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说:“我遇见你,我记得你,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的灵魂。”仿佛天生一对,仿佛命中注定。但你我都明白,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刚好,没有早一秒,没有晚一秒的遇到。
有人说,世上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骗人的。
一见钟情,钟的未必是心,更多的,应该是眼睛,耳朵,或者,是鼻子。你的身体告诉你,它们因他而愉悦,于是,你的心也跟着附和,你误以为,你爱上他。你在心里,用你所有的喜欢,造了一个符合你意愿的他的样子,并且深信不疑。但是,亲爱的,那不是他,不是真的他。
朋友喜欢一个男生,于是每天最早到教室,就为了能够在走廊,远远的,看着那个男生从寝室,经过操场,那是属于她一个人的时光,那么安静,那么心无旁骛,她爱极了那样的他,也爱极了喜欢那样的他的自己。她说,可惜,她太倔强,从不愿服软,所以,他们没能走到一起。
我却始终不愿意相信那个原因。因为,不喜欢,不需要任何理由。年轻的时候,心高气傲,容易喜欢一个人,也容易不喜欢一个人,不喜欢那个人,就算他把山川河海全都搬来,都感动不了那颗偏执的心。
《微微一笑很倾城》里,贝微微对肖奈说,好巧呀,肖师兄。得有多巧,你思恋的那个人,刚好,就站在你眼里,是呀,得有多巧啊。那样的巧遇,会用掉多少运气,你要转过多少经纶,在佛前守多少年。所以,肖奈说,不巧,我在等你。因为是他等着你,真好,他等的是你。
小L说她喜欢着那样的一个男生,他好的,在她眼里是好的,不好的,也是好的。大大咧咧的她,在他面前会害羞到手足无措,每次远远看见他,不自觉就扬起大大的笑。她无数次在我面前提起他,那时,她眼里装着最柔软最潋滟的春水。我问她,你那么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她垂下头,神色不清,然后,低声说,我,不敢。因为,怕被拒绝。能认识他,已经是幸运的了,她不相信自己能更幸运。她说,太幸运,老天会嫉妒你的。
我以为,她会一直就这样,默默的喜欢他。可是,有一天,“没勇气”小姐终于鼓起了勇气,“不答应”先生还是不答应。
我问她,你还喜欢他吗?她红了眼眶,轻轻说,喜欢啊,我还喜欢他啊,你说我怎么就这么贱呢,明明都被拒绝了,怎么还喜欢人家啊。
亲爱的,你错了,爱情本身就是犯贱的啊,可还是有那么多痴男怨女,心甘情愿,乐此不疲。林语堂说:“男女之间最暧昧的事莫过于借东西,一借一还便有两次见面的机会。”你瞧,就为了见那一两次面,这么麻烦,不是犯贱是什么?
还有杜拉斯,晚年时脾气阴晴不定,稍不顺意就歇斯底里,她20多岁的中国情人因此要离开她,她又抱着他,说,你知道的,我离开你,是不行的。
爱上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即使,在这座城里始终格格不入,你也觉得,和他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走过他熟悉的街道,也是好的。这样的爱屋及乌,未免太过盛大。
男女之间的事,果然,最有意思。