty这一想法的人,但一般来说,人们往往会将发明Qwerty键盘的功劳归于肖尔斯。无论两人谁才是Qwerty键盘真正的创造者,这个系统的巧妙之处在于将打字中反复出现的复合字母进行重新编排,使得两两之间保持合理的距离。但直到1873年雷明顿公司获得专利后,键盘上的字母排列才最终固定为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形式:在此之前,你会发现如今键盘上R的位置曾经是句号。 至于Qwerty键盘是否会拖慢打字员的速度,这是一个仍然存在争议的问题。我们大多数人对键盘都没有过多的思考,但确实也有一部分人对它非常在意,其中包括奥古斯特·德沃夏克(August Dvorak)——Qwerty键盘最大竞争对手的缔造者。他于1894年出生在明尼苏达州,是捷克作曲家安东宁·德沃夏克的远方亲戚。德沃夏克是一个教育心理学家,他深信Qwerty键盘还可以得到进一步完善。在给一位用打字机写硕士论文的学生提建议时,他的兴趣被彻底点燃了。他认为,使用Qwerty键盘输入一些常见的字母组合时,手指需要艰难地完成杂技式的跨越动作。他还注意到,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汇,如“was”和“were”,需要依赖左手独立完成输入。 随后,他与妹夫于1936年设计出了德沃夏克简化键盘,并为其申请了专利。德沃夏克表示,打字员使用Qwerty键盘时,打完一篇文本平均需要移动手指的距离为20英里;而若是使用他设计的键盘,只需要移动1英里。这有赖于德沃夏克键盘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同时还可以减少许多常见输入错误。在如今这个属于删除键的时代,输入错误似乎不再是个问题,但21世纪的德沃夏克键盘粉丝们仍对其大肆吹捧,称其为治疗肢体重复性劳损的良药。早在二战时期,就有研究表明,所谓德沃夏克键盘的打字速度比Qwerty快74%的说法不足为信。但就算如此,如果你花时间仔细观察,就会发现Qwerty键盘也并非完全合理。 重要发展关于Qwerty键盘诞生的一种猜测是,它把“typewriter”(打字机)这一单词的所有字母都放在了第一行。这样一来,售货员就能快速打出这个单词,令潜在客户们为之震惊。但2010年,日本东京大学的两名教授安岗正彦(Koichi Yasuoka)和元子正彦(Motoko Yasuoka)指出,在肖尔斯忙着重洗字母编排顺序的年代里,并不存在职业化的打字员。他们转而提出了另一种解释:Qwerty键盘将字母重新编排是为肖尔斯的首批客户——电报员提供方便之需。 不过,他们也写道,这一假设还不是全部事实。“键盘字母的编排是在不经意间转变为Qwerty这一形式的。一开始是为了便于接收电报,接着又被发明家和生产者反复讨论,形成了一个折中的修改方案。而且,改造旧键盘至少可以摆脱原有专利的束缚。”当然,现在我们所用的笔记本电脑有一个未被充分利用的内置功能:你可以更改键盘的字母编排格式,自定义一个全新的输入系统。可以肯定的是,在适应新的系统之前,我需要给按键贴上新的标签。但我不需要改变任何硬件设备,就能够在短时间内改用德沃夏克键盘输入文字。 也许是因为现在很少有人接受过专门的打字训练,我们往往会选择坚持使用自己熟知的输入方式。时间一长,盲打就成了我们习以为常的事情。锁定,追逐,敲击,手指在键盘上迅速移动,就像是在上演一场追逐赛——当然,还伴随着对删除键经常性的猛然敲打。如果我们真的接受过打字的训练,就会明白自己同样也可以用好一个新的系统——一个可能更适合我们的语言习惯或者输入设备的新系统。在肖尔斯和他的发明家同事们建造“文学钢琴”时,绝对无法预知,他们对打字机键盘的重新编排,会在未来成为人类交流发展的不朽贡献。但毕竟我们打字的历史已有多年,也有大量其他可供选择的输入系统不断涌现。 比如Hero键盘,它看起来像是转盘电话上的拨号盘。这是新产品与精致复古相互融合与碰撞的产物。再如TouchOne,据说是世界上第一款专注于智能手表应用的键盘。所有的字母都挤在8个按键上,需要使用四种不同的手势来与字母一一对应。还有PopKey,这种键盘完全舍弃了字母,代之以动态GIF图片。对于这些时髦而又复杂的系统,人们有一个共同的褒奖——高速。但速度真的是一个优点吗?对于作家而言,这个优点或许没什么优势——套用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的一句话:“这不是写作,这只是在打字罢了。” 而对于并非作家的我们而言,身处当今这个即时打字即时发布的时代,我们或许应该感激任何可以让我们慢下来的东西,感谢它们将我们从社交媒体的对等物——“胖手指失误”(注:指金融市场的键盘输入错误)中解救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