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话题】自杀未遂却给别人造成伤害(12.13)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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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话题] 【每日话题】自杀未遂却给别人造成伤害(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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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rlol

ZxID:17194875


等级: 内阁元老
Overtake difficulties, you can do it!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9 0
— 本帖被 颜云汐 执行提前操作(2016-12-13) —

心情涂鸦,每日话题。
如果你有好的话题请与版主联系,或者登陆以下地址,把你的话题登记,采用者有奖励哟
心情涂鸦【每日话题】登记审核帖
http://www.paipai.fm/r6817906/



米兰M3黄线地铁因有人跳轨自杀而停驶。
在下午1点不到时有一个人,他的身份并未公布,落入了前往Comasina的M3黄线的一列地铁列车底下。
根据ATM公交公司公布的消息是企图自杀。

因为这件事所有地铁停运,对乘客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如果这个人还活着,他应不应有对造成的伤害或不便负责?


参与话题者奖励5PB
截止日期明日12点整
心情话题,精彩不断,明天不见不散
[ 此帖被颜云汐在2016-12-13 05:3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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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20 2016-12-13

    每日话题发帖奖励

[hide=999999,rvrc] [/hide] 12.11注册 520周年  2017.1.28转正
kurlinda

ZxID:14081361


事情会做完的,世界会完蛋的。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6-12-13 0
其实不管什么时候,自杀都是对自己对社会的极度不负责任
你认为你活不下去了就一走了之,那么留在世界上关心你的家人朋友们会有多伤心
地球离开了谁都会继续转,
但是因为你自杀还给社会带来各种不便,家人带来各种痛苦,那真的是很·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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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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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zichen

ZxID:10454712


等级: 派派版主
配偶: 倾听回忆
I'm lazy,and I'm fat,and I'm proud of it.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6-12-13 0
很需要负责
感觉既然决定要离开这个负心的世界  安安静静的离开不好么  还有那跳楼自己没事却把别人砸死的
首先说 自杀是最让人鄙视的行为了  有话说 你连死都不怕  还怕什么  
然后还对不起养大他的人  倾注那么多心血把人养大 可能也并不想着他怎么回报  那也不能直接以死来对待
再然后  既然这个人连死都不怕  违反了规定肯定要受罚呀  还有什么疑问嘛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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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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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冰冰凉

ZxID:60134075


等级: 热心会员
做最美好的自己。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6-12-13 0
看来还是没想死,要不就是有点报复社会的味道,真的想死应该会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吧?
这样大庭广众的死法,真的觉得有点缺德。
死都不能死的消停,还要害人,活着也不定什么样呢。
虽然这么说有点过分,但是真心的看不上有点事情就要死要活的人,活着也是累赘。死了也是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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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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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有幸

ZxID:70132099

等级: 热心会员
加油ヾ(◍°∇°◍)ノ゙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不管是对社会还是对家人前者是不管你怎么样你都应该负责,只考虑到自己有没有想过应该你所产生的一系列不好的因素~其次对家人,每次看到谁谁自杀的,家人伤心的不行,养你这么大父母真是一点不容易,你自个倒是想得开抛下家人~有时候真看不懂那些自杀的,好吧有可能是环境所逼,不想再面对这个社会,但你也不应该选择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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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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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微凉2017

ZxID:14342384

等级: 文学大师
2018加油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我尊重每个人选择活着或者死亡的权利,但是不管作何选择,请不要妨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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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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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在燕

ZxID:64089449


做我自己!8.13 推荐转正  8.14文编  8.24网盘 9.14水区 10.10原创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我觉得如果他还活着,那就应该负责。你想放弃你生存的权利,那是你的事情。但是你不能因为你想放弃,而妨碍到别人的生活,这是一种极度不为别人负责的态度。所以他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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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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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樱悠

ZxID:4410029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选择自杀是伤害身边亲人和朋友的最不明智的方式!活下去是真正更需要勇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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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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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人88

