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就像她说的那样,快结婚了临时被悔,而且短短几天缓冲的余地也没有,一时刺激的。但是奇怪是发生了什么导致男方迅速突变?!都要结婚了,要有意思早干嘛去了?
前段时间就在想,明知对方有伴侣的人,和明知自己有伴侣的人,两人在一起了谁更可恶些?前者是超出道德范围,后者是本就有对伴侣的责任,不管是否是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或没有规定的情侣关系,都该一对一的忠诚,喜欢别人,先处理好这段,或等对方处理好现在的这段再一起好么!
然而这样的事并未触犯法律,只能用道德约束,所以有人违背了也不怕受惩罚,徒留旁观者无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