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多了反映唐朝的电影和电视剧,发现,唐朝宫廷女子,大多“袒胸露乳”!!可是,中国其他朝代,都是不
许女子“袒胸露乳”的,甚至,连脖子的‘锁骨’,都不许露,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呢?
查阅到一些资料,证明东亚历史上,只有朝鲜女子可以露乳,说明唐朝女子露乳服装,有可能源于东北
‘胡人’的,并不是汉族女人的传统。朝鲜北部农村农妇喜好露乳,在生儿子以后,穿(生女儿不穿),有炫耀的
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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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李世民属于汉化的鲜卑族 。鲜卑属于东北民族,北魏时期,汉化170年,东北鲜卑族与朝鲜族,有
什么历史渊源呢?中国鲜卑,不同于西北胡人,李世民的爹李渊是汉族,不知道是否是汉化的鲜卑。但是,
李世民的妈,确定无疑是胡人,当然,现在所谓“胡人”,早已经成为汉族了,民族团结更重要。
经考证,历史证据如下:1900年的朝鲜妇女,夏天“露乳装” (未婚女子不穿,已婚女子穿着,估计是喂养孩子方便吧? ),鲜卑族源于东北,不知道,与露乳服装在唐朝流行,可有什么渊源?
唐朝好像更流行的是袒胸装,没听过有露乳的。比较落后的文化,才多出现露乳的。而且,最流行的时代,恰好是武周时代。在女儿也能当皇帝的朝代,唐朝的女子,于是,采取了一系列挑战传统和男权的女权行动。她们穿男装,打马球,崇尚和追逐各种外来的风尚。在传统裙襦装基础上,改造形成的袒露装,不但将脖颈彻底暴露,而且,连胸部也处于半掩半露的状态。
在唐代,这是自然的,美的,时尚的,高贵的。那时的文人,也比较认女子把美态表露出来,初唐,欧阳询《南乡子》中,就有“胸前如雪脸如花”的句子。还有其他文人“长留白雪占胸前”,“粉胸半掩疑晴雪”等诗句,都是对这种袒露的真实描写。从那些唐代的仕女画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女性日常穿着的低胸装和抹胸装,都是非常飘逸宽松的,追求的是吴带当风的飘逸感,崇尚身体的自由发展,充满活力,这也符合唐代“以肥为美”的审美标准。
当然,那样的穿着,只限于贵族妇女,普通女子的穿着,还是保守的。这点与现代有点相似,至少,低胸露背的服装太贵,估计,普通女子也买不起!
连“乳房”这种女人最隐私的部位,也敢堂而皇之地露出来,唐朝的性自由,究竟开放到了什么程度?
唐朝曾出过一批传奇小说,不少是男欢女爱的“八卦”故事。令人饶有兴趣的是,唐代文人,居然将“牛郎织女”,也娱乐八卦过一回:让织女丢下牛郎,跑到人间与情郎幽会。那情郎问织女:牛郎知道你独自下凡吗?织女却说:管他何事? 这则八卦,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唐人的性开放观念。
大概是受李唐北人血统的影响,唐朝应该是中国古代,性观念最开放的朝代,所谓的“脏唐”之说,亦寓意唐朝不拘纲常礼法、无视人伦道德的空前“性自由”。纵观唐朝的“性开放”,大致可归纳成“四大特征”:
特征之一:皇室乱伦失德。
李唐皇室,始终秽事不绝。唐太宗李世民登上皇位后,便将亡弟李元吉之妻,霸为己有,让弟媳妇,成为自己的杨妃。之后,李渊从父兄子、卢江王李瑗谋反,李世民将其诛杀后,又将其妻,纳入后宫,陪侍左右。
唐高中李治,则在当太子时,便与李世民的才人“武媚”(即武则天)关系暧昧,继大位后,便让自己的庶母出任“第一夫人”。唐玄宗李隆基,则夺儿媳妇杨玉环,为自己的贵妃,宫中礼数,实同皇后,可谓“公媳恩爱”。
特征之二:狎妓淫乐成风。
皇室如此丑态百出,就难免上行下效,致使唐代朝野上下,狎妓淫乐之风盛行,“犹自笙歌彻晓闻”。唐代是古代妓业的繁荣期,并形成教坊妓制度,宫妓盛行不衰。
史载,唐太宗之初,宫女是三千人,至唐玄宗时,却有“先帝侍女八千人”、“后宫佳丽三千人”之说。玄宗时,长安内外,共容纳在册教坊妓11409人。其中,以宜春院的宫妓,级别最高,因为她们常为皇帝表演,被称作“内人”。
在唐代,无论是官府迎来送往、宴宾典礼,还是官员们聚会吟诗、游山玩水,都少不了以妓乐助兴,于是,官妓迅速崛起。
北宋张瑞义《贵耳集》说:“唐人尚文好狎”。官妓隶属于各级官府,又称“官使妇人”、“官使女子”等,至中唐时,已普及到州、府、郡乃至县级衙门。官僚贵族们还普遍蓄养家妓。白居易的“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便是对唐代这一世风的真实写照。
朝廷还依据官员品级,对蓄养家妓规模,作过规定。中宗曾令:“三品已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唐玄宗则下诏:“五品已上正员清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畜丝竹,以展欢娱。”
如此荒唐之诏,便使官吏们可以堂而皇之地蓄妓取乐。唐代的市妓,也不甘落后,规模十分可观。当年,长安的平康坊,曾有“风流薮泽”的艳称。唐代的官吏、文人、学子,大都不拘泥于礼法,经常出没于妓馆青楼,还常用艳诗、新词,来描绘自己狎妓的风流韵事。连许多大名鼎鼎的文人墨客,也是那烟花柳巷之常客。
唐人对女子婚前贞操,并不看重,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婚前性行为、婚外恋较为普遍。当时的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后,并不过分谴责,而是叹曰:“ 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便为他们完婚。
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同住在旅舍中。唐人对婚外性行为,并不认为是奇耻大辱,反而当作风流韵事。维扬大商人之妻孟氏,在家中吟诗,一少年入门而言:浮生如寄,年少几何,岂如偷顷刻之欢。于是,孟氏就和他私通,寻顷刻之欢。
长山赵玉之女,一日独游林中,看见一锦衣军官十分英武,便问:哥哥喜欢我吗?若能得一次宠爱,小女子死了也无怨。军官答道:做一回“露水夫妻”如何?赵氏说:暂为“露水夫妻”,也会记住哥哥的。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这很像是当今的 “一夜情” 。据文献记载,唐代男女在结婚前,还可以试婚,试婚时,要签一份试婚协议书。
特征之四:女性不重贞节。
唐代女性可不守贞操,不重贞节。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是一种普遍现象,不会受社会舆论谴责。据《新唐书·公主传》载,唐代公主再嫁的达23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
官僚贵族女儿改嫁的也很多,庶民的妻子,夫死后,亦可改嫁。有的甚至提出离婚,还有夫妻不合协议离婚的。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寡妇。宰相宋璟之子娶了寡妇薛氏。严挺之的妻子离婚后,嫁给刺史王琰,后来王犯罪,严还救了他。韦济之妻李氏,夫死以后,主动投奔王缙,王纳为妻室。韩愈的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离婚后,又嫁樊仲懿,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
更有武则天、太平公主,韦后、安乐公主,两对母女,公然包养男宠、淫乱宫闱;高阳公主则与辩机和尚私通,并赠侍女二人给丈夫,似乎像是一种“性”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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