ZxID:21908034

等级: 热心会员
生日 06-05 注册12-11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这样大庭广众的自杀有点过分,要真的想死就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死去,大众广场这不是害人么,这样的人就应该早点死了算了,活着也没用,还污染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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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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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雯雯

ZxID:17442248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子规月落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最讨厌这种人了,记得之前有个新闻,有个女的跳河自杀,两个人跳到河里把她捞上来,刚上来她又跳下去了,两个男的只好返回去救她,她上来了,那两个人没有体力了,再没有上来。

我想说这样的人不用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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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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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iyilanqiao

ZxID:1587293


等级: 热心会员
懒癌发作……喵~~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每个人都有选择活着或者死亡的权利,但是不管作何选择,请不要妨碍他人,也要想想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们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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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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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昭

ZxID:28948617


等级: 热心会员
配偶: 宸章
5.21章采宸亦灼,斂帳月尤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个人觉得先治疗好自杀者的外伤和心伤比较重要。
本帖提到的人: @裴子衿 @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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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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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宸章

    派派币 +1 2016-12-13

    现在很多自杀、杀人的新闻,不知道是发生的多了还是报道的多了,感觉应该广泛推广心理保健

伍六

ZxID:11752732


等级: 内阁元老
学习使我快乐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一条线上的人自杀,所有的线都要停运?而且既然这个人被救了,不管死没死,地铁最多停十分钟就应该正常运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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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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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00987

ZxID:4757679

等级: 文学大师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无法评论说带来危害怎么样。如果带来点点不便,便能挽留住他的生命,我想大众还是愿意的。只是觉得现在自杀的人越来越多了,我们需要更多的包容和关心,多留意身边人的精神状态和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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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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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苏木

ZxID:72579403


等级: 文坛鼻祖
2017年7月5日15:30~see you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我觉得自杀也是人的一种权利,是自己的一种选择。只不过这种选择看起来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但是,如果我们从自杀者的角度来看,他肯定也在经受着身心的折磨,所以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至于他为什么不选择安静的自杀方式,我觉得他应该是缺乏足够的勇气,也或许是希望通过自杀的方式引起别人的愧疚感。不过怎样,自杀需谨慎,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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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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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安蓝

ZxID:69493581


【5.4周年】【书盟6.1 7.5】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既然选择自杀,我想都会有自己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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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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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0000]红色/color]    [hide=999999,rvrc] 威望999999加密[/hide]  [post] 隐藏 [/post]

穆清滢

ZxID:14911144


左手烧瓶右手试管,沉迷工作5.20小组周年6.16入组周年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这不仅是想自杀,而且还想报社吧
真的想要做什么自己静悄悄做就是了
何苦干预他人呢?
支持给予处罚
不然故意捣乱的人就有恃无恐却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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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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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落落

ZxID:13418269


等级: 热心会员
配偶: 妖妖贰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这是对自己和他人都不负责任的行为,他连自己都放弃了,还能指望对他人负责?要从根源上解决,还是应该对他们多多关爱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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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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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靣ゞ

ZxID:16671731


等级: 手打组
甲之蜜糖,乙之ρī霜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自杀也是自己的一种选择吧,按道理说应该是以不扰乱别人为前提的,不过既然都已经放弃生存的权利了,估计也考虑不到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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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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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a

ZxID:792139

等级: 热心会员
加班狂魔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6-12-13 0
自杀未遂造成他人伤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在业界并没有达成统一定论,需要依照个案实际情况判断。
放弃生命权是个人权利的体现,法律并无禁止的规定,然而基于这种个人权利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那应该是需要受到惩戒的。根据现有的自杀致人死亡、重伤的真实判例,是以过失致人死亡/重伤定罪的。
无论是否需要承担刑责,民事责任是逃脱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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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云汐

    派派币 +5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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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繁花落尽子规凄

    派派币 +1 2016-12-13

    好专业的点评,是学法律的吗?(இω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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